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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悟大法弟子的神通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二日】每当看到明慧网上报道同修被打、被酷刑折磨、被迫害致死,都令人很痛心,同修在受苦受难啊,而且根本是不应该承受的。

我经常想,师父早就讲了这方面的法,难中的同修怎么不运用功能神通呢?

师父说:“大法弟子在正念强、没有怕心的情况下可以用正念反制行恶者。无论恶警用电棍或是坏人用药物注射迫害,都可以用正念使电流与药物转到施暴者身上去。立掌或不用立掌都可以,正念一出即可。”[1]

师父说:“在各种迫害中,为了制止迫害,都可以用正念反制恶人,包括用拳脚打学员者。正念强会使其拳脚打在自己身上,或使恶警、坏人互相行恶,也可以使痛伤全部转到行凶的恶人、恶警那去,但前提是,你们在正念强、没有怕心,没有人的执著、顾虑心与仇恨心的状态下有效。念出即刻见效。正念过程中不惊不怕,恶人施暴不停正念不止。”[1]

在明慧网上的交流文章中,可能普遍感觉认为天目所见才是功能神通,即天目等于神通,其实不是这样的。很多的交流文章里,众多的功能神通早已被大法弟子所用。有时有意,有时无意;有的事情大,有的事情小;有的专记一件事,有的几句话带过;有的马上就报应,有的延时才报应;有的只不过是功能神通没有具体的名称而已。

记的一篇文章中,老太太大法弟子被扭痛胳膊,说胳膊被扭痛不该承受,让它转到那个小警察身上,一会儿那个小警察捂着胳膊,叫着“好痛”跑出去了。另一篇文章中,大法弟子被抓时,对警察说你抓我腿不疼吗?结果那警察真的腿疼很长时间,没办法,最后找人看说是得罪神佛,遭报应了。这个警察很明智,找人放了这位大法弟子,腿就好了。

写到这里,我体会到这两个例子都有对搬运功的运用。第一个例子还好理解,把“疼痛”从自己身上搬运到别人身上去了(密勒日巴佛也用过);第二个例子是因为警察迫害大法弟子做坏事造业了,造业就得还业,还业的形式说不定是得病、丢钱、遭灾什么的,时间也不确定。大法弟子正的一念,定下警察以腿疼形式还业并现世现报,好象把还业的方式方法很快搬运过来定下了。

这样看来,我们对功能的理解很是狭隘。搬运功不只是搬运物体,对“疼痛”、“病痛”都可以搬运,甚至命运(还业方式、时间)也能搬运,功能神通使用的对象应包括世间万事万物。师父讲过“佛光普照,礼义圆明”[2]。如果功能神通不起作用,那么是不是我们的场不够强大,不够慈悲,不够纯正,才没有那么大的力量?“物质和精神是一性的。”[2]功能神通是物质构成的,如周天运转中形成的能量带,大法弟子的正念在另外空间不也是物质构成的吗?正念和功能神通是对等的,是有强大关联的。大法弟子简单的一句话,简单的一念,纯正的一念,就能不经意间显现了功能神通的佛法威力。

再者,面对恶人、恶警,我们就不应该慈悲对待了吗?他们当初是不是也抛下了神的光环下走三界?他们的背后是不是也对应了无数的天体、无量的众生?如果不能得救,这一切怎么办?惋惜与后悔都来不及了。明慧网上报道已有两万多人遭恶报,恶大者殃及家人,这其中应该有能得救却没能救的啊,恶报非大法弟子所愿。然而早点运用功能神通除恶,震攝恶人恶警与世人,少造罪业,停止迫害,多留时机警醒众生,救人方为大法弟子所愿。

运用功能神通不为证实自己,显示自己,为的是证实大法维护大法,为的救度众生。

个人一点认识。合十。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精進要旨三》〈正念制止行恶〉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编注:本文代表作者当前修炼状态中的个人认识,谨与同修切磋,“比学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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