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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迫害法轮功学员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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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0年11月22日】 前言:99年7月22日以来,清华大学党委部分人积极配合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的行动,采取威胁、利诱、休学、退学、软禁、下岗等种种手段迫使学生及教职工改变其对法轮功的信仰,给法轮功学员造成了严重伤害,使清华大学蒙羞,同时也严重败坏了国家形象。以下列举了部分学员受迫害的情况以及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恶人。

一、部分学员受迫害的情况

1. 于金梅,女,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硕士研究生。她为人纯朴、善良,曾任女生宿舍楼“新斋”学生楼长,热心为同学服务,受到一致好评。1999年9月因其拒绝写不炼功的“保证”,学校不予注册学籍。

1999年10月25日,江泽民宣布定法轮功为XX的当天晚上,化工系党委书记汪展文指使他人强行把她带到辅导员吕阳成的宿舍,逼迫其收看诋毁法轮功及创始人的电视,看完电视后,汪等人又强迫其作第二天不去上访的保证,被于金梅坚决拒绝。1999年10月26日,于金梅到天安门和平请愿, 警察将其强行抓上警车,押送到丰台体育场。后被学校派出所接回,校派出所的警察打她耳光,并将其扣留(化工系与派出所合谋,由派出所将其看管)。

学校及化工系为了将其尽快赶回家,1999年10月27日,直接将其从派出所带到学校宾馆里软禁起来,并找来两个女研究生(她的同学)负责看管,上厕所也跟着她,寸步不离左右;同时对其家长施加压力,逼迫他们到学校将其带回家“转化思想”,期间受到其继父的殴打,但她坚持不放弃自己的信仰。当时清华大学强行把大批修炼法轮功的学生赶回家,于金梅也在被赶回家的学生之列。

1999年12月,学校及化工系强迫其休学半年。后来她为躲避家长的逼迫回到学校,又被学校强行办“学习转化班”两周,期间被软禁限制人身自由并被逼迫看诬蔑法轮功的材料以进行精神折磨,并强迫其写保证。2000年6月她收回违心写的“保证”后又被休学。

2000年7月其因在校图书馆自助复印室复印真象资料,被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非法秘密拘留并抄宿舍,其后不久又被判劳动教养一年,关在位于大兴县的女子劳教所里。头一个月,因为没钱,所以没有被褥、饭盆、换洗衣物、日用品等,极其艰苦,连里面的管教看了都心酸。后来,一同关押的其他功友家属探望时,听说这事送了一点钱,她同学也寄了一些钱,使得条件略有好转。在劳教所,她饱受邪恶势力精神和肉体上的残酷折磨,它们软硬兼施强逼她转化,于金梅非常坚定,并以绝食表示抗议。它们还找来所谓已被转化了的进行游说,于金梅含着眼泪对她们说:这个法这么好,你们都得了法了,怎么能做对不起师父的事?

2. 潘益东,男,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96级本科生,党员。1999年7月江泽民开始镇压法轮功后,因坚持修炼、拒绝写不炼功的保证,99年9月学校不予注册。期间在化工系系党委书记汪展文指使下,化工系学生组组长李振宇多次找其谈话“转化思想”,以党籍、学籍等问题相威胁,逼其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1999年10月27日,学校及化工系为了将其赶回家,将其带到学校宾馆里软禁起来,专门找人负责看管,一步不离左右;另一方面对其家长施加压力,强迫他们到学校将其带回家“转化思想”。1999年11月被强行休学,后来又被取消了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并被逼迫退党。2000年7月23日因去天安门广场和平请愿而被判劳教一年。

3. 张志刚,男,24岁,党员,清华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本科就读于清华大学水利系,曾获张光斗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吴朝玉奖学金和优良二等奖学金。曾担任班级团支书、年级党支部宣委、系团委委员和某协会主席职务,并多次主持校系大型活动,多次担任班级答辩代表,为该班获优秀班集体称号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老师、同学们的一致赞誉,因品学兼优被推荐免试攻读清华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

