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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涿鹿县康振兰遭受的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二月六日】河北省涿鹿县大法弟子康振兰,59岁,女,家住涿鹿县西关薛家巷3号,原单位:涿鹿县建筑工程公司。97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无病一身轻,并按照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讲真相,遭到当地恶党人员迫害。

下面是她诉说遭受的迫害。

99年江泽民打压法轮功时,我们自发的要去北京上访,说句心里话,法轮大法好,福益社会,福益人类。7月20日我和同修去北京上访,7月22日被当地镇派出所接回,并勒索100元。

2000年阴历十五上午镇副书记张辉军和居委会张某(女)到我家说:要拿出1000元现金押在他们那,说是不让上北京。我家人说没钱,晚上10点多镇派出所指导员王建民带两名女警强行把我绑架到派出所,后又送看守所,让我在拘留证上签名,说是扰乱社会治安,我拒绝。非法关押15天后,家人接时勒索100元。

2002年4月19日,由涿鹿县派出所“610”、公安局政保科、县镇政府、镇派出所、在镇书记李保财命令下,镇“610”副主任张辉军、派出所指导员王建民带领20多人,把我绑架到镇政府,同时把我家用于6口人生活做买卖刚进回的一汽车木板(价值9000余元,板材在2005年已要回)强行装上汽车拉到镇政府,同时“610”通知我单位停发了我的退休金(累计1万余元)。

当日下午派出所张某把我送到县看守所刑拘,其间我绝食抗议,看守所所长(不知姓名)、政保科郭某,用绳子将我胳膊绑在沙发上要强行输液,我抗争。6月3日又把我送到“宋氏山庄洗脑班”。我不放弃修炼,“610”恶人李自民用木条打的我全身发紫都是硬块。6月6日我和同修闯出洗脑班后我流离失所。

2008年5月14日我在裕泰路送给路人一真相光盘,他恶意举报,我被栾城县公安分局两警察绑架到分局,第二天送赵县看守所,从2008年5月15日被赵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两个月,我绝食第三天把我转送到栾城县看守所。栾城县看守所从聂家庄卫生院找来医生,指挥年轻犯人把我抬到过道,按住手脚,对我强行灌食,在第三次灌食将我鼻管插破,而且灌了过量的豆奶粉,胃里好象要憋破了,喘不过气来,一拔管我全都呕吐了,后又用三天输液变相迫害,我身体非常虚弱,在栾城看守所绝食20天,8月4日他们通知家人把我接回。

参与迫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县“610”主任:赵宣 家住:涿鹿县光明街家属楼
成员:张军 李自民
县公安局局长:杨在升(音)
政保科长:董飞
成员:马建军 李某 张某
镇长:赵来亮
镇党委副书记:张辉军 镇党委书记:李保财
镇派出所所长:王大根 指导员:王建民
涿鹿县城建局:赵书记
涿鹿县建筑工程公司:王造民
西关居委会:张某某(女)田

栾城县公安分局局长:刘秀义 办公室电话88036356 宅电:85501872
手机:13903395090
副局长: 尹志江 办公室电话88036356 手机:13933118854
成员:耿群安 赵刚军
灌食医生:候增军
是栾城县光明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生,医院在聂家庄村,电话8550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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