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四年二月二日】法轮大法信息中心1月30日报导- 吉林省消息证实,长春市法轮功女学员徐淑香于2004年1月18日被长春不法警察酷刑折磨致死。 徐淑香 |
消息来源说,2003年11月26日,48岁的徐淑香在家中被长春市610和长春市公安局及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收走很多东西和很多现金(数量不详),其中有退休现金4850元,还有几条好烟。警察把徐淑香关到一个密室里,施以各种酷刑,把她全身泼上凉水,用高压电棍电击她三个小时,绑坐老虎凳48个小时,把脚腕勒得全都溃烂,直至徐淑香被折磨至生命垂危,任何一个关押所都不肯收她的情况下,警察才不得不在去年12月30日把她送回家。 消息人士说,徐淑香回家时已神志不清,不久于2004年1月18日(阴历2003年12月27日)去世。 以下是迫害徐淑香的单位及电话: 南街派出所:431-874-3467 长春市610办公室 长春市公安局 南关公安局 办公室: 431-295-6508 政治处: 431-295-7708 纪检组: 431-295-5068 户籍科: 431-295-6656 政保科: 431-295-5482 行政科: 431-295-6050 内保科: 431-295-8254 法制科: 431-295-4179 经侦队: 431-295-5794 预审科: 431-295-6634 刑警队: 431-295-6881 治安队: 431-295-6837 市场科: 431-295-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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