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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法院耍流氓“立牌坊”
频阻辩护、便衣闹场、记录造假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明明是流氓,偏要立牌坊”,用在中共法院的头上,可谓是入木三分的真实写照。大连甘井子区法院五月二十四日对法轮功学员阎金华非法庭审的一幕,就把中共法庭不讲法律、却装门面、走过场的无耻嘴脸曝露的一览无遗。

法轮功学员阎金华,大连泉水区居民,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二日下午被泉水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从泉水派出所楼上坠落,导致腿部摔伤。约于二零一二年八月底九月初,阎金华被甘井子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对阎金华的这次非法开庭,前台是大连甘井子区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互相勾结,沆瀣一气,背后则是政法委、“610”(中共专事迫害法轮功、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机构)的黑手操控,整个过程就是一个字——“假”。

假会见

先是在非法开庭前一天的五月二十三日,大连甘井子区公检法人员百般阻挠辩护律师会见当事人阎金华,一直到下午,才让律师在两名狱警的监控下会见阎金华,而阎金华根本不知道第二天要开庭。

这个会见短得令人不可思议,律师还没念完家属给阎金华的信,就被狱警停止会见。

假旁听

第二天非法开庭前,法院门前布满便衣警察,拿着摄像机拍摄,法院后面有多辆警车,里面坐满警察,戒备森严。法庭只给家属四个座位,其他座位都被便衣坐满,而法院却向亲友宣称座位已经被家属坐满,让在外面等候。

其实“等候”的亲友根本无法进入法庭。

假庭审

在非法庭审过程中,法官明显是站在所谓公诉人一边,多次打断律师辩护,打断家属辩护,几乎只要是律师和家属一讲话,法官就打断。

当家属辩护人指出警察强迫阎金华做伪证,迫使阎金华从楼上跳下使身体受伤,公诉人也态度嚣张打断辩护人的话,蛮横说此事与本案无关。

在律师进行合法辩护时,旁听席上扮演听众的便衣们就起哄捣乱,使律师无法辩护。

整个非法庭审过程只有一小时,随后法官就匆匆宣布结束。

假记录

另外,书记员竟公然窜改法庭庭审记录,其记录法庭判阎金华三至五年徒刑,并写上家属同意的字样,被家属发现,质问:“我们做的是无罪辩护,你为什么写有罪和刑期?!”书记员不但不以为耻,态度还很不耐烦,最后在欺骗无效的情况下,只好重新改正庭审记录。


参与迫害责任人:
大连甘井子区法院:
涉案法官李增兰(女)
涉案公诉人安颖(男)

大连泉水派出所:
电话:0411-83792360、83792270
所长王宏波13998553066
指导员隋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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