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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市李民娜遭受的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兰州市法轮功学员李民娜于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法轮功遭受迫害后,她二度去北京上访,均遭非法关押;二零零三年再遭绑架,被冤判四年,遭受种种折磨。

以下是李民娜自述她经历。

我叫李民娜,是原兰州市安宁区新兰仪表厂的一名普通工人。修炼之前曾患有严重的胃病,加之生孩子后受风,经常头疼,虽然当时还很年轻,但因为长期遭受病痛的折磨,致使脸色发青泛黄,一幅病容。而在修炼法轮功不长时间,身体逐渐好转,整个人从此都精神起来了。

修炼法轮大法不仅仅让我重新拥有了健康的身体,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心灵宁静;知道了人为什么活着,同时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所以我从内心感恩师父、感恩大法,并认定法轮大法才是真正教人向善、引领人返本归真的高德大法。

上访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不顾民意,悍然发动了对法轮功修炼群体的无端镇压,报纸、电视连续不断的播放着对法轮功创始人和法轮功修炼者的诬陷与抹黑。一时间,阴云密布,谎言四起。

作为一个在修炼法轮功不久就亲身受益颇深的人,我深知大法的美好。当看到听到电视、广播不间断的对法轮功造谣污蔑、栽赃陷害,我一度质朴的认为,一定是政府搞错了。我一定要将法轮大法祛病健身、教人向善的真实情况向政府如实反映。

二零零零年十月我终于如愿来到了北京,千里迢迢,只想能为大法说句公道话。但是刚一到广场就被广场的警察押送到了北京天地派出所非法关押两天,后被原新兰仪表厂驻北京办事处人员带回兰州,送兰州沙井驿派出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第二次进京上访,又被警察强行带到北京景山派出所关押三、四天。当时原新兰仪表厂派人将我接回兰州。这一次我的家里被非法查抄,而我本人则再次被关押在兰州市安宁区安宁分局十五天。

为了阻止我再去北京,原兰新仪表厂以我数次上访为由,扣除了我和丈夫原本就不高的工资,每月只给二百元的生活费,迫使家人的生活陷入拮据。

绑架逼供、构陷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初,我被兰州市公安局绑架。在兰州市公安局二十六处,我被绑在专门用来迫害大法弟子的刑具“铁椅子”上三天二夜,非法审讯逼供。

在二十六处迫害三天后,我又被押送到了兰州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

进入看守所后,值班警察命令犯人对我强行搜身并仔细的逼问了很多个人信息,逐一记录。之后我被非法囚禁于八号室。从那天开始,连续十天每天都被值班队长叫去进行所谓“谈话”,什么时候炼的功、什么时候跟什么人接触、都认识哪些人、家里还有什么人炼功,等等,诸多的细节与各种信息,企图通过如此的“谈话”找到更多的迫害理由与线索,并借此扩大范围进行迫害。

在监室里,警察指使犯人暗中监视我,不让我和任何人说话,更不允许炼功或谈及任何与法轮功有关的话题。

在看守所期间,我曾被城关公安分局多次非法提审并利用编造的所谓证据,逼迫我在所谓的逮捕证上签字。

在看守所被迫做奴工

我曾被迫每天做长达十多个小时的奴工。当时看守所对外承接“加工”百合,每天清晨一筐筐百合抬进号室内,收号室时再将已经剥片、分拣好的百合抬出号室,而这一切都是由所有在押人员来完成。很多劣质百合被商贩们低价购进后,在看守所内经关押人员之手,去粗皮、剥片、按大小片分拣、按质分等次后,送去烘干,加工成百合干在市场出售。

所有被关押的人员吃喝拉撒全在二十平方米左右的监舍内,生活和卫生条件极差。一般情况下监舍内都关押着十三、四人,人多时达十七、八人,晚上睡觉时一张大通铺几乎是人挨着人侧着身子睡。有时候半夜起来去上厕所,回来时就没了睡觉的地方,夏天更是奇臭难闻。因为百合很多,劳动任务繁重,很多时候剥不完的百合就堆放在监舍内,为了不挨打、不被罚,很多人半夜起来剥,第二天一大早交出去。由于空间太小,百合皮无处堆放,就在脚下被踩成厚厚泥浆,监舍里从早到晚散发出来的都是百合腐烂发霉的味道。

