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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案例简析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综合报道)

目录

一、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统计图表
二、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的典型案例
三、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名单及概况表
四、对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的立案追查及记录

※ ※ ※

法律被当成儿戏,法律是一纸空文,法律成为中共独裁统治迫害民众的工具,在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学员十五年的残酷迫害中,凸显中共邪教本性,下面以锦州地区发生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的部分案例做个简要分析。

一、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统计图表

1、锦州地区被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人数

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起,截止到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的十五年间,据不完全统计,明慧网刊登的锦州地区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128人。其中:男性45人,女性81人,性别不详2人,女性占总人数的63% ,年龄最高的73岁。

表 1 锦州市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性别比例

性别女性男性性别不详总人数
人数(人)81452128
比例63%35%2%

2、锦州地区被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所在区域分布图:(锦州市区包括: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开发区,周边市县包括:凌海市、黑山县、义县、北宁市)

古塔区22 人,凌河区16 人,太和区32 人,开发区2 人,
凌海市21 人,黑山县10 人,义县6 人,北宁市0人,
外省市5人,区属不详14人。以太和区人数最多,其次是古塔区与凌海市。

3、锦州地区被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按年分布图

1999年6人,2000年2人,2001年12人,2002年15人,2003年4人,
2004年2人,2005年2人,2006年1人,2007年7人,2008年21人,
2009年9人,2010年9人,2011年7人,2012年3人,2013年7人,
2014年6人,年份不详15人

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的高峰期在2002年和2008年,分别是15、21人。十五年来,锦州地区每年平均被非法判刑超过8人。

4、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的刑期:最长的13年,超过5年的36人,超过10年的6人,不详的29人。非法判刑后被迫害致死的6人。

5、锦州地区被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的关押地点:辽宁省内有10个监狱,省外有8个监狱,其中辽宁女子监狱人数最多,52人,占总人数40%。被非法关押地点不详的34人,监外执行1人,现仍被非法关押的33人。

表 2 锦州市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关押地点及人数

序号监狱名关押人数序号监狱名关押人数
1辽宁女子监狱52人11黑龙江女子监狱1人
2沈阳第一监狱4人12吉林公主岭监狱1人
3沈阳东陵监狱2人13长春女子监狱1人
4沈阳康佳山监狱2人14内蒙古扎兰特旗女子监狱2人
5盘锦监狱9人15赤峰市监狱1人
6大连市监狱4人16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女子监狱1人
7大连南关岭监狱2人17上海松江女子监狱3人
8锦州监狱5人18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1人
9本溪监狱1人19被非法关押地点不详或未送监的34人
10凌源市第一监狱1人20监外执行1人

二、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的典型案例:

1、迫害致死,至少6例,其中典型案例:

◆ 李凌,女,二零零四年被迫害致死时五十一岁,曾任锦州市古塔区劳动局局长,供暖公司副经理

李凌
李凌

一九九九年十月,法轮功学员李凌在天安门和平请愿被绑架。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 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非法审判,将李凌诬判一年半徒刑,李凌提出上诉(附:李凌的上诉书),后被送至沈阳大北监狱非法关押,期间李凌被监狱施用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释放时精神恍惚,骨瘦如柴。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八日,李凌再次被锦州古塔区政法委从家中绑架,并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关在辽宁省女子监狱五大队遭受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监狱通知家属李凌死亡(十几天前,李凌家人看望时人还好好的)。据有关资料显示:十一月十日凌晨三~四点李凌被迫害致死,案发时李凌双手被人反背,同时被人堵嘴窒息而死。

请见附录1:“我的上诉书”。(16KB)

◆ 张立田,男,二零零八年被迫害致死时三十六岁,烟台市,原籍山东省莱州市,曾在朝阳市精密带钢厂工作

张立田
张立田

二零零八年四月张立田被锦州市公安局反×教支队和太和分局恶警劫持到锦州。同年八月被非法判刑五年,十月份被劫持到锦州监狱迫害,于十一月十七日被二十监区监区长程军、副监区长张宝志与犯人毒打致死。

锦州两家检察院与凶手串通一气,劫持被害人尸体

监狱谎称张死于心脏病,家属提出委托外省法医做尸检,以查明真正死因,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锦州城郊地区检察院和锦州市检察院无理驳回了家属的申请。

城郊地区检察院的刘秀岩和市检察院的宫佩合(音)态度非常蛮横,市检察院的李世成还对家属说:“在你们看来是人命关天,在我们看来司空见惯。”

十一月二十六日张立田的遗体被凶手张宝志偷偷地由殡仪馆拉回监狱,两检察院对此装聋作哑。家属辗转于辽宁省和锦州市三个检察院之间,他们互相推诿、拖延时间。二零零九年一月五日,家属被迫去了北京最高检察院信访办,递交了控诉书。锦州监狱不给家属死亡证明,阻止家属继续上告。凶手张宝志猖狂的说:“你们把案子撤了,我就给你死亡证明。”

