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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仇视法轮大法 江泽民团伙冤杀赵合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七日】以江泽民为恶首的迫害法轮大法的中共流氓集团,十年来把法律变成了毒打善良人的铁鞭,而今他们自己却在国际法的普遍管辖原则下变成了地球村的过街老鼠,四面楚歌。我们不禁又想起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被冤杀的大法学员家属赵合。

2002年05月08日,中共邪党的喉舌媒体央视《焦点访谈》(下称《焦点谎谈》)报道赤峰市宁城县一则消息说:“正在执行公务的县公安局教导员戴国生同志(被)打成了重伤,经强力抢救无效戴教导员不幸壮烈牺牲。”内蒙古女子监狱强令犯人必须都来看诬陷抹黑法轮大法的节目,在看这则报道时,不敢出声的女监人员低低的发出“唏嘘”之声。看完电视可以走动了,来自赤峰宁城县的犯人在监室高兴的说:“戴国生总算报应了!他在看守所时,谁他都打,想打谁就打一顿。”

当年煽动对大法的仇视,迫害大法弟子、杀害死大法学员的家属赵合的中共邪党人员遭天谴恶报:宁城县大明镇城里村党支部书记张景和在《焦点谎谈》中配合喉舌诽谤诬陷大法、陷害大法学员家属赵合两个月后,被驴车挤死暴亡。赤峰市委6lO办公室副主任杨春悦二十几岁的儿子暴死;赤峰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鲍明泽醉酒后病在床上6天饿死;赤峰市分管迫害法轮大法的市委副书记徐国元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事实回放:

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大明镇城里村二组村民秦凤珍1998年外出打工,喜得大法,开始修炼。然而,1999年7月,以“假、恶、斗”为本质的邪党开始疯狂镇压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大法修炼,秦凤珍于2000年7月21日、9月18日两次被当地恶警绑架到拘留所拘留,在10月3日又被绑架到转化班作强制洗脑转化,每次都是被敲诈钱财(邪党叫 “罚款”)才放人回家。

赤峰市宁城县邪党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戴国生,利用迫害法轮功已立“功”获奖,2002年3月28日,戴国生又带了两个人来大明镇城里村二组秦凤珍的家,要绑架大法学员秦凤珍去洗脑班洗脑,秦凤珍与丈夫赵合那几天正忙着浇地,农村春旱能浇水的机会很难得,就哀求戴国生过几天浇完地再去。戴大骂,不顾夫妻的哀求,强行把秦凤珍绑架到车上。 在秦凤珍的丈夫赵合阻拦妻子被车拉走过程中,随手操起院中的铁锹阻挡,戴国生就是强行绑架,造成戴头部受伤,其他警察就开车往县城医院拉戴国生,因路远途中花费了两个半小时,因失血过多,戴国生被送到城里医院时抢救无效而死。直到十多天后的2002年05月08日,《焦点谎谈》才当作“新闻”播出, 但内容已与事实面目皆非,说赵合是炼法轮功的,借此诬陷法轮大法修炼。稍有头脑就可以想到,如果赵合也在修炼法轮功,那绑架去洗脑的就不只是秦凤珍一人了,当时却没有绑架赵合,就说明这几个警察知道赵合不炼法轮功。是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大法之初的几年,中共授意各地公安、新闻媒体全力栽赃抹黑、煽动仇视法轮大法时,赤峰地区恶人又一次制造的轰动全国、煽动仇视法轮大法的一个假新闻。但《焦点谎谈》前,赤峰电视台已制作过本案的节目,看到有江泽民给戴国生献的花圈。在节目中,赵合说:“我也不是什么炼功人。”

据曾与赵合同关押在看守所一个监号的人说:“警察给赵合作工作,让他说自己也炼法轮功,可以给他判死缓,不说是炼法轮功的,就判死刑。赵合按他们说的做了,可还是判了死刑立即执行。”恶人的目地只是为给法轮功栽赃而已。

赵合被内蒙古赤峰市中级法院于5月18日迅速判处死刑。

戴国生之死报道中,没有赵合本人陈述的如何伤的戴国生,只有与戴同去绑架秦凤珍的另外二人的“证言”, 戴国生的死因没有赵合的正面陈述,报道称是赵合打伤,理由不充份。戴国生绑架秦凤珍时分明说的是抓去洗脑班,40余天后的《焦点谎谈》“新闻”却变成了秦凤珍“涉案”,涉及传播揭露天安门自焚栽赃案内幕的光盘。这一说法是不是既掩盖了破坏农忙之罪,又掩盖了戴国生等的不可告人的原因?戴国生绑架秦凤珍时带的两个人被开除,在赤峰公安内部都通了报,这里不被人知的原因是什么?

