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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六一零”包办丧事看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罪恶
文/云帆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人死了,家人料理后事,这是常理。当然有一定级别的中共官员死了之后,后事就要由中共出面操办了,级别越高,死后享受的待遇也就越高。很难想象,中共会去操办一个平头老百姓的丧事。目前,中共湖北省六一零办公室就亲自出面为一个在劳教所死去的法轮功修炼者的丧事进行了全程包办。专司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包办法轮功修炼者的丧事,其中必有隐情。

事情是这样的:湖北省赤壁市商业局57岁的法轮功学员郑玉玲,2009年8月6日晚上,因为粘贴营救法轮功学员的传单,被公安非法绑架劳教二年。8月25日关到湖北省女子劳教所后,不过月余的时间,却在9月28日传出死亡消息。

郑玉玲的丈夫在9月29日赶到劳教所的时候,老伴的遗体已经被化好了妆,穿戴整齐被装在棺木里。令人不解的是,可以明显的看出老伴的鼻子变了形,手上也留有许多针孔。他询问这诸多疑点时,劳教所的人员只说:“郑玉玲9月9日开始绝食,28日中午死。”

劳教所的回答怎么能叫人相信?郑玉玲绝食没有?这是不是劳教所的一面之词?即使真的绝食,为何劳教所却要眼睁睁看着郑玉玲“绝食”而死?在“绝食”的情况下,劳教所采取了什么措施?危急情况下为什么不通知家属?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她的鼻子是怎么变形的?手上的针孔又该作何解释?面对这种种疑点却没有人站出来回答。

死了人,当然是一个家庭的大事,个中的凄苦和痛楚只有家人去承受。然而更令人接受不了的现实却是,湖北省“六一零”竟然不准郑玉玲的亲属在家里举行葬礼,并将家属订好的丧席强行退掉,更不准将郑玉玲的骨灰埋在农村老家。

9月30日,郑玉玲的遗体在武汉某火葬场被火化后,湖北省“六一零”和女子劳教所的人员随即将郑玉玲的骨灰葬在赤壁火葬场,过程中完全不准郑玉玲的家属介入,更让郑玉玲的亲人平添了诸多悲痛!

湖北省“六一零”和湖北省女子劳教所为什么要全程包办一个法轮功修炼者的丧事?连死者的骨灰都要绑架?是为了尽政府的职责,还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罪恶?六一零的破格举动暴露出来的只能有这一个答案──那就是竭力掩盖罪恶。

郑玉玲的鼻子为什么会变形?看来劳教所给她化妆并不是为了安慰亲属,更不是为了告慰死者,那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罪恶;穿戴整齐也遮掩不了刚刚使用过的酷刑,那只不过是杀了人后摆设的一个假相。有谁见过劳教所为关押的死者化妆的?中共的劳教所真的变得人性化了吗?老虎吃了人,还会为丢弃的尸骨树碑立传吗?

郑玉玲手上的针孔说明什么?是不是警察曾经不遗余力的抢救过她?要不她手上怎么会有针孔呢?我给大家举几个例子,就知道这针孔是怎么来的了。

有一个大法弟子写过一篇文章《我被湖北省沙洋劳教所用毒药摧残过》。文章中这样记述:

我第一次被劫持到沙洋劳教所被关在女所9大队。大约于2001年的5、6月份,沙洋恶警借口“防伤寒”,在强制下我被拖去打了一针,而那些包夹我的吸毒犯却一个也没有打针。打针后,我的身体开始消瘦,全身无力,反应迟钝,手脚缓慢,常常感到恐惧。第二年春,我被放回家后,仍然是这个状态。以至很多不明真相的人认为我是因炼法轮功而炼成的这个样子。恶人们利用药物摧残大法学员的这一招多阴毒啊!最可恶的是他们将通过学法炼功而变的身心健康的好人有意迫害,又嫁祸于法轮功。在9大队对学员实施药物迫害的主要恶医叫刘秋红。

我第2次又被非法押送到沙洋劳教所,他们以给我检查身体为名,将我强行拖进沙洋七里湖医院,对我作了检查之后,说我身体合格。但是,他们却将早已准备好的一大筒不明药物在几个恶医与恶警按住我身体的情况下,强行将那一大筒药注进了我的身体。以后,我小解的时候发现解出的是蓝色的尿液。我是2月被关进沙洋的,到了3月份,我的神志已被迫害的不清了。有时,我说了什么,我自己也记不得,出现精神分裂状态。但却是偶尔出现这种情况。到了5月份,由于他们一直不让我睡觉,让我白天大负荷劳动,晚上让我一个人站着。我站到半夜时,不知何时走到别人睡的铺位面前,说了些什么话,我不知道。有时,我不自觉的将自己的衣服脱下来了我也不知道。恶人们夏天借口“防中暑”,逼着对我灌汤剂和颗粒状药物。我的精神状态更差了。主要做恶的医生叫严红。

这只是一个大法弟子所经历过的受到药物迫害的案例,我们或许能从中看到郑玉玲手上的针孔的来历。这个沙洋女子劳教所就是现在的湖北女子劳教所的前身,所有的罪恶都是一脉相承的。还有一个学员记述的大法弟子曾宪娥被迫害死亡的真相,更是能揭开郑玉玲死后不让家属插手的原因。