锦州监狱狱长辛庭权包庇凶手,欲焚尸灭迹

张立田被打死后,在辛庭权的怂恿下,监狱方面上演了一出又一出的恶剧:对外谎称张死于心脏病;家属提出委托外省法医做尸检后,他们将尸体从火葬场偷走,然后勾结锦州检察机关驳回了家属的申请;将动手打死张立田的犯人李勇、刘裴岩转移,此事被国际媒体曝光后,为转移视线,前不久又将二名犯人调回锦州监狱;至今拒绝给家属死亡证明。

◆ 黄成,男,二零一一年含冤离世时五十六岁,原锦州女儿河纺织厂职工

黄成
黄成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黄成被女儿河派出所非法抄家、绑架迫害;

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至八日,锦州市邪党人员操控太和区法院开庭,非法审判大法弟子刘凤梅、张秀兰、黄成和曲成业四名法轮功学员。为黄成辩护的林晓健、刘景省律师在庭上指出办案机关对黄成的酷刑迫害,太和国保队长代勇竟厚颜无耻地给法官开一个书面证明说他没有刑讯逼供。在法庭上,人人都看得出黄成的胳膊折了,脚是瘸着走进来的,被打的腿上的筋都露了出来。可公诉人赵晓军、戴路强和法官梁贺祥却视而不见。在法庭陈述期间,黄成等法轮功学员揭露了被非法抓捕的当天,所受到的刑讯逼供。太和公安分局刑警队的恶警们对他们疯狂施暴,四名法轮功学员都被套上两个头套暴打,每个人都能听到惨叫声。

黄成受迫害后照片
黄成受迫害后照片
黄成指甲盖内留下的疤痕
黄成指甲盖内留下的疤痕

二零零八年八月黄成被太和检察院、法院非法起诉、判刑六年。十二月十六日被劫持到盘锦监狱,当时已经是伤势严重,狱方开始拒收,负责押送的太和公安分局恶警戴勇说:“死都不怪你,死了找我。” 后黄成被盘锦监狱恶警用十指插针等酷刑折磨致性命垂危,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在极度痛苦中离世,年仅五十六岁。

酷刑演示:在指尖插针
酷刑演示:在指尖插针

2、秘密判刑、不许家属旁听至少20例,其中典型案例:

◆ 崔景庸,男,二零一二年被绑架时六十五岁,义县城关乡关帝庙村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五日崔景庸被锦州市、义县“六一零”伙同县国保大队恶警非法劫持到锦州看守所。这是他第三次遭中共迫害,他妻子魏书文被中共两次劳教迫害,含冤离世。

九月十七日,崔景庸的家人,听说崔景庸被绑架案已转到义县检察院,前去询问案情。检察院于海州拒绝见崔景庸的家人,并说,过几天之后,让他们去法院问。

十月九日,义县法院刑事一庭秘密开庭,非法庭审崔景庸。出庭的有:刑事一庭庭长王德久和法官聂力光、王明义,义县检察院检察官张志民、郭长志,义县国保大队指导员王宁、副大队长刘海志、警察周化来、冯卫东、杨立学,锦州公安国保支队长白宁、李维山等四人。

非法庭审由刑事一庭法官聂力光主审,义县检察院检察官宣读起诉书:“本院认为,被告人崔景庸制作法轮功宣传品、在网上传非法信息……” 法官问崔景庸,“是否认罪?”崔当庭回答:“我没错,我没罪。” 法官聂力光没有宣判决的结果,宣布休庭,草草收场。

二零一三年初沈阳市东陵监狱给义县法轮功学员崔景庸的儿子打电话,让家人将崔景庸双股骨头坏死的病誌送去。家人这才得知,义县法院、锦州看守所在未通知家人的情况下,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将崔景庸秘密劫持到沈阳东陵监狱,听说是秘密判了六年。

◆ 冯云刚,男,二零一三年被非法判刑时六十二岁,锦州市太和区人

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冯云刚被以李维山和白宁为首的锦州市“六一零”和锦州市公安局反×教支队绑架。十一月二十日,锦州市太和区法院对冯云刚秘密开庭,并于十二月二十七日偷偷判刑五年,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五日劫入辽宁省辽西新入监监狱,二月五日被转押到沈阳第一监狱。在此过程中法院一直没有通知家属,也没有给家属判决书。为了给自己的丈夫讨个公道,冯云刚的妻子开始了艰难的索要判决书的过程。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冯云刚的家属到太和区法院找主审法官王迅,询问冯云刚的情况,没有找到,门卫告知人已经判了,去看守所吧。家属赶到看守所,门卫称一月十五日人就被送往锦州南山监狱,判五年。家属非常气愤,问为什么不通知家属,看守所说你找法院吧。当家属又赶到法院找王迅问时,王说:人早就判了,与我没有关系了。当家属问及王判决书下来为什么不通知家属时,王说那你找看守所,以推卸责任。让家属异常悲愤。

