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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青龙县四位善良女士被非法关押近两月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县法轮功学员杨丽新、陈立新、杜凤芹、李友菊,在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晚去河北承德市宽城县峪耳崖发真相资料,在宽城峪耳崖前庄村被不明真相的村民胡海泉举报,被宽城县国保大队马飞等人绑架到公安局,后被非法关押在承德市看守所至今(快两个月了)。

在这两个月期间,有三位家属请了律师,律师也面见宽城县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马飞,从宗教信仰和法律等方面指出炼法轮功合法,信仰无罪,要求释放他们的当事人。

杨丽新、陈立新、杜凤芹、李友菊的孩子也给国保和检察院写了信,讲述了他们的母亲炼功前后的变化,讲述了现在每个家庭的困境。要求早日释放他们的妈妈。

杜凤芹的女儿在信中说:“我爸爸是别人放树给帮一忙被砸死的。死后没得到钱。那年妈妈二十九岁,我是大的才八岁,小的四岁,共三个小孩,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使我妈妈精神崩溃了,每天就知道哭,饭也不吃,也没心思管我们,时间一长一病不能下床了,都靠别人给喂饭了。整个人和这个家眼看就要完了。自从我妈修大法以后,她精神振作起来了,身体也好了,她不怕苦不怕累,一人拉扯我们三个孩子,还要侍奉过继的我二爷。后来她自己就做小生意挣钱维持这一家的生活。她做生意处处按大法标准真善忍去做,从不以假乱真,处处为别人着想。常常是宁愿自己吃亏,也得对别人好。去她那儿买东西的人都说买她的东西放心,不会上当。一次她捡到一个金佛,她找到失主后归还了他,失主感激,非要给她钱感谢她,她都谢绝了。一次我小弟捡到一条金项链,在她的开导下,也高兴地把项链还给了失主,失主都说,现在只有修炼法轮功的人才这么善良不占别人便宜。”

李友菊的儿子说:“我妈修炼后,还主动帮助邻居们干活。在家庭和邻里都和睦相处。在二零一零年我父亲死后,我爷爷本该我小叔扶养,可我叔只领我爷爷的工资却不养活我爷。我妈无怨无悔,于是她就靠打工(扫大街)挣钱养活老人,无微不至地关心伺候老人。直到把老人送终。她干工作兢兢业业,领导分派什么活从来不挑,领导夸她活干得好,是个好人,同事找她替班,她会毫不犹豫地答应,并且从不需要回报。”

几位家属也多次去找国保和马飞本人。杨立新七十多的母亲听说女儿被绑架后,担心女儿的安危,坐立不安。于二零一六年八月一日来到了宽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讲述着她女儿通过炼功身心的巨大变化,要求无罪释放她的女儿。这时,国保大队长马飞来到跟前,大声诉斥并驱赶她们,用威逼恐吓的语气将她们拒之门外,他却一走了之。杨立新的母亲在那炎热的夏天站立了六、七个小时也无人过问。

八月八日老人在儿子的陪同下又一次来到宽城县国保找马飞,这次他们要求没身份证的一律不许进。老人两次远路而去,遭到的只是录像、大声诉斥、威逼恐吓,更谈不到见女儿一面了,一个七十多岁的年迈老人无奈得只能在公安局大厅内坐等,直到晚上下班,才有两个人出来,哄骗老太婆让她回家,由儿子将年迈的老人背出公安局,这时老人多么希望能见到女儿一面啊!

宽城县国保大队马飞等人不顾律师、家属的再三要求,不但不放人还报了批捕。八月八日家属向国保、检察院等部门递交了申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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