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关于被中国政府关押的爱尔兰法轮功学员的新闻综述


【明慧网2000年11月8日】(1)【大陆】爱尔兰大法学员赵明被劳教

爱尔兰学员赵明,男,30岁,都柏林三圣学院计算机系研究生,赵明曾于今年1月初回到北京,到政府几个机构上访,被遣送回原籍长春,护照被警察无理扣押,他们逼其写保证书,否则不给护照,被赵明严词拒绝。因护照被扣,赵明无法按期回爱尔兰进行正常的学业,被逼无奈,3月份他只好回北京谋生,谁知又被警察认做是“法轮功组织者”四处通缉。

5月13日,他来到北京的一位功友家,被跟踪的特务所抓,后被关到海淀分局看守所,自此没有了消息。现获悉他已被劳教多时,关在北京大兴县男子劳教所。在劳教所里,赵明身心备受摧残,警察和犯人暴打他,用电棍长时间电他,每天只让他睡两个小时,逼他写揭批材料,不写就往死里打,他那瘦弱的身体饱受折磨,苦不堪言。所有关在里面的大法弟子都是这样的被长期迫害着,劳教所宛如人间地狱,江泽民就是这样指使其走狗对善良的大法学员做“转化”工作的,这就是它们所鼓吹的中国人权纪录最好时期的真实写照。

(2)【北京】爱尔兰大法弟子赵明于5月13日在一功友家准备去天安门打横幅证实大法时被跟踪的公安抓走,同时被抓的还有其他几个功友。被抓时,赵明问警察:有什么理由敢肆无忌惮的抓人,随便抓人是非法的。警察说等到派出所里你就知道是合法的了。在派出所和拘留所,赵明对警察的邪恶工作拒不配合,他始终以沉默表示对邪恶的蔑视,警察和预审没有从赵明嘴里得到一点消息。在海淀拘留所里,他拒不照相,但其在拘留所的受虐待情况不得而知。现在赵明可能仍被关押在海淀拘留所里。

(3)【爱尔兰】赵明和其他两位爱尔兰学员消息:爱尔兰学员赵明(男,30岁,都柏林三圣大学计算机系研究生)去年圣诞期间回国探亲,1月6日去国务院信访办上访时被抓,后由家里保释回家,但护照被警察扣留,要求其写保证不再对国家打压法轮功的政策提出异议。因其坚持不写,护照一直被扣压,故未能返爱继续他的学业。当地报纸《爱尔兰时报》曾有报道。

今年三月份他又去了北京。4月25日去天安门,后见学员没来得及打开横幅就被抓走,他就到另外两个立交桥上,面向交通人流打开横幅,并向路人介绍大法真相。

赵明从5月13日失踪至今,无人知其下落。有学员见某派出所墙上贴着一张纸,上写"逮捕法轮功炼习者头目赵明"。一名普通的法轮功修炼者,北京公安居然荒唐地把他当成“法轮功头目”,各个派出所都在通缉他,由此可见中国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连海外的学员都不放过。

另外两名爱尔兰学员杨方和刘锋的护照也都分别被扣压在当地的公安机关(自99年12月),都曾去向公安局要,但是警察坚持要他们写保证,他们不写,护照继续被扣压。

(4)【1月18日爱尔兰消息】爱尔兰学员回国上访被抓现仍在扣押之中

爱尔兰学员圣诞回国探亲期间上访被抓,至今未归。

学员刘锋独自一人去上书进谏,被拘捕。现在刘锋已回家,被监视居住。

学员赵明1月5日在北京上访被抓,现也保释回家,被监视居住。但目前护照被公安扣留,让他写书面保证,保证不再对中央镇压法轮功提出异议。

学员杨方同几位英国学员一起被抓后,被送回当地公安局,现仍被关押(英国学员已被遣送回英国)。

(5)国际声援

爱尔兰参议院呼吁爱尔兰政府

外交关系联合委员会
下属人权委员会
列恩斯达宫
都柏林

2000年6月4日

外交关系联合委员会下属人权委员会呼吁外交部长:

1. 寻求途径劝说欧盟各国作美国向日内瓦人权会议提交的决议案的联署国。

2.提请中国当局关注对以下学员的拘留:赵明,三圣学院(吉林省长春市);杨方女士,丹·劳各瑞高级学院(辽宁省沈阳市);刘锋,丹·劳各瑞进修教育学院(辽宁省大连市)。

(6)来自国际特赦组织爱尔兰分部的消息

中国副总理李岚清的访问凸显中国政府对人权和国际社会的伪善与蔑视

国际特赦组织今天希望博提/阿和思向中国副总理李岚清说明:如果中国政府是在认真寻求爱尔兰政府对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支持的话,那么中国一定要使其恶劣的人权状况有明显改善。尤其在今天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未能通过谴责中国人权状况的议案的情况下,这显得尤为重要。

国际特赦组织爱尔兰分部主任玛丽劳尔说“无视在过去的一年中对和平抗议者的大范围镇压表明中国人权状况的明显恶化,欧盟已无原则地拒绝作为谴责中国人权状况议案的联署国。然而在中国,随意拘留、严刑拷打、虐待嫌疑犯和囚犯,及滥用死刑已司空见惯。”

1997年,中国签署了两项重要的国际人权条约,然而对异议人士新的镇压反映出中国政府对国际人权标准所应履行的义务与其国内政策现实的差距。

尽管中国与其他国家就人权问题广泛对话,但中国政府对国际人权标准的蔑视也明显表现在其对中国法律的实施上。

国际特赦组织爱尔兰分部主任玛丽劳尔说“欧盟国家继续相信与中国进行的毫无意义的对话。”国际特赦组织并不反对人权对话,然而对话的目的是使人权确实得以改善。如若不能达到此目的,对话则失去了意义。

酷刑和虐待在中国是常见的。嫌疑犯常常被拳打脚踢、将双手吊起来、铐成痛苦的姿势、不让进食和睡觉及用电击等。那些在监狱或劳改所服刑的同样被管教或管教授意下的同室罪犯折磨。

在自1989年以来最严重的镇压中,中国当局在1999年拘禁了广大范围的和平行使言论、集会、信仰自由的公民。他们包括一些中国民主党成员,如王有才。王有才于1998年以“颠覆政府罪”判以11年监禁。同时许多关心争取工人权利和反对腐败的人、基督教徒和法轮功学员也被随意拘禁。

国际特赦组织持有一份至少2000名被拘禁的法轮功学员的名单,其中包括3名在爱尔兰学习的学生。法轮功,一个冥想、呼吸调节的精神运动,在1999年7月22日被中国政府以“危害社会、政治安定”为名而取缔。

今年二月,一位60岁的法轮功学员陈子秀的家属在她被拘留4天后,被山东省一家公安局通知去收尸体。尸体满是青紫,牙齿断裂,耳朵流血。她是被怀疑去北京为反对取缔法轮功上访而被拘留的。

中国每年处决的人数超出世界其它国家的总和。1998年,国际特赦组织记录了2700个死刑和1769个被处决;它相信这些数字低于实际数字。法律允许处决60多犯罪种类,包括非暴力的犯罪象诈骗、伪造和毒品相关的案件。

(2000年11月7日读者整理)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1/8/3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