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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使我成为一个贤妻良母
文/吉林省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2004年7月12日】我是一名普通的农村妇女,1986年高中毕业。虽经过几次补习,也因几分之差没能走入大学的校门,父母家人的埋怨和邻居朋友的耻笑使我受伤的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整天生活在“懊恼,苦闷,低沉等阴暗”的环境中。94年秋天,经人介绍,我结识了农村男青年,他的善良和质朴启发了我对生活的热爱。我不顾家里的极力反对,与同年底,我们结婚了,开始生活很和谐。95年11月出日,我们生了一个儿子,由于家境的贫寒和随着孩子的慢慢长大,对金钱,物质的需求越来越大,我们的生活出现了危机,我和丈夫之间的矛盾接踵而至。在人类社会道德整体下滑的潮流中,我也随波逐流了,开始嫌弃他,他有一点儿不对我就大骂不止,甚至对儿子也大发脾气,不是用善心教育。不管是老婆婆、弟媳妇惹着我就发火,真是天老大,我老二。现在回想起来,当时自己真是一个“泼妇”。心里的病,思想的病反映在身体上,整天疼痛难忍,没有一点儿好受的地方,天天吃药,越吃药身体越难受,越难受越吃药,这种生活持续了整整四年时间。但是,心情不好、思想不正的病,是用任何药物所不能治愈的。

99年正月初七是我一生中永远不能忘记的一天 ,我到姐姐家借钱买车,在她那住了一宿,她正在学《法轮功》,我随便翻开了李洪志师父的《在欧洲法会上讲法》,一气呵成就看完了。临走时,姐姐又送我一本《转法轮》。我只用了三天时间又把这本书看完了。我不平和的心平和了许多,我似乎觉得这就是自己一生中苦苦等待已久的东西,在这里,我找到了人生的答案,从此走上了大法修炼的道路。

师父说:“作为一个炼功人首先应做到的就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得忍。”“炼功要重德,要做好事,要为善,处处事事都这样要求自己。”“别人可以对我们不好,我们不能对别人不好,我们不能把别人当成敌人。”

在大法的不断洗涤下,我的心变得越来越纯净了。遇到问题时,我开始找自己的不是,真心向善,时时把自己当成一个炼功人,不断的用大法的标准归正自己的思想和言行,凡事都要替别人着想,对别人有没有害,别人能不能承受得了。就这样,我的心变得祥和了,思想也逐渐的归正了,身体也变得好了,活得也轻松了。

从得法至今5个年头了,我身体健康,从未吃过一粒药;对婆婆特别孝顺了,和弟媳妇和好了,也不嫌弃丈夫了。凡事我都能吃亏,心里也不再不平衡了。我用自己的言行把法轮大法的美好带给了与我接触过的每一个人,希望他们都能从中受益,共同拥有一个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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