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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也反映一颗心
文/小星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七日】在日常生活中,一些“小事”常常会反映出我们的某种执著,但往往会被忽视。

如:到商场购物可以申请“会员卡”在购买商品时可以得到优惠;购物达到规定数额还可以抽奖或送礼品;货架上经常有减价商品,有时并不很需要也买点。还有其它的,如订全年报纸有礼品送就会毫不犹豫的赶快订一年。因为人的贪念,也就是对“利”的执著,自己往往会被以上的一些“优惠”活动吸引。

在利益诱惑面前,很多时候都会想起师父在《转法轮》中举的例子:“小孩凑热闹,要去摸奖。摸就摸吧,给小孩一块钱去摸,一下摸了一个二等奖,给一辆高级小孩自行车,小孩乐坏了。他当时脑子“嗡”一下:我是个炼功人,怎么能求这个东西?我得这不义之财,我得给他多少德呀?”因为执著太强烈,就给自己一个圆滑的解释:这种优惠形式等于是商品价钱打折,接受了觉的心安理得。往深挖一挖,问一问自己,你为什么享受了这个“优惠”就很开心,如果送给你的礼品你不拿,会不会觉的有吃亏的感觉?“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这个理都懂,可在利益面前就是放不下。中奖了一辆自行车就会损德,同理中奖了,十元、八元也会损德。

这方面师父曾经点化过我:在梦中,有个商场正在发“折扣卡”当我知道的时候已快接近关门了,于是我拉着孙子拼命的跑,想在关门之前赶到。师父看点化了我还不悟,又再点化:订二零零六年的报纸,说有礼物送(二零零五年十月份就已交钱)当然订的目地并不是为了礼物。人的贪念却把这礼物当回事。元旦已过去好几天了,怎么还不见送礼物来,是不是忘了给我?有一天,看见送报员,就问这事。对方答应明天送来。到时我站在门外,一阵风把门吹关了,可我没带钥匙,只好打电话叫丈夫提前下班回来。坐出租车花了二十一元,而送来的礼物——洗衣液大约二十元左右。我禁不住笑了,明白了,我得修去这个执著。

我很惭愧,修炼中什么事情都要师父操心,总是不能主动去改变自己,走出人来。一方面想修成佛,一方面又舍不去人的东西,这怎么修呀?

从那以后有类似的“小事”我一定都不放过。师父说:“你这一生已经是修炼人的一生,任何事情都不是偶然的了,也都不会出现偶然的事,人生路上的一切都与你的提高和修炼有着直接关系。”(《洛杉矶市讲法》)

最后让我们谨记师父的教导:“整个人的修炼过程就是不断的去人的执著心的过程。”(《转法轮》)放下一切常人心,走好师父给我们安排的修炼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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