◆ 王林,男,五十岁左右,原锦州九泰药业职工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晚王林等八位法轮功学员被古塔区公安分局和敬业派出所恶警绑架,当晚白宁等恶警到王林家进行了抢劫。

王林
王林

王林遭绑架后被折磨半年多,二零一四年七月九日,古塔法院对王林非法庭审,却禁止他的妻子旁听,甚至妻子想看丈夫一眼都不行。一群便衣警察将王林的妻子挡在法院门外。法官潘丽丽声称这是政法委、公安局开会决定的,因为王林的妻子也是法轮功学员。潘莉莉还千方百计地阻挠正义律师为王林做无罪辩护。

王林当日是被戴着黑头套,手铐脚镣全戴着押进所谓法庭的。当局出动30多便衣警察,法院内外都有。法庭上,王林坚持自己修炼法轮大法无罪。北京正义律师也为王林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历时两个半小时。法院当庭没有宣判结果。

目前,王林已被锦州古塔法院诬判四年,他已提出上诉,上诉状已到了锦州市中级法院,但该法院的办案人员倪凯和熊杰企图不予公开开庭审理,欲私下维持原判。

3、执法犯法,无罪重判至少36例,其中典型案例:

◆ 刘凤梅,女,现年四十八岁,原锦州女儿河纺织厂职工

刘凤梅
刘凤梅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早晨大约六点,刘凤梅被锦州太和分局国保大队绑架。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至七日,太和区法院对刘凤梅和其它三位大法学员进行历时四天的开庭审理,李和平、江天勇等来自北京的八位律师调查、见证了此案,并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

执法人员对公民施用酷刑是一种犯罪行为

江天勇律师表示,经过调查,对法轮功学员刘凤梅的指控是虚构的、是不成立的。首先刘凤梅之前根本不认识曲成业;而且根据侦察机关所提供的刘凤梅的银行账号和邮局汇款记录,刘凤梅的存款从来没有超过两万元,何来六万元可以汇给曲成业? 江天勇律师还指出,指控书上所陈述的同一个侦察员,在同一时间里、不同地点询问两位证人,“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不可能分身,这必然是说假话。”

此外,办案人员使用了大量的刑讯逼供,包括:电刑、拷打、使用手铐等,手铐已经铐进肉内,骨头都露了出来。刘凤梅遭受的酷刑最为严重,她身体一直很弱。

正义律师做了无罪辩护,法院却置若罔闻,刘凤梅被重判十三年

当天在法庭上,邪党法官梁贺祥宣读完非法判决结果,刘凤梅被非法重判十三年,黄成等其他三名法轮功学员被诬判六年,后刘凤梅等四名大法学员都提出上诉。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日,刘凤梅被劫持到沈阳女子监狱,入狱检查完,监狱医院院长说,身体各项指标都不合格,腰部钢板现已左右凸凹不平,根据当事者刑期13年,太长,不适合收监。如强行收监,是否待取出钢板后再收。当时就请示辽宁省司法厅,没得到允许,最后强行收监。

二零一二年七月份,刘凤梅再也支撑不住了,被送到医院。到那,确诊乳房是恶性肿块,还查出她的双侧卵巢瘤,左侧小孩脑袋大,右侧拳头大,腰部钢板已经弯曲、错位,有致瘫的危险。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刘凤梅被放回家了。

◆ 项英,男,二零零八年被绑架时三十七岁,锦州凌河区居民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被锦州凌河公安分局、龙江派出所恶警绑架。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上午十点,锦州市凌河区法院对项英非法开庭,家属为项英请了两名北京律师做无罪辩护,律师入庭时遭到法院不法人员的非法刁难。在长达三个小时的法庭辩论中,律师在各个层面阐述了法轮功不是邪教,项英无罪。并指出公安机关在办案期间严重违法。参与迫害的检察院及法院人员也都在事后私下里称赞律师的辩护精彩有力。

二零零八年七月七日,锦州市凌河区法院合议后开庭,非法判项英十二年,同时还有法轮功学员苗建国四年、殷志友四年。三名法轮功学员当场都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苗建国的律师赶来参加,但凌河区法院百般阻挠,非法禁止律师带电脑笔记本入庭,使得律师未能入庭。该法院几次非法开庭的审判长都是周军,当律师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时,周军几次阻止律师发言,打断律师的辩护。

据悉,这次重判是邪党辽宁省邪党政法委的旨意。锦州邪党人员在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后,曾向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施压,企图阻止他们继续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