96年1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在99年硕士入学前夕适逢江泽民残酷镇压法轮功,于99年8月被学校强迫写出了违心的“不炼功”的保证。该月月底他又收回保证坚持修炼,结果学校对其硕士学籍不予注册,并反复谈话要求写出不炼功的保证,被其拒绝。于99年10月被学校强令休学回家思想转化3个月。2000年1月又被学校强行带至校内某宾馆非法隔离、限制人身自由进行“思想转化”,强迫学习各种诬陷、栽赃法轮功的文章,对其进行精神摧残,这样反复折磨达两周之久。

最后,校党委副书记张再兴见他态度极其坚决便找他谈话相威胁,后因春节来临才被迫中断,并再次强行将他休学,强令回家转化。此间他多次向学校表达复学愿望,并于2000年3月写出书面的复学申请,但只因未写不炼功的保证而被学校强令继续休学,且不予注册学籍。

2000年4月25日因去天安门和平上访表达“法轮大法好”的心声而被公安非法拘留一个月,出来后不久又因给别人看一篇有关法轮功的文章,以“扰乱社会治安”的莫须有罪名非法拘留一个月。2000年7月,学校因其以前曾和平反映法轮功真实情况,而对其进行党员除名,并取消了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4. 马艳,女,25岁,清华大学1994级本科生,建筑学学士,1998年2月同时攻读清华人文学院传播学第二学位。1998年7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1999年9月,因坚持修炼学校不予学籍注册。1999年10月21日在校内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时被抓至清华派出所,被罚蹲、讯问至深夜。因拒绝交出随身携带的法轮功书籍,数个警察对其殴打并将其书包带扯断抢走了大法书。随后学校口头通知其父母将其带离学校,谓之“反省”,11月底接到书面“责令休学反省”的通知。此后因拒绝写所谓的“揭批法轮功材料”与“不炼功保证”,又被口头通知休学一年。

2000年4月初去北京军事博物馆参观“反法轮功展览”时,留言表示法轮大法是真
正的科学,刚写完即被警察带走,由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警察讯问笔录。2000年4月25日去天安门和平表达心声“法轮大法是正法”,被刑事拘留一个月,被拘数天都无人通知其父母,令其家人承受了极大的精神痛苦。随后校方来电话通知其退学,被其拒绝后,校方又电话通知其被“除名”。

5. 刘文宇,男,28岁,已婚,清华大学热能系1997级硕士研究生。曾任热研7班班长,获清华大学优良学生奖学金。1999年5月因成绩优异提前攻读博士学位。98年7月开始修炼法轮功,99年10月底因坚持信仰,学校强迫其休学,并叫来其父亲迫使其马上回家。2000年1月15日到30日,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学校带走,隔离软禁到200号(北京市远郊山脚下的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清华大学核能研究院实验基地),再次叫来其父母相陪,每天派2~3名教师做思想转化工作,以迫使其改变信仰。系党委书记甚至扬言如不转化,父、母、子三人不能回家过年。期间被断绝一切通讯自由(因其妻也修炼法轮功,不允许联络)。后来不忍心年迈的父母陪其受累,违心地写了“思想认识”,然后被带回老家,被父母关在家里近40天(学校授意其父母继续做转化工作),不允许与外界有任何联系。

2000年6月到天安门广场为法轮功和平请愿,以“涉嫌非法聚集”之名被刑事拘留一个月。被释放后因仍然坚持信仰,学校责令其退学。

6. 俞平,男,29岁,热能系1995级硕士研究生,1997年3月因成绩优异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曾获清华大学“1.29”奖学金,“西门子”奖学金。曾任系研究生会主席,研究生工作小组副组长。99年1月开始修炼法轮功,1999年10月21日在校内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时被抓至清华派出所,被罚蹲、讯问至凌晨,期间罚蹲、双手抱头达两天,被并被强迫带上背铐、殴打。99年10月底因坚持信仰被迫休学,学校叫来其父母迫使其返回老家。在家人的压力下,违心地写了放弃信仰的“保证”。复学返校后,声明仍然坚持信仰。

