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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诉澳外长唐纳案第三次法庭聆讯(图)
文/澳洲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2005年9月14日】澳洲法轮功学员起诉外交部长唐纳滥用职权案2005年9月12日在堪培拉最高法院举行了第三次“法庭对执”(Directions Hearing),双方律师同意将下次对执时间定在11月14日。澳洲参议员、后备体育部长芦迪(Kate Lundy)致信支持法轮功学员的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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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学员在堪培拉最高法院前拉开“横幅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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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支持者呼吁“唐纳先生,停止支持中共!”

首都领地工党议员芦迪在她的支持信中说:“就我所知,法轮功在中国大使馆前的人权请愿一直是和平的。我了解到外交部长唐纳以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大使馆前的存在会影响大使馆的‘尊严’为由,自2002年起每月签发文件,限制(法轮功学员使用)横幅和音乐,以及写有法轮功字样的车辆停放在大使馆附近。“我认为这(唐纳的行为)与澳大利亚的言论自由和抗议自由的基本价值不一致。”“我支持澳洲公民为维护澳洲的基本价值观而挑战(唐纳签发的)这些文件的行动。我祝你们的努力取得成功。”

法轮功发言人Kay Rubacek介绍,常年坚持在中共堪培拉大使馆前请愿的以老年法轮功学员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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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名在中共大使馆前请愿愈三年的法轮功学员。前排左起:张玉清(65岁),汪淑茹(60岁),常素文(71岁)。后排右起:李富英(77岁),赵俊珍(72岁),章学荣(本案原告章翠英之父,7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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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淑茹(60岁):“我们是为了维护正义。希望法院能做出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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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富英(77岁):“我姑娘在中国被关了三年。不管多苦,我每天坚持在这里,告诉他们不要迫害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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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俊珍(72岁):“我在大使馆前四年了。生活上的苦我能克服。”

71岁的常素文说:“我天天坐在这里,一点也不累,很高兴。在中国很苦啊。我的儿媳为了(散发法轮功真象)资料判了两年刑,在北京天堂河。我也進过监狱,在北京卢沟桥,关了27天。在监狱里受了很多苦,他们让我们在地上蹲着、趴着。在中国很苦,在这里很轻松,不累。”

60岁的汪淑茹说,她在中国经历过反复被劳教、流离失所、被拘捕到洗脑班等迫害。她在大使馆前请愿已坐了三年多了,她想告诉大陆游客:中共的宣传、对法轮功的迫害都是建立在谎言基础上,煽动仇恨的。她希望大陆来的游客了解真象回国后,能善待法轮功学员。

77岁的李富英说,“我在这里三、四年了,我姑娘在中国关了三年多。不管多苦,我坚持在这里,每天8小时,我自己带午饭,就在外面吃。我想告诉他们不要迫害法轮功,法轮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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