非法重判项英十二年,之后项英被送到锦州入监监狱,后又被送到大连南关岭监狱迫害。

◆ 左立志,女,年龄未知,义县大榆树堡镇中学政教处工作

二零零八年的八月二日,义县“六一零”、县公安局恶警将左立志绑架到县看守所,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怀疑她家是大法真相资料点,所以施压给镇派出所前去搜查,但未搜到任何资料点的证据。

九月十八日,义县邪党检察院非法起诉左立志。

十月八日,义县邪党法院刑事庭欲非法开庭。左立志的家人质问法院刑事庭庭长王德久:“非法开庭的法律依据何在?”王德久狂妄地说:“我这法官就听共产党的,这是锦州市第一大案,我不怕遭报,也不怕死。”之后非法开庭未成。

十日上午十时,非法开庭,省里没来人,锦州市里来了四人,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全员出动,在庭审会场周围站岗,指定律师变为义县燕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为左立志的辩护律师。审判长改为刑事庭副庭长杨春福,开庭后,主审法官李净秋,王健,聂力光和大榆树堡镇法庭的书记员陈凯,郭营,及刑事庭王德久坐在各自的席位上,整个庭审都是侧耳静听一言未发。

开庭时,左立志自述,律师做无罪辩护,并做法庭辩护。最后,还没等审判长说:“休庭”呢,锦州市来的四个人就中途先撤了,边撤边相互议论说:“人家(指左立志)也没做错,没啥事,这纯粹是小题大做。”台下的法官也陆续的撤了。审判长一看整个庭快剩下的只是旁听的了,忙敲锤说:“休庭”。

非法开庭后,左立志本应当无罪释放,但仍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四日,左立志的家人竟接到: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日《义县法院通知书》(2008)锦义刑庭字第00178号所谓的“已由本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现已送往---执行。”并口头说:十日后将人送走。左立志被非法关押长达半年多时间,非法秘密枉判五年后,又被秘密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

◆ 宋亚萍,女,时年四十多岁,锦州太和区居民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宋亚萍被恶警们绑架,她被打得头晕、恶心、呕吐不止,被送看守所时,看守所拒收。随后宋亚萍被送到医院检查,发现腹中还有瘤子,李亚洲知道情况后,强制看守所必须把人收下,“死了算正常死亡。”

宋亚平被秘密非法判刑十一年,强制送往辽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一一年大年前,宋亚萍的孩子去监狱看望已被非法关押近两年的日夜想念的妈妈。看到妈妈被折磨得更加瘦弱、痛苦的样子,孩子心如刀割,经询问才知:宋亚萍一侧身体及一侧脸部已麻木,曾在锦州看守所被检查出来的子宫癌已扩散并到晚期了,生命垂危,但她仍顽强地坚持自己的信仰。监狱方无视法轮功学员死活,以宋亚萍不“转化”(放弃信仰)为理由不给医治,拒不放人,并且仍然有几个刑事犯看着她。

4、经济勒索,伤其无辜,至少5例,其中典型案例:

◆ 赵桂华,女,年龄不详,义县留龙沟乡大业屯村红石岭屯人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赵桂华与丈夫石峰、嫂子吴桂云一起,被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姜成、义县头道河乡派出所所长杨州、义县留龙沟乡派出所所长谢臣、警察王维等大约二十多名恶警闯入家中,强行绑架的。恶警随后非法抄家,抢劫,抢走了电脑两台、打印机两台、纸张无数、轿车一辆;还抢走赵桂华全家一年的玉米款一万五千七百元。恶警绑架后,将三人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迫害。

义县法院,在未通知任何人参加、未履行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秘密地对赵桂华进行了非法庭审,恶人以在她家中抄到了电脑、打印机、纸张等,以“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罪”为由,欲对赵桂华非法治罪,赵桂华不服,当场做了自我无罪的辩护。

由于赵桂华不配合邪恶,一直被锦州市看守所单独非法“关小号”迫害,4月底出现了病态后,法院不法人员跟家人谈条件,赵桂华可以先放回家,但必须得保证回去后不与其他法轮功学员接触,还得对回家之事不得与任何人说,这样,赵桂华被勒索5万元现金放回,赵没回自己的家,一直在亲友家。可后又以“回访”为名,强迫赵回锦州看守所一趟,结果,赵被骗回看守所,被继续非法关押。赵桂华一家在经济上,现金加物的损失已超20多万元。

