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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杨曼晔再被非法判四年(图)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上海报道)上海法轮功学员杨曼晔女士于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被普陀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杨曼晔曾在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判四年,在监狱遭受多种酷刑迫害。

杨曼晔
杨曼晔

八月二十九日下午一点半,上海市普陀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杨曼晔。法警、特警、国保便衣、街道居委全部出动,布满法庭内外。警车、特警车、黑色国保便衣车辆随处可见,法院门口与马路对面,一群便衣手持摄像机到处拍摄。

法庭外的警车
法庭外的警车

法庭外的特警车
法庭外的特警车

法庭外的国保便衣
法庭外的国保便衣

法庭外的便衣
法庭外的便衣

法庭蛮横拒绝杨曼晔的丈夫和儿子出席旁听,两个法警自始至终看住杨曼晔的丈夫和儿子,连上厕所都跟着。杨曼晔八十多岁的婆婆,坚持要到现场看看自己这个一直以来坚守“真、善、忍”理念的孝顺的儿媳到底犯了哪门子法,这个社会还有没有天理,却被法庭赶出,在庭外水泥石墩上坐了整整一个下午,还有便衣在边上看住。庭内街道居委等来充数的人员占满了旁听席位。

庭审中,公诉人被辩护律师问得哑口无言。辩护律师对于法庭使用的“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条款,义正词严地说:作为普通的公民,是没有能力破坏法律实施的,只有薄熙来、周永康之流才能做到。律师还请公诉人拿出哪条法律条文规定法轮功是×教(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依据,而公诉人却拿不出来。

法官谢燕不断打断辩护律师的辩护,最后,当庭枉法判杨曼晔四年。

上海普陀区国保大队伙同普陀区甘泉派出所数十名国保警察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非法闯入家中,绑架法轮功学员杨曼晔女士后,一直在构陷资料,企图对她非法判刑,曾三次被普陀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卷。

杨曼晔女士出生于一九六七年,大学本科毕业,家住普陀区双山路,仅仅为做一个善良的好人,为能说句心里话,为了对“真、善、忍”的信仰,为了让世人 了解真相不被谎言所误,五次被中共人员绑架、非法判刑与劳教迫害,屡次遭受非法抄家,一家人长期在中共迫害下过着惊吓与担心的日子,年幼的孩子在小学时就失去母亲的照顾与关怀。

杨曼晔二零零零年因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非法判刑四年,由于她坚持信仰不配合邪恶的“转化”被非法加刑九个月,期间遭受多种酷刑迫害如长期关禁闭、电棍电击、长时间体罚劳役至膝盖粉碎性骨折等。杨曼晔始终坚定修炼意志,在二零零五年八月出冤狱。不到半年的时间,第二次被普陀区国保绑架,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劫持到上海青浦劳教所迫害;二零零九年六月,杨曼晔第三次被绑架,一个月后走出了看守所;二零零九年底,普陀区国保、“六一零”人员以谈话为名再次将杨曼晔骗出家门,随后强行绑架,后被关入洗脑班进行非法强制“转化”。

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这已是杨曼晔第五次被绑架。信仰是天赋人权,受到法律保护。法轮功学员同样拥有合法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传播思想、信仰的自由。法轮功学员发传单、讲真相、修炼法轮功都是合法的。而中共迫害法轮功是靠行政指令,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完全违法的。

时至今日,王立军、薄熙来、李东生、苏荣、徐才厚、周永康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元凶纷纷落马,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的各级人员胆战心惊,惶惶不可终日。权势是挡不住恶报的。怎么还要在这时刻枉置身家性命于不顾,还去迫害修炼“真、善、忍”佛法的法轮功学员呢?

上海市普陀区法院:
地址:铜川路 1433号
电话:200333 62656265 52564588
审判员:谢燕、陈肸(xi)
电话:021-62658619、62657521、62656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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