依据现行法律,赵合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中国现行《宪法》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规定,那么,信仰、修炼法轮大法是合法的;即使传播了反迫害的宣传品也是合法的。江泽民为首的恶党操控国家机器对法轮大法修炼的迫害行为,恰恰是滥用公权力的犯罪。就戴国生三人来说,是打着法律的幌子干着违法害民的恶事,非法侵犯他人信仰自由权,同时绑架又是刑事犯罪行为。秦凤珍与赵合的抵制是合法的。而戴国生之死亡,在报道中没有赵合本人如何打的戴国生的陈述,只有与戴同去绑架秦凤珍的另外二人的“证言”,这在法律上是没有证据力的。不能以此定案。只有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的证言或其它可采信的客观证据(比如录像)才有证据力。然而本案中,假使绑架秦凤珍的行为导致了赵合的防卫,或者说打了戴国生,也有法律规定,赵合同样无法律责任。中国现行《刑法》第二十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据此来看,戴国生三人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是“正在进行”的“ 绑架”行为,而赵合是符合《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与第三款的规定,是“为了使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是对正在进行的绑架“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所以,赵合的行为没有违反现行法律规定,是合法的正当防卫,而戴国生是帮助江泽民操控的邪党集团迫害善良群体达到捞取政治资本的目的,对秦凤珍实施的绑架的暴力犯罪行为,是应该受到抵制以至正当防卫的。所以,赵合没有任何法律责任,赵合被判死刑是被冤杀,是江泽民利用邪党权力杀害无辜民众以达到栽赃法轮大法的目的的杀人犯罪行为。

邪党媒体造假重重,报道过程中不打自招:

邪党喉舌一方面歌功戴国生,一方面抹黑法轮大法,称赵合是大法学员,借此煽动百姓仇视法轮大法。然而,想要抹黑法轮功的喉舌,透过中共邪党的淫威,还是让人们看到了遮掩不住的真相,看到了村民心中的赵合是“一个好小伙子……”,看一下片段———

一、《焦点谎谈》:
今年3月25号宁城县芒农镇农民范伟玲去赤峰市进行所谓“洪法”被抓获。她公认所带法轮功宣传品来自芒农镇一个叫王玲春的农村女青年。
  王玲春:去年有一个姓秦的女的,到我们家,秋天的时候给了我两本光盘,还有一本经文。
  记者:什么光盘。
  王:天安门自焚是假的。
(注:露出自焚是假的,也暴露了江泽民与中共致命死穴,这是它最怕曝光的,涉及到为迫害的造假、诬陷全盘皆输,牵动着邪党上层江泽民等最敏感的神经,知道邪党本性的就会知道其会不惜一切的扼杀。)

二、报道秦凤珍的家时,《焦点谎谈》:
算上这道木头门,他家总共有三道门。而这三道门通常都是紧闭的。
记者:他这个墙跟别人不一样是吧?
  赵(村民):他这个墙一样。
  记者:怎么垒那么多石头呢?
  赵(村民):那个就不一样了。他垒石头他恐怕是进来人吧,肯定是这个事。
(注:秦凤珍,一个农民,在没有人权保障、没有法律威严的国家,在邪党铺天盖地的迫害大法修炼的邪恶形势下,只能用这种最无奈的办法来维护自己家中的修炼环境:只能把家门紧闭,把墙垒高。)

三、 “新华网5月8日文”:
“我以前连邻居杀鸡都不敢看,不忍心看它们挣扎的样子……”看守所里,赵合说。
在村里,邻居们说,赵合连一只鸡也没杀过。
(注:说明赵合不会有杀人的故意。对突如其来的绑架,赵合只是不想让按“真、善、忍”做好人的妻子被绑走。面对戴国生三人的强势,假使迫于妻子已被绑到车上,无奈之下,情急出手,把这样一个老实善良的人都逼到这种地步,正说明戴国生等人的恶行使人忍无可忍。)