二零一二年三月中旬,义县法院刑事一庭对赵桂华再次秘密非法庭审。二零一三年六月份赵桂华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 卢素平,女,现年五十七岁,凌海人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八日,凌海法轮功学员卢素平及其儿子姜楠、弟媳、大姐卢素英和王红丽一行五人开车去锦州办事,他们的车刚进锦州城就被监控到车牌号,回来时就被以白宁、李嵋珊为首的锦州“六一零” 、反×教支队恶警拦截、绑架。之后,卢素平的弟媳、卢素英和王红丽被勒索了二十多万元才被放回家;卢素平和姜楠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锦州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日,凌海法院没通知卢素平和姜楠的家人秘密开庭。据目击者称,开庭时姜楠被戴上手铐和脚镣,走路十分困难,人也很瘦。之后便杳无音信。后经家人多方打听,才得知俩人已于十一月中旬被非法秘密判刑,卢素平和姜楠分别被非法判三年半和三年。

当家人前去法院询问时,凌海法院告知十天后可去看守所探视。但让家人愤慨的是,当十天后家属一大早就去锦州看守所看望时,结果等到八点多也未见到,后听看守警察说六点钟就把人送走了,卢素平被送到沈阳,姜楠被送到锦州监狱。家属要求前去探望,看守警察说得经过街道、派出所、公安局开手续,并得接到监狱通知才能见,所以始终也未见着亲人。

◆ 徐慧平,女,现年四十三岁,锦州市女儿河纺织厂职工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锦州公安国保大队长李嵋珊等人与女儿河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徐慧平家中将她绑架,并抄走电脑、银行卡、钱等私人财物。十六天后,徐慧平被勒索巨额金钱后释放。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六日,徐慧平再次被锦州市“610办公室”非法抓捕。徐慧平绝食反迫害,十三天后被释放回家,但锦州市“610办公室”将迫害她的卷宗送到检察院。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太和区法院刑事庭庭长李杰等人用法院的车将徐慧平拉到太和区法院对徐非法庭审,当时徐身体状况很差,庭审仅半个多小时就结束。

二零一三年九月,太和区法院通知徐慧平被非法判刑四年半。之后,法院在明知道徐慧平的身体状况不适合关押的情况下,仍多次找她及家属,意欲将她收监。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九日,太和区法院以检查身体不合格才可办保外就医为由,诱骗徐到锦州市附属三院检查身体,当时医生就要留徐住院,说随时有生命危险。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太和区法院张楠等三人非法闯入徐慧平家,将她劫持到看守所,看守所因其身体状况不佳拒收,但张楠等人仍迫使看守所将其留下。

二月二十六日,徐慧平的丈夫(未修炼法轮功)到太和区法院去要人,法院人员声称二月十九日检查身体的结果不生效,必须由看守所或监狱人员带着到司法所检查才能办理保外就医。四月七日早六点钟左右,徐慧平家属接到看守所电话,说徐慧平突然昏倒,已经用120救护车送到锦州附属三院。家属赶到医院,医生说徐慧平心脏病和高血压严重,需住院治疗,家属表示家中已经无钱医治,并要求看守所放人,但太和法院、看守所互相推诿,拒绝放人并于四月初又将徐慧平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因高血压、心脏病,被监狱拒收,也被退回。但后来,徐慧平又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5、不准律师辩护、阻止律师辩护,至少9例,其中典型案:

◆ 杨亮,女,二零一零年被绑架时三十一岁,锦州市凌河区人,在上海一家世界知名企业任职

杨亮
杨亮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四日晚上,在上海租住的房子内,被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社区、上海市徐汇区公安分局和凌云派出所绑架。派出所恶警用老虎钳夹杨亮手指,猛力殴打她,还用脚踹杨亮大腿根部及下体,杨亮当时昏迷。恶警报120救护车送医院。治疗后又送到徐汇看守所关押。

二零一零年六月左右,上海市徐汇区公安分局已将杨亮的案子递交到徐汇区检察院,杨亮的家属被上海公安告知不许为杨亮请律师。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左右,被非法关押在上海徐汇区看守所的辽宁锦州法轮功学员杨亮、鲁秀英、张月荣 ,十一月三日在上海徐汇区法院被非法秘密审判。杨亮被非法判三年,张月荣被非法判三年,鲁秀英被非法判四年。这三名法轮功学员是世博会前以查户口为名被抓的,一审后三位法轮功学员都提出上诉。后被非法关押到上海松江女子监狱,。

◆ 刘立涛,男,时年五十多岁,太和区新民乡宋家沟村人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二日,小岭子派出所警察对法轮功学员刘立涛家非法查抄时,警察何宝余骑走了刘立涛上班用的摩托车,拿走了刘家仅有的五百五十元钱,刘立涛家属多次索要,派出所至今不归还。

