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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生遭莱钢企业集团不法人员迫害的更多情况
文/山东莱钢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4月12日】山东莱钢烧结厂大法弟子王俊生于2002年10月被莱芜市恶警抓捕,被非法判刑14年,投进济南监狱。

王俊生,男,36岁。1999年12月进京上访,在国办信访局被抓。12月26日被莱钢银山公安恶徒焦玉其、李丽押回莱钢,关押在烧结厂近2个月。期间被焦玉其毒打,逼看诽谤大法的电视录像。特别恶毒的是,邪恶之徒安排由2个保安人员把他押上台录像,在莱钢电视上播放。对他罚款10000多元,使他在房改时都买不起房子。他的女儿不到1岁,妻子上班又带孩子,生活十分困难。

2000年5月王俊生再次上访,在天安门被抓,后被恶警焦玉其、李丽、冷东、张杜坤、刘培胜(公安局副局长)关押在莱钢驻京办事处,被恶警张杜坤、冷东搜身把钱全都拿走,戴手铐、吊打,迫害很严重。押回莱钢后王俊生被关进莱芜市看守所,他绝食抗议,看守所里的恶徒打他,还指使犯人打他,对他野蛮灌食。在他受尽摧残,奄奄一息时才把他送回家。

2000年7月5日,他被本厂保卫科长带人强行抓捕到莱钢烧结厂办公楼洗脑班进行迫害。他绝食抗议,晕倒几次。他坚持炼功,被本厂工会主席丁一(女)拽着头发从床上打到地上。在迫害期间,他心脏出现严重问题,送进莱钢一铁医院治疗,医疗费用自负。这期间,把他70岁的老父亲弄到洗脑班,说是帮教,实际上想万一王俊生出现生命危险时,他们好推卸责任。在洗脑班上,恶警和610的人说,出现生命危险他们一概不负责任。被迫害了34天的王俊生奄奄一息后,才被送回家。9月份被开除厂籍。2001年2月,莱钢又在特钢厂宾馆办洗脑班,为免遭被再次迫害,王俊生被迫离家,流离失所。后又被非法通缉。

2002年4月,王俊生被莱芜市官寺派出所非法抓捕,关押在莱芜市看守所,与重刑犯在一起。此期间,他多次绝食抗议对他的非法关押,遭恶警和刑事犯毒打。家中70多岁的老父亲去探望他时,看守所不让见。

2002年7月,610伙同法院非法组织所谓的“材料”要给他非法判刑。10月2日开庭那天,法院指派律师给王俊生,王俊生告诉它们:你们请的律师,如果不站在大法这边我不用。我只不过为法轮大法做了一点事,揭露邪恶的迫害,我没有罪,你们不能判我的刑!在王俊生义正辞严的辩护下,法院只得休庭。

2002年12月,王俊生的妻子听说要判丈夫刑,在迫害的压力下,妻子带着3岁的女儿提出离婚。钢城区610和法院到看守所逼他签字,被王俊生拒绝了。法院在只有单方签字的情况下非法办理了离婚手续。法院执法犯法,有法不依,侵犯人权。

请所有善良的人们关注江氏集团对大法与大法弟子的迫害。

莱钢企业集团不法官员恶人榜
(刘录?):莱钢企业集团烧结厂保卫科长,因迫害大法弟子遭恶报。此人在洗脑班迫害王俊生,于2000年11月在厂大门口被车撞死,并被解剖。
丁一:(女),莱钢企业集团烧结厂工会主席。参与迫害,患乳腺癌动了手术。
王开隆:莱钢企业集团烧结厂副书记,此人从4.25开始就疯狂迫害大法弟子,由组织科长提拔为副书记。在其邪恶的指使策划下,烧结厂成为莱钢集团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场所。
李书玉:莱钢企业集团烧结厂保卫科副科长。其科长迫害大法弟子遭报后此人仍执迷不悟,继续参与迫害大法弟子。
姜开文:莱钢企业集团党委书记。主谋策划指使迫害大法弟子。
张灿国:莱钢企业集团“610”办公室负责人。直接指挥迫害大法弟子。
刘培胜:银山公安局副局长。从“4.25”开始就是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凶手。
焦玉其:原银山公安局政保科长。其人疯狂迫害大法弟子,终因作恶太多遭报应。被人抢走配枪,并被毒打一顿。现其妻子与其离婚。
丁 强:银山公安局南岭派出所所长,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弟子恶行。
王 军:莱钢企业集团炼钢厂副书记。主管迫害法轮功。
朱孝贵:莱钢企业集团炼钢厂保卫科长。正邪不分残酷迫害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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