6月初学位论文答辩时评委一致通过(承担国家863计划航天领域高科技项目),并被评为优秀毕业论文,但因2000年6月20日到天安门广场为法轮功和平请愿,学位被搁置不授予,以博士肄业处理。本来已联系好赴美留学(已获俄亥俄州立大学全额奖学金),因此不能成行。

7. 林洋,男,24岁,99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水利系,曾获校“优秀一等”奖学金,校“挑战杯”科展三等奖,校科技活动“优秀个人”称号。因品学兼优被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99年7月江泽民开始镇压法轮功后,去信访办反映自己对法轮功的看法,被校派出所带回后限制自由,要求每天汇报其行动。99年9月初开学时,因未写对法轮功的揭批材料与不炼功的保证,校方不予注册,不给办理一切入学手续(受到同样不公对待的新入学研究生共有7名)。10月份,得知山东赵金华女士因坚持信仰被毒打致死后,于10月27日与同学二人去找人大代表反映情况,被强加以“非法聚集,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处以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送回家中休学,进行强行思想转化。2000年2月不忍家长备受煎熬,违心写了保证书后允许返校。4月底又因为向校方提交了一份认为法轮功好的书面材料,被再次强制休学,但不给予任何书面手续。6月初因上访要求释放无罪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而再次被拘禁。获释后仍坚持信仰,学校责令其退学,退学的理由却含糊其词,并不提及任何有关法轮功事宜,而冠以“扰乱社会治安、违反法律”等莫须有理由。清华所有被责令休学、退学的炼功学生均以同样的不实理由被处理。

8. 李艳芳,女,26岁,清华大学反应堆工程与安全专业硕士研究生。99年3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大法。99年9月因在学校内公开炼功被清华大学派出所强行带走,讯问至第二天凌晨。10月下旬,因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再次被校派出所扣押,并被强行没收随身携带的法轮功书籍,因抗议被施以“背拷”刑罚。10月底到信访办反映自己对法轮功的看法后,学校通知其家人来校将其带回家做思想转化工作,后因不放弃信仰而被校方强令休学并以退学相胁迫。12月末违心地写了“思想认识”,从而得以在2000年新学期复学。

5月份声明收回“思想认识”。6月份她去天安门和平表达心愿,被北京市公安局行政拘留9天,之后学校再次通知其家人将其带走,并收回了研究所需的部分资料和仪器,同时“安慰”其家人“她可以找到工作”。8月份开学后校方不予注册学籍,并口头通知其休学,后又被口头要求退学。两次休学给家在农村的亲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其身患癌症、情同慈母的外婆在此期间病情加重,于2000年7月份去世。

9. 秦鹏,男,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99级MBA。大学期间多次获得“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99年MBA入学考试第8名,入学后被选为班长。因
工作努力、待人热情受到同学好评。99年10月因参加大法弟子修炼心得交流会被抓,关押在清华派出所近一天一夜,和其他人一起被诬蔑为参加“非法聚集”,随后被学校强迫休学。2000年3月被迫写了违心的“认识”后返校。今年6月的一天早晨在校园小树林炼功时再次被抓,关押在清华派出所一整天不让吃饭。后来因要求收回过去违心写的“认识”再次被强令休学。当时,经济管理学院还有一副院长要求其单方中断此前与某公司达成的暑期实习协议,远离学校回家,并试图要求其家人来校把他带回老家(秦鹏已经结婚、生子),因为家人无法来京未果。现休学在家,期间曾多次要求回校继续学习,没有被学校批准。10. 李晓丹,女,21岁,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本科生。98年2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1999年10月因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被校派出所拘留审问,期间被罚蹲,双手抱头。所带法轮功书籍被强行收走。后来学校通知其家人来校将其带回家,说是让其“好好休息一段时间”。之后她曾来校与学校协商,终因坚持信仰而被强令休学。休学期间,校方多次要求其写认识,并强调不认识到“法轮功是××就不准复学”。在压力下,她写了违心的“认识”而复学。后因向学校声明更正过去违心的做法,学校再次通知其家长,于2000年6月底将其强行带回休学。其间她曾写信给校方,说明学校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不同意回家,但未得到任何答复
。2000年9月开学前夕,她向校方有关人员询问处理意见,先是被告知“因对法轮功认识不足而强令休学”,不予注册,并表示可以开休学证明,后来又被告知只是口头通知休学,不出示任何书面的休学证明,以防止她向外界说明真相。

