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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炼路上难忘的几件事
文/辽宁大法弟子 天平
【明慧网2004年4月27日】

* 得法

我于98年5月得法,因为在人中所受的无神论教育,所以当时是抱着半信半疑的心情走入修炼的,经过十几天的学法炼功,我亲身感受到了师父的伟大和慈悲,当我看到《转法轮》中的这段话:“人要返本归真,这才是做人的真正目地,所以这个人一想修炼,就被认为是佛性出来了。这一念就最珍贵,因为他想返本归真,想从常人这个层次中跳出去。可能大家听到佛教中有这样一句话:佛性一出,震动十方世界。谁看见了,都要帮他,无条件的帮他。佛家度人是不讲条件的,没有代价的,可以无条件的帮他,所以我们就可以为学员做很多事情。”当时也不知道怎么的,泪流满面,好像见到了失散多年的亲人一样,心里觉得我一直就在等待着亲人的到来。

一次,看过书后,我躺在床上,就感到法轮在我的手心、胸前、身体周围转起来,当时心里很清楚,知道是师父在给我调整身体。

* 第一次走出去证实法

2001年时我们地区真象传单还很少,我就自己动手写了20多份,在街上发、贴,剩下最后几份时,前面来了一个阿姨,我就向阿姨问路,阿姨给我指了指前面的政府大院,我过去一看就明白了这是师父点化我让我在这里发,于是我马上把剩下的几份在每个办公室的门缝里夹了一份,然后就顺利回家了。

* 堂堂正正走师父安排的路

妈妈得了病在医院住院,我每天陪着伺候妈妈,我把大法书也带進了医院,一有时间我就学法,妈妈想听的时候我就念给她听。妈妈同屋住了几个病友,我对待她们就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一有机会我就给她们讲真象,她们都说我是好人。

妈妈的病情有了好转准备出院了,在出院当天,临走时我把几份真象传单给了隔壁病房的大娘和很照顾我们的小护士,并告诉她们学大法的都是好人。

妈妈出院10天后,公安局的警车到我妈妈家里说我在医院发传单了。当时我没在家,他们就让我妹妹带路到我弟弟家和我家找我,并威胁我妹妹说必须得我自己去公安局一趟否则就给我判刑。后来得知小护士的对象是公安局的。

我家人都很担心我,不让我回家,我就住在亲戚家,偶尔回去看一看。一次见到妈妈和我孩子时,他们都哭了,告诉我:如果被抓就要判刑3年,要不然就得罚款,我当时就一念:我是学做好人的,没有错,不能让他们得逞。我在外面呆了半个多月后堂堂正正回家了,以后再也没有警察骚扰过我。

当日前一篇文章: 我们曾并肩走过那难忘的岁月
当日后一篇文章: 发正念否定了邪恶之徒对我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