司法局给律师施压,不允许律师做无罪辩护,律师为了保饭碗,不得不违背与家属事先达成的协议、违心的做了有罪辩护。并在家属一再要求解聘的情况下,执意坚持上庭做有罪辩护。在非法开庭之前,刘立涛的妻子准备自己给丈夫做辩护,但未能在法庭上宣读。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一日,锦州太和区法院对大法弟子刘立涛进行了非法审判。法庭上,律师基本没有为刘立涛做辩护。刘立涛对非法提问不配合,最后表达了“法轮功不是×教,修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的观点。旁听席上一听众举手要发言,被法警带走。整个过程,法官李立辉多次被刘立涛说的哑口无言,最后表现的歇斯底里。在刘立涛做最终陈述时,多次打断刘立涛的话。太和分局和小岭子派出所、伙同太和区检察院、法院,在锦州政法委、太和区政法委的指使下,对刘立涛非法判刑五年,送至盘锦监狱非法关押。

◆ 姜海岚,女,时年五十多岁,黑山县黑山镇人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四日,黑山县公安国保大队王娓静等骗开法轮功学员姜海岚家门,非法抄走电脑两台、现金四千元、存折一万元、楼下仓房内存放的私人物品。王娓静向姜海岚提出交十万块钱就可以放她回家。在勒索未遂后将姜海岚强行送到锦州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黑山县法院对已被黑山县公安局迫害致残的姜海岚进行秘密开庭,使家属所请的律师未能进入法庭辩护。只有她为自己作无罪辩护。由于看守所不给她纸和笔,她只好把辩护词用硬物刻在扑克牌上。黑山县法院不听姜海岚为自己作的任何辩护,只是一味听从黑山县公安局隋时、李树华、检察院唐守达、孟庆月他们胡编的伪证。四个证人中有两个是假的,法院所出具的证据材料都是假的。他们不敢公开审理,只能偷偷的进行审理。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五日,黑山县法院向姜海岚送达了一审判决书,非法判她八年刑。并且百般阻挠姜海岚上诉,不让律师看卷宗。四月二十七日其亲属与法院的司法人员谈好了,答应律师和家属可以来复印卷宗。当二十八日律师再次千里迢迢来到黑山县法院提出复印姜海岚的卷宗时,法院审判庭刘力,常万生编造理由说上午刚开完会卷宗已封上了,你去锦州中法等着吧,我们三两天就给寄去。结果使律师又白跑一趟。

二零一零年七月六日上午姜海岚被送往监狱,监狱拒收。此后听说锦州看守所和有关医院已经给姜海岚做了相关证明及伤残鉴定,但黑山法院仍不放人,一意行恶。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他们第二次把姜海岚送进辽宁省女子监狱。

◆ 陈桂英,女,现年六十三岁,锦州市凌河区人

陈桂英
陈桂英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三日下午一点左右,法轮功学员陈桂英要坐火车去沈阳儿子家,上了车发现钱包忘在锦州车站安检处,于是返回索要,捡到钱包的警察非但没还给她,却和锦州反邪教支队李嵋珊、单学志等人绑架了她,并对陈桂英进行了非法抄家。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五日,凌河区法院对陈桂英非法庭审。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指出,强加陈桂英的罪名是不存在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在整个法庭调查中,控方没有拿出任何一条具体的法律、法规证明被陈桂英破坏了,比如她究竟破坏了森林法还是土地法?构成指控的“四要素”的条件缺少三个,因此,这个罪名不存在。

奇怪的是,“公诉人”陈伟佳还指控陈桂英在二零零零年和二零零四年曾经两次被劫持到辽宁马三家劳教所劳教。辩护律师严正反驳:第一,劳教制度本身违反宪法和法律,这是利用公民权利对公民实施犯罪。第二,劳教制度已经解体,更说明它是违法、违宪的,它的罪行是要清算的;第三,媒体已经公开曝光马三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滔天罪行……

审判长几次使劲敲槌,不许律师再说,律师抗议。实际上,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陈伟佳所有的“证据”全部被律师驳倒,都成了“伪证”、“违法”、“伪造”,律师要求法庭无罪释放陈桂英。陈桂英在法庭上也完全否认所谓指控,要求尽快回家。

审判长最后宣布择日宣判。陈桂英的亲朋在旁听了非法庭审后表示,这个所谓的庭审充分暴露了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非常荒唐的,完全违反宪法、侵犯人权。

后来,陈桂英被诬判三年,正在上诉中。

6、毫无人道,强行送监,至少17例,其中典型案例:

◆ 朱宝娟,女,现年四十五岁,凌海市建业乡人

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奥运前,建业乡朱宝娟女士在家被凌海市公安局非法抓捕。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六日,凌海法院开庭非法审判朱宝娟。朱宝娟家属曾请律师做辩护,律师鉴于朱宝娟身体状况要求保外就医,但未得到答复。在此期间家属曾多次前去凌海法院和锦州第二看守所看望朱宝娟并要人,始终没见到她。她家人和亲属多次去看望一直不让见,亲属向各级部门提出申诉,要求释放朱宝娟回家。家属到凌海市政法委,“维稳办”即“六一零”,没见着领导,只交了《申诉书》。

