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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王自彪老人被绑架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法轮功学员王自彪,六十五岁,大庆市建材公司退休工人,家住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九区十八号楼。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多,两辆警车开到王自彪家楼下,下来三个警察,气势汹汹地钻进楼道,呆了近半小时,出来两个,一个开车走了,一个仰头看着王自彪的家。不长时间,又来两辆警车,停在楼后窗下,跳下三、四个警察,又进了单元楼道。大约中午十一点多,三辆警车都开走了,有两个车牌号分别是:8428、8408。

十月二十四日上午,大庆让胡路公安分局刑警三队警察孙兆永给王自彪的家人打电话,通知王自彪被拘留。家人才知道王自彪被让胡路公安分局刑警非法绑架,关押在大庆第三看守所。二十七日上午八点多,家人到让区公安分局要人、要自己的东西。警察只让一人进屋,(以所谓《刑法》三百条蒙骗家人。)其他家人均被拒之门外。二十九日下午,家人又来分局,找办案人,对家人的质问为什么平白无故抓人,办案人说不出来啥。接下来,家人便找到分局副局长焦玉华,面对家人的质问,焦玉华蛮横地说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我不怕!上检察院去起诉吧!

王自彪老人自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当年他亲眼目睹了妻子杨丽范因患有急性胃炎、膝盖骨骨膜挫伤和子宫严重流血,跑遍很多大小医院都没治好的病,修炼法轮功都好了。他亲眼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也开始修炼法轮功。他修炼法轮功之前,在单位工作时重物击撞在胸腔上,被认定八级伤残。此后胸部时常疼痛难忍,他还有高血压、心脏病、头晕等疾病。他性格暴躁,抽烟、打牌、喝酒,酒后耍酒疯,跟妻子吵架、打孩子。修炼法轮功后,他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烟酒都戒了,脾气改好了,身体健康,家庭和睦。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疯狂地迫害法轮功,王自彪的妻子于二零零二年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七岁。此后,王自彪老人既当爹又当妈带着孩子,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恐怖环境中,在警察仍时常骚扰的压力下,艰难的生活着。可如今,他却因为修炼法轮功,身陷囹圄。给家人及亲属造成极大的伤害,家人非常担忧老人曾有高血压、心脏病、头晕的病会怎样?

法轮大法是教人向善、去病健身、做事为别人着想,有矛盾找自己的不足,处处事事按真、善、忍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做好人,做道德更高尚的人。是利国利民,福泽社会的佛家修炼大法。目前法轮功已洪扬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大法书籍在世界被翻译成四十种语言与文字,在世界荣获各种褒奖上千项。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尊敬、爱戴与支持。在中国,中共对法轮功十五年的迫害已升级到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高价出售牟取暴利,受到全世界的谴责和声讨。

然而在中国修炼法轮功完全是合法的。在中国的《宪法》和《刑法》中没有一条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是违法和犯罪;《宪法》第35条36条明确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王自彪修炼法轮功没有违法,他在家里没有扰乱任何公共秩序,没有破坏任何法律实施,更没有伤害任何人。信仰自由,天赋人权,是应该受到《宪法》保护的。可是却遭到警察的非法绑架。对王自彪老人的绑架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所谓的《刑法》第300条对法轮功是对不上号的。事实上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是警察在违反《宪法》、《刑法》等多种法律条款,是在破坏法律实施,是在执法犯法。

在此呼吁具体办案的警官、各级政府官员、父老乡亲们,希望你能出于良知和善念,站在正义的一边。

大庆市让区公安分局相关电话:
局长于锡亮 18945602000 13394650009
副局长焦玉华 13394663833 18603677303
刑警三队队长刘强 13394663865 18603677933
副队长李洪涛 13394664098 18603677368
高毅 13394663811 18603677308
孙兆永18345534555
康文彬18804599518
王杨 13284902929 18603677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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