其家人先后两次来校,均非出于自愿,而是校方多次打电话催促施压,要求来京配合学校做思想转化工作。这不仅给家人带来经济负担,也在精神上给他们造成了极大痛苦。

11. 王为宇,男,27岁,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96级博士生。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曾获优良毕业生、优秀学生和飞利浦等多项奖学金,曾担任班长、团支书、科协副主席、精仪系团委副书记、97级本科生辅导员等职务。99年9月和10月两次因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被清华派出所扣押,被罚蹲4~5个小时,并被威逼讯问至深夜。后被迫休学回家长达四个多月,校方强调必须“转化思想”,写出深刻的揭批法轮功材料后才能返校。返校后因重新声明坚持对法轮功的信仰于2000年6月再次被休学,并强迫其回家。休学期间因于2000年7月22日在天安门与他人交谈被警察无理拘留一周。

12. 黄奎,男,25岁,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99级博士生。98年初开始修炼法轮功。曾获郑格如奖学金、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并获清华大学优秀毕业生称号。曾担任班长、系科协副主席等职务。本科毕业后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99年7月25日因上访反映自己对法轮功的看法被北京市公安局无理扣押一天,99年10月,因坚持自己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学校强迫其休学3个月。

2000年6月因参加校园内集体炼功被抓,并被派出所警察在校园内当众殴打,后被要求退学。

13. 李春艳,女,21岁,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本科生。97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1999年9月因拒绝写不炼功的保证校方不予注册。99 年10月因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被校派出所扣留、审问至凌晨,期间被体罚。后来学校叫来其父母(黑龙江省),迫使其休学回家,并把“转化思想工作”移交给其父亲在当地的工作单位。单位为此不断威胁其父,拿“开除、拘留”相胁迫。在压力下她无奈写了“保证”,2000年初注册复学。2000年6月底声明仍坚持信仰,收回“保证”,系领导告知:“要么你主动退学,要么学校勒令退学。最好是你主动退学,名誉上还好听点。”在此期间,因其早晨在校内公开炼功,多次被带到校派出所,由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警察审讯。第二次时威胁道:“再出来炼功就刑事拘留。”(注:清华有两名教工因为此事被刑事拘留)。

2000年9月开学前夕,找学生处负责人唐杰谈话,希望能注册,正常上课。第一次被明确告知“因对法轮功认识不足,所以休学,并且校方给开证明。”第二次却又被告知校方不同意开书面的休学证明,理由是怕她对外公布真相。

14. 柳志梅,女,21岁,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本科生,1997年7月被保送上清华大学。1999年7月,因江泽民开始镇压法轮功,系里强迫其父母来北京将其带回家“转化思想”,不让其参加短学期的学习。1999年9月因拒绝写不炼功的“保证”,校方不予注册。10月因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被校派出所扣留、审问至凌晨。

后来,学校再次找来其父母,强行令其回家。不久,她自己回到学校,学校又叫来其父亲带其回家,并休学一年。2000年7月份去天安门和平表达心愿,被非法拘留20多天,期间一直绝食。2000年8月向校方递交复学申请,校方不予批准,仍强令休学并且不出示任何书面证明。