在二所被非法关押期间,我每天都是被迫不停的剥百合,夜晚就和那些在押人员一起挤在一张大通铺上,地下堆满了被踩成泥的烂百合片,由于过度劳累,人只要一倒下很快就睡着了,但只要醒来,稍有意识,首先感觉到的就是扑鼻而来的那股令人作呕的百合腐烂发霉的霉臭味。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我被非法关押了整整一年。

据说,按规定看守所内的在押嫌疑人是不应该有劳动任务的,但是看守所岂能让那些人白白吃饭,尽管吃的都是白水面条、水煮菜,却还是用各种名目、各种手段利用这些人做劳工捞银子。

每过一段时间,总有上级领导来所谓“视察、检查”或有外地看守所同行“来访、学习”时,各监室号长就会立即让所有人放下手中的百合,以最快的速度将所有百合抬出号室,放在一个上级看不到的空监室里。随后就是铲除号室地上的垃圾和已经被踩成泥的百合皮,然后用水冲洗地面。冲洗完后监舍大部份人(号室长和其心腹除外)轮流弯着腰,曲着腿,半爬着用抹布来回在地上推,直到把余水擦干为止。接着快速放下床铺(干活时床铺是卷起来的,没有剥的百合和半成品都是堆在床板上的)最后再铺上白床单,整个过程最多也就半小时左右。但就是这半小时也足以让人在大冬天浑身冒汗、心惊肉跳,因为如果比预定的时间慢一点,待上级检查完后,总会有人不是被罚加班剥百合,就是挨打。所以,通常这种时候是听不见有人说话的,只有来回快速奔跑的脚步声、急促的喘息声和号长的催骂声。

那一刻,无论你在外面曾经是多么的风光、辉煌,都会为了少挨打挨训、不被罚而变成全力奔跑的机器,所谓人的尊严、人格是与你没有任何关联的。

四年冤狱折磨

二零零四年十月兰州市安宁区法院非法开庭,我被以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刑四年。同年十二月,转移至甘肃省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

在入监队(关押新入监犯人的地方,法轮功学员被冤判后也被当作犯人非法关押于此)。所有人每天都会被迫看污蔑、诽谤法轮大法的邪恶录像。尤其是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伪案及前后出笼造谣、抹黑大法的“焦点谎谈”,轮番播放,强制洗脑,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当时在女子监狱入监队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张桂兰、张金梅、朱芝兰、张明海(已被迫害致死)、杜桂芳、陈洁、崇金霞、王志君等。每一个法轮功学员都被一到二个犯人“包夹”,外出、吃饭、都会形影不离的跟着,监视、监听法轮功学员的言行举止,包括上厕所,更不许学员们互相交谈、不许低头。

在看完“焦点访谈”等污蔑大法的电视后,每天还要写所谓的“观看感受”、“谈体会”。每周强迫法轮功学员按照他们的要求写所谓的“思想汇报”,稍有不符合其邪恶要求的,值班警察便会找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谈话”。对于坚持信仰、不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都会被关禁闭,禁闭期间一律不让睡觉、限时上厕所、时时会遭受各种精神与肉体摧残折磨、甚至是加戴刑具等残酷迫害。

二零零六年元月我被转到女子监狱第二监区继续奴役迫害。二监区当时对外承接服装加工,有各种所谓的品牌,还有一些单位的工作服,由于监狱拥有十分廉价的劳动力,所以加工业务很是繁忙。我当时被分配做缝纫工,主要是将已经裁剪好的帆布手套缝合为成品,期间除了完成一定的数量外,很多时候还会加班加点。

二零零六年十月,历经七百多个日日夜夜的苦苦煎熬后,罪恶的奴役生活终于结束了。我终于走出了这座人间地狱——甘肃女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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