四、“新华网5月8日文”:
村民们摇头叹息:“可惜了,一个好小伙子……”
在当地村民心目中,赵合是最难与血案沾上边的。“赵合过去的确是个挺好的好小伙子。”他的邻居、52岁的赵信老人说。在大家的印象中,赵合老实本份,聪明过人,喜欢钻研,从小学到初中,学习成绩一直不错,考上了重点中学大明镇八里罕中学,大家对他寄予很大希望。但1990年,赵合高考落榜,为减轻家庭负担,他放弃了复读再考。高中毕业的赵合成为村里的能人,干过轧钢厂的会计,跟父亲学会了瓦匠活。1992年,赵合与邻村的秦凤珍结婚,两人外出打工赚钱盖起了大瓦房。小两口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在村子里属中上等……
(注:尽管真正的杀人凶手江泽民为首的中共恶党,利诱戴国生走向害人害己的深渊,又冤杀了大法学员的家属赵合,借机嫁祸法轮大法修炼,其操控的媒体报道中却看到邪党故意移花接木后假借村民的嘴加进的抹黑、煽动仇视法轮大法的特有名词,但人们还是会思考的,村民对“老实本份”的赵合的惋惜,与戴国生死亡报道的反馈———“戴国生总算报应了!他在看守所时,谁他都打,想打就打一顿。”已形成鲜明的反差。)

邪党为煽动仇视颠倒事实

赵合抵制绑架案件发生后,邪党又找到了诬陷大法的可乘之机,移花接木制造录像片,把本不是法轮大法学员的赵合指称为大法学员,大小媒体一起鼓噪,播放的是邪党喉舌准备好的统一台词、画面,象许多诬陷大法的节目一样,邪党央视垄断采访权、新闻制作权,其他媒体只能转播。

原本连鸡都不敢杀的赵合却被恶党的喉舌鼓噪为“凶狠”的“暴力袭警”“杀人凶手”, 5月18日,赵合被内蒙古赤峰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媒体继续煽仇。而迫害善良人、迫害信仰“真、善、忍”的邪党党徒、绑架大法弟子的恶警戴国生却被说成“壮烈牺牲”、“用生命实践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塑造了公安民警忠于党的崇高形象”。这样一个迫害善良人、恶贯满盈的人死亡,却牵动着全面迫害大法修炼的中共恶党高层,在“内蒙古公安网”《记内蒙古宁城县公安局戴国生同志事迹》(以下简称《戴事迹》)一文中报道:

1、(戴国生送医院后)自治区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张秀梅。公安厅副厅长赵黎平、市委副书记徐国元。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杨宝忠等领导立即指示抢救。……

2、“3.28”案件发生后,县公安局先后安排组织140余名警力,调集25台车辆,及时开赴发案地……。3月28日晚,市委6lO办公室副主任杨春悦一行7人率先来到宁城,在听取了有关汇报后,连夜会同县委副书记王振祥,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宋国祥等赶赴案发现场……。3月29日上午,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杨宝忠、副书记刘国栋、王金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孙志军,县委书记钱海峰、县长张文树、县委副书记王振祥等市、县领导来到大明现场……

3、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发来唁电。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副部长刘京、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陈光林、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忠、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牛王儒、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自治区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吴永刚、自治区公安厅厅长祝光垲、副厅长赵黎平、市委书记罗啸天、市长呼尔查和县委书记钱海峰等领导敬献了花圈。

其实江泽民也献了花圈,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媒体把此信息掩盖起来。一个戴国生的死,超过中国任何大案要案,媒体大肆鼓噪,其目的是为煽动不明真相的世人仇视法轮大法,掩盖迫害真相,嫁祸大法修炼。但为什么会在中共高层惊动恶党这么多的人,如此大动干戈?《戴事迹》一文中记载的戴国生多次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恶:在国保大队两年多的日子里,戴国生积极配合大队长迫害法轮功学员,国保大队先后作案59起,打掉团伙8个,绑架72人,其中非法批捕9人,非法劳教34人,非法行政拘留29人。

恶党高层对恶贯满盈的戴国生的重视,充份说明其不惜一切迫害善良百姓才是他们的实质所在。不惜用纳税人的血汗,培养死心塌地为邪党做恶的刽子手,跟随其为所欲为,指鹿为马,这才是邪党真正需要的党徒。

自2001年4月初到2002年3月戴国生死亡,还不满一年的时间,邪党的一个恶警就干了如此之多的迫害善良的恶事,江泽民为首的中共自1999年7月至今,到底对法轮大法修炼迫害了多少人?犯下了多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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