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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王春艳自述被绑架经历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四日】我叫王春艳,今年三十四岁。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五日,我和宋金仙到头道沟做真相,被两名男子举报。当天下午两点左右,我们被吉林桦甸市夹皮沟派出所绑架,当晚由桦甸市“六一零”张守林等人将我们送到桦甸一不知名的地方。一男子用脚踢宋的前胸,后被送到桦甸看守所。

我当晚找机会跑出去,藏在院内木头堆里,全派出所出动,把我从木头堆里拖出来。四人拉着,拖到看守所门前。其中一男管教往我身上猛踢,嘴里不停的骂着脏话,然后过来几个女的搜身,后把我衣服撕破,鞋也剪坏了,然后把我俩分别送到十三、十六号监室。男管教革天福说,“我让你跑,把你送到杀人犯屋里,给你洗凉水澡。”

我在农村出生,从小家境贫困,母亲身体残疾,父母生活的很苦,但还是日夜操劳,维持着供我读书,后来我考入学校。那时我时时想着毕业后,能有一定的经济收入,好好的孝敬父母。毕业后分配到桦甸市白山镇电厂工作,婚后刚好有了稳定生活。不料好景不长,二零零零年,我们夫妻俩双双失业,后来的日子,我们整日为糊口奔波,艰难度日。

二零零二年,体检后,我被诊断为乙肝,大夫说快转肝硬化了,同时检查出输卵管瘤,风湿性心脏病,神经性头痛等,没钱又有病,真是雪上加霜,我真正感到了中国百姓生存的艰难。我真想轻生,但想起我那白发父母,不仅泪如雨下,绝望之时,我突然想起了法轮功,因在九七年我就接触过炼法轮功的人,看着他们的言谈举止,和她们介绍的法理,只觉得很好,但一直没有走进来。

几经周折,二零零三年三月,我终于得到了这本无价之宝《转法轮》。得法后,我时刻按照大法要求的心性标准去做,不长时间,我全身的重病不翼而飞,从此、我真正的从迷中醒来,找到了生命的归宿,真、善、忍,返本归真。我要把真相告诉所有的人。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五日我被抓后第二天,夹皮沟派出所二名警察,由白山镇片警带着分别到我和宋家非法抄家。在这期间,两家家属听法院的人传话说我在里边很顽固,把人弄劳教所先“教育教育”,再不听话就把人“弄没了”。家人都听说,进劳教所的人有可能被活体摘器官,怕我们被杀害了,就到处借钱花钱托人,恶警要每人三万。我和宋两家六万元被桦甸市公、检、法勒索。(具体分赃人员不详)。

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三十三天后,我们被非法劳教,送往长春黑嘴子劳教所。我因体检不合格拒收被放回,宋被送进劳教所,后知道宋在劳教所遭到很多酷刑迫害。

我被放回后,当地派出所、公安几次到我家骚扰、恐吓,家人整日担忧,精神上受到严重迫害。在极大的精神压力下,我还得和丈夫忍苦忍痛到处打工,尽快还借款。

象我这样一个被中共恶党逼到绝路的人,是大法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使我生命得以归正,得以升华,我用生命的永远都无以报答恩师的佛恩浩荡,只有听师父的话,讲清真相,救度被恶党蒙蔽和利用的所有民众,免遭淘汰,这也是我的天职。

真心期望还在为恶党卖命,迫害大法和法轮功学员的所有公、检、法人员、“六一零”、国安等赶快回头,将功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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