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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学员在加拿大法律年会做学术报告(图)
文/加拿大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8月19日】由加拿大法律协会(Canadian Bar Association - CBA)组织的法律年会在加拿大中部的温尼伯(Winnipeg)市隆重召开。这一由加拿大法律协会组织的加拿大最高规格的司法会议吸引了司法界的众多专家人士,其中包括加拿大司法部长Irwin Cotler先生、加拿大国际合作部部长Aileen Carroll女士、加拿大司法次长Paul Macklin先生、以及八百多名司法界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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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学员李迅先生、著名人权律师梅塔斯先生、Marsh博士在演讲主席台上

由于今年的会议主题是“超越国界的法律”(Law Beyond Borders),开幕式上特别邀请了加拿大最高法院首席法官Beverley McLachlin女士、司法部长Irwin Cotler先生、联合国特使Stephen Lewis先生等贵宾的演讲。在全体与会者在场的开幕式上有关人权的讨论中,一名与会者特别提出如何加强国际法在各国实施的问题,并提到有关用加拿大法律制裁参与对法轮功学员张昆仑教授酷刑的责任人员。会议主持人指出:联合国不是唯一的答案,并对使用加拿大法律制裁有关酷刑人员進行了鼓励。

这次会议颇为引人注目的是法轮功学员在会场外的和平呼吁和酷刑展,引发了几乎所有温尼伯的主要媒体的关注、报导。

然而,这次会议颇更为引人注目的是美国律师Terri Marsh博士和加拿大法轮大法协会主席李迅先生作为特邀演讲者,在“国际人权迫害”(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Violations)学术会议上做了专题报告,讲述了法轮功学员寻找正义、通过司法手段窒息人权迫害的历程和司法学术探讨。这是,法轮功律师、学员第一次以演讲者的身份在加拿大最高规格的司法学术会议上做专题报告。法轮功问题引起了与会者的广泛关注。

美国律师Terri Marsh博士特别讲述了在美国起诉江泽民等司法、学术方面的探讨。Marsh博士讲述了三方面的问题:一、把前中国主席江泽民是关系到我们每一个国家的利害关系(interests);二、豁免权不是不受惩罚(Immunity is not Impunity);三、面对灭绝人性的迫害,诉之法庭是忍无可忍的选择。

Marsh博士指出:如果纽伦堡审判发出了一个核心主题,那就是:没有任何人能够凌驾在法律之上,并引述了这类把国家元首、高级官员定罪的多个司法案例。

并探讨了“Jus Cogens”(国际强制法)的概念,即酷刑、反人类罪行、群体灭绝这类国际公认的灭绝人性的罪行,是世界上每一个国家的义务和责任,对犯罪者行之以法。因为这种罪行不仅是伤害着受害者个人,它伤害着整个的人性(humanity)。

法轮功学员李迅先生以在蒙特利尔“华侨时报”终审时专家证人加拿大蒙特利尔东亚研究系主任David Ownby教授的一句证词“对法轮功的迫害的严重性在中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作开场白,探讨了如何运用加拿大法律制止这场迫害。

李迅先生引用了1917年美国参议员Hiram Johnson先生的一句名言:战争开始时的第一个受害者就是真象(The first casualty when war comes, is truth),指出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的自始至终是完全建立在谎言基础之上的。

李迅先生通过介绍起诉“华侨时报”的案子讲述了关于煽动仇恨使用的司法方式:应该考虑煽动仇恨背景因素(Contextual Approach)。并通过Joel Chipkar起诉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一案,通过“维也纳领事关系”国际公约,探讨了有关领事豁免权的问题,指出:国际公约第五款指出:领事人员的行为应该行使在国际法允许的范围之内(within the limits permitted by international law);煽动仇恨不是国际公约赋予领事人员的行为。并通过讲述张教授等一系列在加拿大使用司法程序窒息迫害的案例,展现了大法的美好和迫害的残酷。

法轮功学员以演讲者身份参加司法学术会议,使我们在司法界讲清真象進一步走向主动,也展示了大法弟子的尊严。多名司法界人士和演讲者進一步交流表示愿意合作、一名大学法律系系主任主动邀请演讲学员去该校演讲。

克服重重困难、驱车15至20小时远道来自卡加利、爱德蒙顿德学员,以及里加纳、美国明尼苏达的学员,特别是昼夜兼程驱车30小时赶来的温哥华的学员和从多伦多、蒙特利尔等地飞来的学员,和当地学员形成了一个坚不可摧的整体,向司法界、民众讲清真象展现的忘我精神,在温尼伯写下了诸多感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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