她在文章中有这样的记述:第二天曾宪娥就去世了。我们曾问警察曾宪娥到底怎么样?警察根本不正面回答。一直封锁着消息,半月以后,才说曾宪娥死了,说是患“心脏病”死的。并说经过法医解剖,“确诊”死于心脏病。我在劳教所知道这件事,我当时只是猜想单位领导和家人要求查明原因才解剖的吧,现在才明白可能是要人体器官。

后经证实,这个曾宪娥是湖北省十堰市顾家岗工商银行的女职工,年仅36岁。2001年8月3日,她丈夫被告之曾宪娥因心脏病已死亡。赶到医院,曾宪娥的遗体被从冰柜推出,衣服是新的,头肿的很大,双手紧攥在一起,身体是软的。曾宪娥丈夫要求重新换衣服,并查看身体,但被拒绝。曾宪娥的弟弟后带法医要鉴定被拒绝,要拍照也被拒绝,要拉回十堰同样被拒绝。尸体火化时也不让家属靠近。家属回到十堰后被告之不许开追悼会,不准将此事透露出去。

亲人死了,只有她的家人最有资格操办丧事,这有亲情的因素,也有个人隐私和尊严的因素。是什么原因促使中共地方当局做出如此不尽人情的决定?拍照不让,换身衣服也不让,连火化时也不让家属靠近,这究竟是为什么?是怕亲人看到她身上的累累伤痕,还是怕那有可能摘取器官的事实泄露出去?这其中的秘密只有涉案的中共警察和相关的中共官员心里清楚。火化后,一把骨灰又能说明什么呢?

是,大多数情况下那一把骨灰确实不能说明什么。可是有的骨灰却记载着行凶者的罪恶,这恐怕就是为什么郑玉玲死后连骨灰都不敢让家属插手的原因吧。

据明慧网报道,多名证人曾公开证实,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古城大法弟子苏菊珍,在马三家教养院曾被强制施用破坏神经中枢的药物。2006年4月8日早8:30分,被残酷摧残致精神失常的大法弟子苏菊珍含冤去世,终年49岁。4月9日早晨在绥中县前所火葬场火化时,发现头盖骨、小腿骨、肋骨都是黑色的,无法烧化。向专业人士咨询得知,这是药物中毒的结果。在场的火葬场工作人员和亲友、以及同日去火葬场火化的其他死者家属都见证了这些黑骨,并在当场与其他死者的骨灰进行了对比,所有人都说:这骨头不正常,太说明问题了。

还有一个案例也能说明这个问题,被用药物害死的人的骨灰和正常死亡者的骨灰是有区别的:正常的骨灰呈灰黑色,而被药物害死者的骨灰则呈黑色。

吉林省东丰县第四中学教师魏凤举,因修炼法轮功,八年来三次被非法劳教,每次都是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一大队三小队。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三日,魏凤举最后一次从劳教所出来,当时已被迫害的皮包骨头,但一顿还勉强吃一小碗饭。一个多月后,魏凤举突然开始不能吃饭,一吃肚子就疼,不吃就不疼,而且一吃什么就不停的泻肚。一两个星期下来人就瘦的脱相,大小便失禁,体重急剧下降,最后只剩下四、五十斤。她浑身疼痛,吃东西肚子就疼的难以忍受,尿液都是血色的。临去世前的一两天,她开始看不见东西,头脑一阵明白,一阵糊涂。一直到去世,眼睛一直睁着,闭不上。最后十多天,嘴巴一直张着,闭不上。最后那几天连喂水都不能往下咽了。她自己说:“我不能好了,他们(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恶警)给我打针了。”她的遗体火化之后,骨灰就是黑色的。

这类例子太多太多了,明慧网上这方面的报道有很多,都是有名有姓有住址的。真相报道出来后,经常关注揭露迫害的明慧网的中共各级官员们心里是害怕的,他们怕自己的罪行为公众所知,他们更怕有朝一日的清算,所以做起事情来才如此的诡异。

郑玉玲死了,是中共给她包办的丧事,火化前还给她化了妆,好似要让她体面的离开人间。她从开始的被绑架,到被绝食、被打针、被死亡、被化妆、被穿戴、被火化、被埋葬,其中有多少不为人知的迫害情节啊!有的她知道,有的连她自己都不知道。那些把她绑架、逼她绝食、给她打针、害她死亡、替她化妆、为她穿戴、送她火化、将她埋葬的人,是真心的为她好吗?参与者不都是迫害她致死的主犯和帮凶吗?

郑玉玲虽说被化了妆,可是被迫害变了形的鼻子是化妆师所无能为力的。但是,这丝毫不影响她作为一个大法修炼者的圣洁形像。相反,那些五官齐全,为她包办丧事的中共官员及其走卒倒一个个显得污秽不堪。

郑玉玲走了,离开了这纷扰险恶的人世,她的遗憾可能是未能用自己的慈悲唤醒这些迫害自己的中共警察。知情的中共人士肯定是害怕她的,直到她离开人世还处在恐惧之中,不然的话,为何要将她的骨灰也要劫走呢?

这些中共的党徒们真的就这样一步一步的走入罪恶的深渊而不知悔改吗?你们将要面临的结局又是什么呢?是不是一定要到地狱里去分辨自己做了哪些对不起良心的事?

当日后一篇文章: 法兰克福书展的一道独特风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