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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大法修炼者给新闻媒体的公开信
文/上海大法修炼者
【明慧网2004年2月16日】我是上海人,我们得知一桩恶性杀人事件,不能不管,为此本着对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愿望,向您反映这起事件。望勿误解我的好意,请平静地看一下我的申诉。

被害人陆幸国,家住浦东新区唐镇王港红一村,77年初中毕业参加工作,80年担任大队党支部书记,在99年7月后因炼法轮功的事,多次被抓、关押及劳教过。2003年5月5日晚又被浦东新区“610”警察抓去后送上海青浦第三劳教所,于2003年10月15日死亡。警察对陆幸国家属说陆幸国“病逝”,并威逼恐吓,不让家属检查、看遗体,在10月18日急急忙忙地通知火化。但据火化现场目击者事后揭露,陆幸国的遗体脸变形、嘴唇的皮没了,牙齿也没了,耳边皮皱起,头发竖起,颈上都是血,身上有多处电击痕印。可见陆幸国是被活活地残酷折磨致死。具体杀害过程,需要深入调查,现只能将已知情况反映如下:

上海劳教三所专管迫害的中队(对外称劳教三所直属中队)与外界隔绝,实行全封闭管理,对炼法轮功人搞“单独转化”洗脑,由四个劳教犯看管一个炼功人,放在一个房间里进行所谓的“帮教”,逼写“五书”,从精神上到肉体上进行残酷的折磨。每晚10时至第二天早6时由劳教犯分四班看管,劳教犯不高兴就不让炼功人睡,一般2时睡到4时起来坐板凳。为了拖垮炼功人,伙食限制每顿二两饭。警察明确地指使劳教犯“把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就可以了”。恶棍们对炼功人没有任何限制和约束地肆意辱骂殴打、酷刑极为残暴。警察们在门口对劳教犯监视,督促其行凶迫害。炼功人有反抗或不同意见,警察出头用各种警械电棍更加恶毒地行凶。

上海劳教三所毫无人性地把炼功人不当人看待,要从肉体上消灭,什么恶毒残酷手段都干得出来。有种种酷刑名称,简介其中几种:

1、坐“小老虎凳”,规定姿势(包括目光)不让动,从早上5点到晚上12点以后。一两天腿就浮肿、不会走路,几天臀部就坐烂了。
2、“五马分尸”:把人的四肢给按住,把大腿扳成一字型。
3、“兜心拳”:用拳头猛击胸部。
4、“抱头撅屁股”:人面向墙,两手抱头蹲在地上,将屁股翘起来。
5、“顶头”:面向墙站立,头顶在墙上,身体弓起来成水平,两腿挺直,全部力量压在头顶上。
6、扒了裤子用皮带抽,用牙刷往嘴里戳,用板凳打、用烟头烫等等,有对抗议的扒去衣服往身上泼上水用四根警棍电击,逼得精神失常,还说是假装。

法轮功修炼者是以真、善、忍为指导的,炼功人要重德、要做好事、要为善、处处事事都要这样要求自己,从实践中获得真知,人身难得,大法珍贵,在被镇压迫害的情况下,出于道德良心,说一些真话,做一些讲真象的事,目的是希望不要诬陷好人,是正义的举动,不应该被强加上“反社会、反政府、反人民”等等罪名。现在民众,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经过多年观察,无可否认,修炼法轮功的人是好人。

江××集团对几千万修炼的好人进行迫害,制造出几十万人被判刑、被劳教,被打伤打残、被打死,被迫害得流离失所的悲惨遭遇,被抄家的也难以计数。历史上有哪个暴君这样无所顾忌地肆虐,把几千万善良人民推向敌对位置上进行镇压迫害,逼迫整个国家机关各级组织,司法专政工具舆论工具都围绕着镇压迫害运转,扑向两手空空的好人,甚至里弄干部讲:“不要你做好人好事只要你不炼法轮功。”民警讲“碰到杀人案件可以放下先解决法轮功问题”,连他们工资奖金都挂上钩了。上海劳教三所专业迫害队搞封闭式地残害好人,是在维护国家稳定长治久安,还是利用镇压法轮功要搞出什么名堂来?

迫害法轮功已经四年多了。花了多大代价,不仅人力、财力上的损失,国家名誉也损害了。第三劳教所利用劳教犯想减期的方法,诱惑刺激他们卖力迫害法轮功人,这样做不仅是加重炼功人的痛苦,也给劳教犯思想上灌输坑害人犯罪的因素,日后更加犯罪。再说法轮功重德行善做好人,有利于社会,越来越得到公认,镇压好人长期下去会造成什么后果。中国春秋时代历史上曾经有过“庆父不死鲁难未已”时期,这给我们清醒面对现实提供了借鉴。为了对社会负责、对人负责,提几点希望要求:

1、请你们深入了解,如果要报导,就要如实报导,否则就不要报,因为那是违反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准则和作人的良心的。不仅是希望你们作为个人在杀人问题上讲公正话,不要栽赃陷害无辜,可能的话,还要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着想,在新闻媒体上有新的突破,帮助纠正市领导和国家领导的一些不必要的错误,如果这能做到,你们将为声张正义而被历史纪录。
2、希望你们认识到:
(1)应该对杀害陆幸国的有关凶手依法查处,同时对第三劳教所专业队滥用刑法致人伤残的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和领导责任,并给受害者和家属经济上的赔偿,并立即停止违法违纪的错误做法。
(2)对迫害法轮功人死亡率控制在5%的制订者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必须查清、依法惩处。
(3)用劳教方法处理信仰问题是侵犯人权、违犯信仰自由,此错误做法不可取,建议有关单位撤销停止。
(4)劳教所不能成为“恶教唆”,建议选拔具有良好法律素质、道德修养好、文化层次高的人担任,真正能够把坏人教成好人的教育场所。

事关重大,人民安危,舆论监督,难度不小,事在人为,预祝成功!

谢谢!

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上海)
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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