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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漫谈:两位廉俭清官,皆因家教严正
文/秦自省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二日】明朝天顺年间,兵部尚书邝野,刚出任陕西副使时,由于办事公正,便很有声望。

有一次,他给父亲寄去一块红绒,父亲收到后,马上原封不动的寄还给他,并写信去责备他说:“你还没做出多少对别人、对社会有益的事,却要拿这种东西来玷污我!”从那以后,邝野努力自省其身,更加廉洁奉公。最后,他的官职提升到最高的品位。人们讲:“邝野的廉俭,是他的父亲严格管教的结果。”确实是这样。

还有一个都御史,名叫朱裳,是沙河(今甘肃境内)人,嘉靖时期,出任浙江省的布政使。这位布政使的私人住宅里,不使用奴仆,全由他自己亲自操持家务。他的穿衣用度,都是平常的衣物,饮食也是粗茶淡饭。当时的人都认为这些是常人难以做到的。

后来,朱裳的父亲来此地任职,人们不无惊奇的发现:父亲俭朴的作风,比其儿子更加高洁。平时在家中时,父亲的言谈举止,无一不在继续教育儿子廉洁、严谨的处事待人。

由此可见,邝野和朱裳二人的廉洁,他们的品德,除了他们的天赋之外,很大程度,都是来自于严正的家教。

(事据明代郎瑛《七修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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