15. 孟军,男,27岁,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助教,清华大学硕士毕业。99年8月参加工作,适逢江泽民残酷镇压法轮功。99年9月、10月因为公开炼功和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两次被校派出所和北京市公安局扣留,因为坚持信仰而在单位实行岗位聘用制时没能上岗。99年11月被学校要求回家“政治学习”和“转化思想”两个月。返校后因为继续坚持修炼多次被找去“谈话”。后因2000年6月去天安门广场为法轮功和平请愿被拘留6天,获释后因为继续坚持对法轮功的正信而被告知本年度仍然不可能上岗。

16. 张存满,男,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95级博士生,98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99年7月25日因上访反映自己对法轮功的看法被北京市公安局无理扣押一天,99年10月因坚修法轮功被迫回家休学。返校后因重新声明坚持对法轮功的信仰于2000年6月被再次休学。后因2000年6月22日在天安门广场为法轮功和平请愿,被警察无理拘留近两周。

17. 陈志祥,男,26岁,清华大学水利系硕士研究生。1999年7月25日向政府反映有关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被北京市公安局扣留,后被学校接回,曾在一段时间内学校要求每天汇报一次个人当天活动情况。1999年9月3日在户外炼功被校派出所扣留一天,入学时不允许注册。99年10月因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被校派出所扣留 至深夜,其间被罚蹲(手抱头蹲下)。10月底,因去天安门和平请愿被刑事拘留,学校保释后令其休学回家。在家中迫于压力,违心地写了“思想转化认识” 材料。2000年7月因其声明收回所写的“认识材料”开始重新修炼又被休学。校方威胁“一年内思想不转化,将取消学籍、退学”。

18. 许志广,男,23岁,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99级博士生。曾获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担任过班长、系科协主席等职务。本科毕业后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97年下半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99年7月25日因上访反映有关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被北京市公安局无理扣押一天,99年10月因坚修法轮功被强令回家六周,并被告知“不从思想上脱离就不能回校”。2000年6月因声明收回违心所写的“认识”,被告知“若再有行动立即休学或退学”。

19. 王欣,男,24岁,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99级博士生,曾获“校优秀干部"、“优秀学生二等”"好来西校友"、“细越育英”奖学金,并担任过班长、系科
协副主席等职务。本科毕业后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95年末开始修炼法轮大法。99年10月因坚修法轮功被强令回家休学,并被告知“不从思想上脱离就不能回校”。2000年6月因声明收回违心所写的“认识”,被告知“若再有行动立即休学或退学”。

20. 李民,女,27岁,已婚,清华大学土建工程承包总公司助工,清华大学硕士毕业。99年7月22日江泽民镇压法轮功后,因坚持信仰,被取消了原定于8月份去日本一年的公派出国,至今护照被扣。99年10月底去上访,希望向政府反映自己炼功后在身心各方面受益的事实,未到上访地点即被抓到天安门公安分局,后由单位领回。因对法轮功的信仰长期一直未转变,2000年元旦期间,其母亲以外公病危为由将其骗回老家(浙江省),随后单位两位领导到其老家配合进行“转化思想”,在家庭和领导的压力下违心地写了“认识”,后来声明仍坚持对法轮功的正信,并于2000年6月去天安门广场和平请愿。

21. 姚悦,女,27岁。清华大学微电子学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时曾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毕业生。98年4月开始修炼法轮功。99年8月以来,研究所领导多次找其谈话,逼迫其改变信仰。99年9月3日因在学校内公开炼功被清华大学派出所强行带走,审问至第二天凌晨。因坚持信仰,且无法理解学校所作所为,提出退党退学,很快被批准,在本人尚未办手续的情况下,档案被校方强行转走。

22. 王兰兰,女,23岁,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99届毕业生。艺术团成员,曾代表清华大学去日本、台湾等地访问和演出。98年初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江泽民开始镇压法轮功后因坚持修炼而被取消了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