朱宝娟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八日,朱宝娟被凌海法院和锦州第二看守所送到辽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由于她子宫长了两个大瘤子,还有严重的心脏病,被迫害昏死过去三次,两腿不能行走。看守所曾两次试图把朱宝娟送入监狱,都被监狱拒收。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朱宝娟从锦州第二看守所被转到凌海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看守所所长李祥宝、女狱警王丽君把生命垂危的朱宝娟推上警车,第三次秘密送往沈阳女子监狱继续残酷迫害。前两次均因身体不合格拒收。这次他们已做充份准备,李祥宝挖空心思找关系,整整跑了三天,朱宝娟就在警车里呆了三天,女子监狱仍拒收。王丽君见所长门子不硬,送不走。主动说我去试试。王还打出了她丈夫董永成(凌海市法院副院长)这张牌子,找女子监狱一个姓赵的,疏通后将朱宝娟收监到女子监狱十一监区(老弱病残监区),警察每天强迫生命垂危、生活不能自理的朱宝娟做棉签等奴工。

二零零九年八月三日家人几经周折赶到女子监狱。终于见到了朱宝娟。仅一年时间,朱宝娟已面目皆非,身体极度虚弱,双腿不能站立,家属见状欲哭无泪,欲诉无门。

◆ 王丽阁,现年五十七岁,锦州市第二中学的英语教师,英语教学组组长,锦州市中青年骨干教师

王丽阁
王丽阁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早晨六点左右,锦州市国保支队、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正大派出所等部门的恶警将王丽阁母女俩绑架、关押。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九日上午九点,凌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丽阁非法开庭,其家属聘请北京韩智广律师为王丽阁做了无罪辩护。锦州公安国保支队恶警陆浩在开庭前恐吓韩智广律师,不许为法轮功辩护,态度十分嚣张。非法开庭从上午九点开始,王丽阁身体非常虚弱,是被法警抱进法庭的,开了二十分钟,王丽阁心脏病发作,法警叫来120急救中心的医护人员抢救,心电图显示心脏偷停,血压增高,王丽阁的手臂不停的抖动,她的辩护律师多次提出休庭,择日再开。可凌河区法院不考虑当事人的生命安危,强行把庭开完。整个庭审是在王丽阁躺在担架上完成的。

中午十二点二十分,非法开庭结束。王丽阁的辩护律师指出:锦州市凌河区检察院“锦凌检刑诉(2009)101号”起诉书认定被告人王丽阁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不能成立。凌河区法院应当依法宣告被告人王丽阁无罪。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八日下午两点,凌河区法院对被折磨致生命垂危、处于昏迷状态的王丽阁非法判有期徒刑四年。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七日,锦州看守所副所长崔萧、戴微等大约五名警察,将王丽阁劫持至辽宁女子监狱,同车还有其他几名犯人。在王丽阁全身长疥疮,不符合入监标准的情况下,崔萧靠通过熟人“走后门”,将王丽阁强行关入监狱。 当时,在收监体检时,辽宁女子监狱医院因王丽阁浑身长满了疥疮(被迫害所致,属于传染病)拒收。与崔萧一同前往的一名五十多岁的女警察(其儿子在锦州市铁路勘察设计院工作)自告奋勇,对崔萧说自己的哥哥在沈阳某公安分局工作,让她哥哥找熟人,让监狱收下王丽阁。中午,崔萧等人与这个女警察的哥哥一起吃的饭。下午,她们开车拉着王丽阁到沈阳一三九医院体检,检查结果确诊是疥疮。由于那个女警的哥哥从中帮忙找熟人,辽宁女子监狱强行将王丽阁收监。在离开监狱前,下午四点多钟,锦州看守所长梁怀福亲自与崔萧通话,确认王丽阁已被收监了。

后王丽阁被送到监狱第八监区继续迫害。在监狱里被迫参加超负荷的奴役劳动,由于体力不支,几次被带到监狱医院输液。

◆ 姜艳玲,女,时年五十多岁,义县城关乡铁西村人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姜艳玲被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二零一零年被义县法院非法判刑十三年,先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遭受迫害近十个月,出现了严重病状,但锦州市看守所仍于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一日左右第三次秘密把姜艳玲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持续的迫害,使姜艳玲的身体又出现了:子宫肌瘤、心脏病、血管瘤、吐血、高烧不退等严重病状,被送进监狱医院,几天后,监狱一看姜艳玲已到了随时都有死亡危险的边缘,才打电话叫其家人来监狱,于二零一一年四月三十日将姜艳玲接回家中。

◆ 魏秀英,女,二零零九年被绑架时六十二岁,凌海市金城镇人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早六点左右,锦州公安局及凌海国保大队多辆警车将魏秀英家围住,多名警察非法闯入,将魏秀英、赵红、赵冰母女三人及不修炼的父亲绑架,并非法抄家。

