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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杀生犯错的教训
文/广东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月七日】今天看到明慧网上的一篇文章,谈到有些同修对杀生的问题没有清楚认识,认为不是自己亲手杀的就没有问题。结果被邪恶钻了空子,给自己的修炼带来很大的障碍,有的甚至因此而失去人身。

我们地区也曾出现类似的教训。一位老学员一直保持着逢年过节杀鸡拜神的习惯(说是替家里不修炼的人拜的,如什么观音、灶神之类)。当家中的常人不在,她就叫邻居的人帮忙抺鸡脖子,然后自己再做接下来的事。有次还自己买活鱼回来,让家人杀。这位同修认为不是自己亲手杀的,没有关系。同修指出不对时,她就辩解:常人还要生活,要符合常人状态等。

后来这位同修出现严重病业,拖了好长时间,越来越严重,最后在痛苦中去世了。这个事情给当地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因为一直坚持不去医院,她的亲戚朋友、街坊邻居十分不理解。在她去世后,都对大法抱着怨恨、敌视的态度,包括之前已经明白真相的,现在态度也变的非常不好。

就说杀生这个事,我们后来越想越不对劲,越想越觉的严重。虽然不是自己亲手杀,但这和常人中的“买凶杀人”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呢?常人不相信杀生造业,作为大法弟子应该很清楚的呀。如果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而又不愿背上杀生的罪名,借他人之手,把罪业推给他人,这在常人中也算不上好人,更谈不上是修炼人了。

这件事过去快一年了,讲出来是希望给大家提个醒。这些教训不少了呀。特别是在家里负责做饭的同修,一定要重视起来。不要因为贪图一时的方便或大意,也不要因为对食物的执著,给自己的修炼额外的带来麻烦和障碍。尽量在这方面走正,不要给钻了空子,不要让邪恶有了迫害的理由。

当日前一篇文章: 反迫害和讲真相不能出自为私的基点
当日后一篇文章: 快快乐乐劝三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