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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舒兰市大法学员自述亲身经历和亲眼目睹的迫害
文/吉林舒兰市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2004年3月29日】我是舒兰市白旗卫生院职工,于98年开始学炼法轮大法。99年7月,当权者江××违法取缔法轮功后,我曾到长春、北京让人们了解大法的好处,结果无人接待被送回当地政府,受政府人员及卫生院崔万国院长的威胁逼迫。九月再次进京讲清大法真相,在京期间,就听群众反映:回来就面临开除公职、劳教两年的消息。

在我去北京的二十几天中,另一只毒手又伸向了我、当地派出所和卫生院关成业会计受上级指示、进京“找人”,结果把旅游款全记在了我的帐上,共计3194.00元,还强迫我要抵押金才可以上班。我从小父母离异,和孤苦伶仃的父亲相依为命,是镇上有名的特困户,就连上学都是靠他人救济才勉强毕业,98年3月参加工作、工资微薄,刚好养家糊口,99年却遭此大劫,对于生活并不富裕的我可以说是致命的打击。后来院里每月扣200元工资还“债”,直到2001年7月,我才拿全额工资391.50元。

2003年3月12日,单位以找防保组谈话为由,于晚6时左右预非法监控我48小时,当我指出他们的违法行径打算下楼回家时,上来几个男职工强行拽我。姜院长看此情形,发了疯似的说:“谁看不住她,谁就下岗,给派出所打电话。”

听到这样的命令,拽我的人更卖力了,三四个男职工强行将我拖进院长办公室,我的衣服和鞋被扯坏,胡凤君副院长因拽我,手腕部受伤,姜院长又特意把护士长赵淑艳接来看管我。我抵制迫害,开始绝水绝食。相继政府人员,派出所所长片警李月亮卫生局书记李国钧叫人让我放弃修炼,但始终没有动摇我坚持信仰真善忍的决心。

次日下午,我被派出所恶警王威,李月亮及卫生院人员强行从三楼绑架到车上,送往舒兰看守所,到舒兰公安局我被折磨得抽搐。我警告车上的人,迫害大法弟子是要遭报应的。公安局辛河副局长强行把我送进看守所。

在看守所,我和其他大法学员多次遭野蛮灌食。当我们被送到长春市最邪恶的黑嘴子劳教所时,正好中午12点,我潜意识中感受到大法弟子的历史使命,铲除邪恶的恶行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当时,我已绝食9天,血压140。恶警说:“给灌了盐水。”

由于我继续绝食,惹怒了伪善的恶警,恶警找两个刑事犯。一个压在我小腹上掐我。另一个则用脚猛踢我的脸,当时我的脸被踢肿,腮也肿了好几天,强行用尖状物撬开了紧闭的牙,下开口器灌盐水,但我拒不配合,盐水喷透了毛衣,牙被撬坏了。邪恶之徒看无计可施就换了张伪善的面孔,不再强行灌食。由于我被邪恶软磨硬泡,又没了正念,结果配合的邪恶。在劳教所,每天早上5:30起床,整理内务。就被强行灌输对大法的诬蔑造谣,强制洗脑,直到晚8:30。然后强迫写诽谤材料,直到12:00才可以休息。下小队后,每天强制劳动5点起床到晚上9点半,生产不忙就强制洗脑。

我因说大法好,被恶警张晓辉用硬笔记本夹猛抽两个耳光,她对其它学员更狠,多次用电棍电击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在一大队一小队的学员于桂珍、王淑花在2002年被恶警苏桂英用电棍分别电击阴部和腰部,导致于桂珍大便失禁,王淑花腰腿疼痛,双腿没有知觉。被非法关押在四小队的大法弟子谢丽娟被迫害得拉尿裤子数次,至今腹部还有多次电击后的疤痕。谢丽娟是一名研究生,在长春市图书馆工作,被恶人举报劳教二年。大法弟子李志珍不放弃对大法的坚信,被非法加期十个月,现超期关押,承受的痛苦更是无比悲惨,电棍、死人床、野蛮灌食。

三小队管教恶警王雷逼迫学员每月写一次“五书”,且每次都不能一样,如不配合,就是谈话,再者就是电棍。一大队管教对不决裂的学员更狠。加期、拳脚、电棍、死人床是她们惯用的手段,有不少学院遭此迫害,手段之残忍,心肠之狠毒,非人所能想象。现在一大队管教极其邪恶,凡被释放的学员都必须重新洗脑,写五书,如不配合就不让回家。

我被放回后,卫生院的姜永生,胡凤君院长及卫生局的李国钧书记,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地要挟我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背离做好人的原则,剥夺一个优秀职工的工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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