魏秀英被非法关押在凌海市看守所期间,遭到惨无人道的迫害。恶警用开水浇魏秀英的头,踢她的心窝,用装有水的矿泉水瓶子打她的右耳朵,使右耳失聪,不能行走,心脏衰竭。

二零零九年七月初,凌海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景山(主管迫害法轮功)执意强行将身体极度虚弱的魏秀英从凌海市看守所劫持到抚顺洗脑班,因为身体随时都会出现生命危险,洗脑班怕承担责任,又将魏秀英转到凌海市看守所。

七月下旬,凌海法院对魏秀英进行非法开庭审判,他们将生命垂危的魏秀英抬上法庭,带着氧气。主审法官是李大明、法院副院长王欣,因魏秀英被毒打的已经不能站立、不能说话,致使审判草草收场。 八月七日,凌海法院法官李大明到凌海市看守所对魏秀英非法开庭,因魏秀英身体极度衰竭,不能配合。第二天李大明,王景山(凌海公安局副局长)找到魏的妹妹和弟弟诱骗他们说:“你姐姐身体这样,你们配合配合替她签个字,判了刑,明天就可以给她办保外就医了,让她回家”,并说别告诉她大女儿赵红(因她是大法弟子)。姐弟二人信以为真,就签了字。八月十四日却等来一张判魏秀英七年徒刑的判决书。当他们找到王景山要求放人时,王景山完全露出一副流氓嘴脸:“口头协议算数吗?” 家人方知上当受骗。

家属上诉到锦州中级法院。 可是在上诉截止日期未到、家属没得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二零零九年九月八日,魏秀英被绑架至辽宁大北监狱。魏秀英到监狱下车时,是四个人用担架抬进去的。经狱医检查,她身体所有指标都是最低的,达到极限了。目前魏秀英身体萎缩,体重由原来的一百六十斤降到八十斤,生活不能自理,不能行走,说话困难,生命危急。

◆ 赵云鹏,男,二零一零年被绑架时七十三岁,古塔区人,锦州轨枕厂退休职工

赵云鹏由于身患尿毒症、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多种疾病而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很快就无病一身轻。修炼十多年来身体硬朗、满面红光,走路生风。他在大法中受益良多,就想让更多的人知道法轮大法的美好。

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早晨,赵云鹏在敬业市场发放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神韵光盘时,遭到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锦州市敬业派出所恶警非法抓捕。家属知道情况后到派出所去要人,看见赵云鹏被关在一个象铁笼子似的刑具里,两只手被铐着。当时家属想跟赵云鹏说句话,被一个面目凶恶的警察强行撵出门外。随后,赵云鹏家中大量的私人物品被敬业派出所恶警抢走,大约下午三点多钟,赵云鹏被送到锦州看守所。

赵云鹏的案子被移交到古塔检察院公诉科一科,检察官姓张,男,三十岁左右。古塔区法院、检察院将时年七十三岁的赵云鹏老人非法判刑,强行送监,后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市监狱。

以上典型案例只是一个大致的归类,其实有的案例放在哪个类型中都能充分说明问题,划分中尽量避免重复,案例所反映出的是中共司法的黑暗与邪恶。

三、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名单及概况表

(请见附录2(62KB))

四、对参与迫害的部分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的立案追查及记录

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追查国际”的成立之日起,人类对中共罪恶的追查和清算就已经全面展开了。追查国际对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罪证开始了系统的、大规模的追查和收集整理, “追查国际”发表了数百篇调查报告,发布了几千个追查通告;并于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追查国际”公开发布了部分因参与迫害法轮功涉嫌犯罪,被立案追查取证的责任单位有7,051个,责任人有13,332名。

另一方面,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和社会正义人士,从迫害开始就收集、整理各种证据,包括受害者、案例细节、迫害者情况等。给“追查国际”提供了大量的举报,使“追查国际”获得了很多重要证据。其中有来自中国大陆中共中央的高官、觉醒的警察和各个阶层的民众。有的挺身而出直接做证,有的详细收集证据准备在适当的时候公开。可以说中共的一切犯罪活动实际都没有逃脱众目监视,一一记录在案!

在多个人权团体和正义人士的支持下,由“追查国际” 协调建立的“全球监视追踪系统” ,是分布于七十多个国家近三百个城市的网络系统,有效地监视、追踪在中国大陆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各级党政官员,特别是那些涉嫌部署、抓捕、洗脑、非法判刑、酷刑谋杀法轮功学员的凶手和直接参与封锁信息真相、舆论煽动的责任人。

总之,迫害法轮功罪责难逃。

下面是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案例中涉案的部分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与被追查情况及记录。(请见附录3(55KB))

当日前一篇文章: 重庆秦丽在火车站被非法抓捕
当日后一篇文章: 上海高级法院副院长邹碧华遭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