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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要求立即释放王立秋,追究恶警狄士刚刑事责任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吉林市大法弟子王立秋2月13日被吉林市国保大队恶警绑架后两个多月以来,王的家人一直去有关部门要人,先后去了吉林市610、市公安局、昌邑公安分局、市法院、市检察院、昌邑检察院、船营分局向阳派出所要人,所到之处听到的都是推诿、谎言甚至威胁恐吓。

为了了解王立秋被迫害的情况,为寻求社会公正,家属向有关律师咨询。在恶警严密封锁消息、律师被政府干预无法介入的情况下,最终家属在善良人的帮助下得知:

王立秋在被抓时曾被劫持到吉林市越山路警犬基地迫害,国保支队科长狄士刚伙同恶警孙壮等人对王立秋共灌了八瓶芥末水,从鼻子灌进去,从嘴里喷出来,恶警见王立秋昏过去就用凉水泼醒继续迫害。恶警孙壮抢走王立秋包里的440元钱,不上帐、拒不归还。王立秋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看守所在明知王立秋被施酷刑的情况下,理应拒收,但看守所不但接收了,而且在王立秋欲诉无门、绝食抗议的情况下,没有按监狱法有关规定上报检察院,从新调查案情,而是采取迫害性灌食的方式致使王立秋多次犯心脏病,病情十分严重。王立秋被迫进食几天后,再次绝食,现被每天灌食迫害,身体极度虚弱。

家人得知王立秋被迫害情况后,年迈的父母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每天坚持去市公安局讨公道。在无人受理的情况下,家人在大门口寻求过往人员的帮助,王立秋家人在无办法的情况下只好对着办公楼喊要求恶警狄士刚下来,所有人都听到了,却无人过问。

无奈的家人去信访控审处,刑铁营处长公开说:“警察依法办案,给灌芥末水是正常办案”,拒不受理王立秋家人要求放人并追究狄士刚刑事责任的正当要求,一味的推给检察院,完全是一副中共豢养的流氓嘴脸。

之后家人又来到办案单位昌邑分局,找到都兴泽,都大怒,恐吓家人,办案人郭锐昧着良心矢口否认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杨大光局长拒绝管这件事。就这样一个普通公民起码的要求根本无法正常依照法律程序进行。

4月23日王立秋的家人再次来到市610办公室,寻求公正,要求无条件释放王立秋,以法追究狄士刚刑事责任。在家人一再要求下,见到了吉林市610办公室的伊某。家人讲述了王立秋被迫害的详情并提出两条要求。他们对此事件是心知肚明的,恶警没有人仗胆,也不会无法无天的。对家人提出的释放王立秋的要求,伊一再强调被抓“现场”有“九评”和“解体党文化”等书和资料,家人说王立秋没有给社会造成任何危害,王立秋炼法轮大法不犯法,而且这些书讲的都是事实,也没有谁要推翻××党,是它自己一步一步走到这一步的,苏联解体了,人民生活好了,这不就是先例吗?至于说法律,家人指出,世界上普遍适用的“犯罪”是“杀人”和“抢劫”,这是得到世界公认的犯罪。至于我们国家的法律是随着政府的需要而随时修改的,文革就是一例,这叫做假法律;对法轮功的评定也是如此,为取缔而临时篡改法律,强加所谓的刑法300条和两高司法解释,并没有提及“法轮功”字样!

对家人提出的依法追究狄士刚刑事责任的要求,伊说那得先扒皮(开除工职),才能追究刑事责任(判刑),并说610是机关,不参与办案等;家人提出我们去找办案单位时,办案单位说我们是上指下派,我们听市局的,市局听610的,而且法院和检察院也都听610的,所以王立秋能否无条件释放在于你们;同时狄士刚等人长期违法,使用酷刑逼供是在610授意下进行的,而且对法轮功人员酷刑逼供已不是个人行为和个别行为,而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例如:2005年狄士刚给杨丽娟灌芥末水,用铁棍压腿,用脚踩脸,用电棍电脸,两年过去了,狄士刚依然不知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对这样的恶人,家人表示一定要追究到底,直至法办。

希望全社会所有有良知善念的人们都来关注,请伸出你们的援助之手,尽快结束这场灭绝人性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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