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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吉林省档案局副处级干部遭受的经济迫害
文/法轮大法弟子张忠余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五日】我原是吉林省档案局副处级干部,《兰台内外》杂志社副总编,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具有一定的政治、文化地位和较稳定丰厚的经济收入。因为我坚持信仰使我身心受益的法轮大法,遭到了中共持续八年的迫害,多次死里逃生,同时也遭受了严重的经济迫害。中共的经济迫害主要分几个方面。

一、断绝经济来源

其实,中共历次对民众的迫害都或多或少的要与经济上挂钩。但从没有过象对法轮功群体迫害这样的赤裸裸毫不掩饰。因为我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利用午休时间组织同事们学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刚一过,我就被上级领导多次的告知说,上边开会的精神是,如不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修炼,就将被“三开一拘”。三开即开除党(团)籍,开除学籍,开除公职;一拘即拘留剥夺人身自由整天与危害人类危害社会的犯人为伍。这里的开除公职在中国大陆就意味着被断绝了经济来源。后来,江泽民及其爪牙干脆下达了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恶毒指令。

当时,我经过一段时间痛苦的波折和思考后,认为按真善忍要求自己,炼法轮功修心健身没有错。恶人们居然就要在我母亲刚去世几十天之际,剥夺我们姐弟团聚的中国民间最隆重的节日——过大年的权利和自由。就这样,我于二零零一年过大年的前两天在被劫持到洗脑班的路上走脱,流离失所三年半(期间被绑架、关押数次)不敢去单位和回家。随后我也就被开除了党籍和公职除名,我应得的住房公积金等也没给我发下来。当时,因为要躲避恶人们的抓捕,我不敢打工露面,加上我要不断的向世人揭露迫害讲真相,生活上只好接受了好心人接济照顾。由于没有经济收入,不忍心花别人的钱,我曾经是在租住地一块豆腐泡酱油当三顿的菜吃,也没有买过衣物。在中共的恐怖下,作为丈夫和父亲,我无法承担起养家糊口的责任,家中面临着经济困难,我只有在内心默默的请求上天来关照妻子和女儿。

二、绑架勒索钱财

我在多次被中共恶警非法抓捕中,明白了法轮功学员为什么把这种抓捕叫作“绑架”。自一九九九年七月到二零零七年六月为止,我先后十余次被抓,多次被抄家,恶人们为了抓我,还有两次在夜间派很多人同时分头闯入我的姐姐们和弟弟的家,并在他们家附近也分别“蹲坑”埋伏。我的家人亲友在我被抓后,为了让我早日离开人间地狱,宁可耗尽积蓄凑钱也要试图赎回我,因为谁都清楚我面临的关押十分可怕,我随时都面临着生命危险;因为他们知道了我是如何的遭受酷刑及看到了酷刑留下的伤疤。这种抓了人了可以用钱赎回的伎俩不正是土匪强盗惯用的吗?一次,我在酷刑余生中逃离后不到半年时间,在与家人不联系的情况下,我又一次被绑架时,我的亲人不只一人的同时梦见了我再次遇到了危险的情景。谈到绑架勒索钱财,屡见不鲜:有一些学员是多次被勒索,有的一次被勒索万元以上。

三,直接抢劫财物

我在多次被中共恶警绑架中,看清了中共恶警是多么的卑鄙和无耻。一次,我和几位法轮功学员租住在永春路的房间被恶警们“蹲坑”(有法轮功学员被抓,但我不知恶警们已“蹲坑”了)。几天后,我回去时发现恶警留下的是许多烟头和啤酒瓶子。他们没再抓着人,可却把我们使用不长时间大勺、菜刀、电饭锅等炊事用具“拿”走了,他们将我们离开时电饭锅里剩的饭倒在了屋地上。后来知道,他们连有的功友家的衣物、电子钟、床单甚至农村功友家的口粮、地板革炕席等都掠夺走了。真应了那句俗语“贼不空手”。

二零零一年九月的一天晚上,我们三位法轮功学员正在租房地点(白天用于印真相资料)睡至半夜时,突然房门被打开,长春市公安局一处七八人冲了进来,为首的手里举着手枪,叫道:“都别动!”他们将我们的手用透明胶带捆上,问我们叫什么名,我们没人回答。随后,恶警副处长李士常也进来了,向外打电话报功,同时,他们开始分头翻东西。我的2万多元人民币(包括功友凑的)就在简易桌子(用纸盒箱子翻过来用)上,都是面值百元的放了两摞(及一些个人物品)被掠走。我裤兜里的五六百元,被一处一恶警翻到后,极其迅速的揣到了他的裤兜。二零零二年三月,到刘海波家串门被抓走时,宽城分局一恶警也如出一辙的将我裤兜里的五百余元翻到后,极其迅速的揣到了他的裤兜。法轮功学员的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各类印刷机、手机、各种音像器材、BB机、电子书、Mp3、Mp4等被中共恶警掠走的无计其数,他们掠走钱物时,很少开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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