23. 赵绍军,男,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98级硕士生,担任系研究生会主席。99年10月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强行休学回家三个月。

24. 蔡淮宇,男,24岁,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95级本科生。98年7月底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曾获一等新生奖学金。99年7月25日因上访反映有关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被北京市公安局无理扣押一天,99年10月因坚修大法被强行送回家八周,然后被告知休学,并说:如不从思想上脱离法轮功就不能复学。

25. 王志强,男,30岁,清华大学建筑系97级研究生(委培),因为修炼法轮功而于99年10月被学校强迫休学,后一直不能返校,去向不明。

26. 褚彤,女,清华大学微电子研究所讲师,自95年开始修炼法轮功。99年10月因江泽民在法国擅自污蔑法轮功为XX,于10月26日去天安门城楼上为法轮功请愿,向政府表达心声,遭到警察的野蛮殴打。被捕后被关押在北京市公安局七处(大案要案处),其间因为坚持学法炼功被施以种种刑罚,但一直矢志不移。后同另外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被以“非法示威罪”一同起诉,在法庭上她慷慨陈词,证实法轮大法的伟大和大法弟子的清白,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7. 虞佳,女,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2000年春节因为法轮功问题去天安门广场和平请愿,被刑事拘留一个月;获释后被学校停职,每月只发给少量生活费。其后因在清华校园里公开炼功,多次被派出所扣留,并几次被派出所警察当众殴打,后来被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再次拘留,在狱中绝食几天后获释。

28. 邱淑芹,女,清华大学教务处职工。1999年12月26日去旁听对大法研究会成员的公审,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附近的地铁出口被警察盘问是否修炼法轮功,回答是,随即被带回中关村派出所无理限制人身自由48小时。警察威胁逼迫其写保证不与大法弟子来往后才被单位领导接回;关押期间,强行到其办公室抄走有关大法的所有书籍和资料。2000年4月25日因去天安门广场和平请愿被刑事拘留一个月,期间因为坚持炼功被施以戴背铐的刑罚数天。获释后因为在清华校园里公开炼功,多次被派出所警察扣留并殴打,个人财产被非法没收。2000年7月20日前几天被北京市公安局秘密带走并拘留近一个月。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学校下岗,只发给少量生活费。

29. 贾小梅,女,清华大学机械厂职工。1999年12月26日去旁听对大法研究会成员的公审,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附近的地铁出口被警察盘问是否修炼法轮功,回答是,随即被警察抓走,随后被海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一个月;期间家属未收到任何通知。此后,每逢“敏感日期”(大批弟子去天安门和平请愿),中关村派出所便以传唤为名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最多时长达48小时,警察从未出示过传票。2000年4月16日,在原练功点晨练时被警察无理抓走,随后又被刑事拘留一个月。2000年6月30日,在自家住宅楼下空地一个人晨练时,再次被警察抓走并拘留,并且没有通知家属。在拘留所里,因坚持练功,遭到同号犯人的打骂、侮辱。后绝食绝水3天以抗议无理关押,在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才被释放。2000年7月22日,在自家住宅楼门口被守候的警察强行带上警车,再次非法拘禁48小时,仅因怀疑她可能会去天安门和平请愿。2000年8月,因为她坚持信仰,所在单位通知其办理辞职手续,遭到她拒绝后不允许她去上班。

另外,1999年10月,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被抓的学生被清华派出所扣留期间,曾经有两名学生被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警察、清华派出所警察殴打。因为此事被国外媒体报道,为掩盖真相,2000年4月份,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专门到清华,或威逼或欺骗,要求学生书面否认曾经发生过殴打事件。期间被找去“了解情况”的法轮功学员没有99年10月被殴打的学员,而且在询问期间警方避而不问“是否看见别人被打”这个关键问题,并竭力掩盖体罚学生的事实,将“手抱头、罚蹲一天”称为“正常戒备状态”,不知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他们要“戒备”些什么。

另据了解,清华大学电机系博士生李义翔曾因为坚持信仰在网上发表退党声明,多次和平请愿而被学校视为“骨干分子”,1999年10月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一个月,获释后被学校隔离软禁在200号(清华核研院设在一个偏僻山村的某实验基地)办“学习转化班”,几十名工作人员轮流对其进行“转化”,并叫来其母亲陪住施压,李义翔被迫写下多篇对法轮功的“认识材料”。这些材料后被拼凑成《一个博士生与法轮功的决裂》一文发表在《人民日报》上,作为清华大学的“转化典型”,并向上汇报邀功请赏。后来,为防止李义翔思想出现“反复”,学校对他进行严密监视,要求他在有事离开校园或参加任何活动前都必须向党委汇报从而对其实行严格的控制。今年春节,一位在清华工作的学员邀请李义翔到自己的宿舍坐坐,被学校知道后,党委书记当即“要求”李义翔到其家中过节,而其后那位学员便被学校房管科蛮不讲理地强令搬出宿舍,流离失所,并因此被公司解雇。

作为中国最负盛名的大学之一,清华大学在处理学生问题时所作所为实难让人理解,在将近10个月的所谓“转化”过程中所采取的手段除了强制回家,就是把毫无经济来源的学生强行赶出学校,在没有正式处理情况下,机读卡等证件被停用,餐卡被注销,并勒令学生搬出宿舍。2000年9月,被反复口头休学、威胁退学的学生集体要求学校出示正式书面文件,学校竟以怕其行为被曝光为由一口回绝。被逐出校门的20多人,在校都是品学兼优的学生,现在却都成了社会上“名不正言不顺”的“无业人员”,在号称人权状态正处于最好时期的中国,是谁造成了这些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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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清华大学迫害法轮功学员恶人录:

张再兴:男,约54岁,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它贪图名利,贪恋权势,是一个出了名的官迷。因学无所成,便妄图通过镇压法轮功学员飞黄腾达。它在幕后操纵各系党委对清华学生和教职工学员进行各种方式的迫害,是迫害清华大法学员的魁首。
办公室电话:010-62782886。

赵伟:男,40多岁,清华大学研究生院思想教育处处长,主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是迫害众多研究生法轮功学员的直接元凶。它中等身材,脸色灰白,满脸横肉,态度极其蛮横无礼,对大法极为敌视。
办公室电话:010-62782014,宅电:010-62786201。

唐杰 :男,清华大学学生科科长,是迫害清华学生的执行者。
办公室电话:010-62782028,宅电:010-62789134。

靳东明:微电子研究所党委书记,处理本所的法轮功学员不遗余力。
办公室电话:010-62782712,宅电:010-62786750。

汪展文:男,50岁左右,清华化学工程系党委书记,阴险伪善,紧随邪恶,极为卖力。在其“领导”下,本系两名学员已被劳教。
办公室电话:010-62785464,宅电:010-62786622。

骆广生:男,化学工程系党委副书记,对本系大法学员所受迫害麻木不仁,推波助澜。 办公室电话:010-62783870,宅电:010-62788545。

李振宇:原化学工程系学生组组长,对本系法轮功学员态度极其恶劣。在江泽民开始镇压法轮功之前就多次要求学校彻底铲除法轮功。 实验室电话:010-62785524,宿舍电话:010-62777909。

王东生:精仪系党委书记,主管转化其系的7名法轮功学员。它两面三刀,阴险狡诈,表面伪善,背地里暗下毒手。宅电:010-62787215。

杨向东:原精仪系党委副书记,曾因“转化”本系法轮功学员有功而“获奖”,现
在已被派往香港工作。

清华派出所:其中几名恶警多次光天化日之下野蛮殴打学生和教职工,造成极坏影响。
电话:010-62783779,62771091。

清华大学邮编:10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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