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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兰时报:中国家庭因"一极不公正案子"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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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0年3月3日】《爱尔兰时报》2000年2月29日报导 (The Irish Times, Feb 29, 2000)

中国:两名退休中共干部已经向国务院、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地方法院、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的一些国家领导人为一桩他们声称对他们女儿极不公正的判决提出上诉。

他们提交的案件提出了烦扰人的问题,使人注意到中国公安部利用法庭系统对用任何中国犯罪法衡量都是清白的人民执行粗暴的惩罚的方式。

此事发生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委员玛莉罗宾逊夫人访华的前夜。罗宾逊夫人此行的目的是签署一项改善中国法律程序的技术协定。

这对夫妇声称他们的女儿李小妹(46岁)和李小兵(48岁)遭到了逮捕。这两姐妹原在北京经营一家书店。她们被无辜拘留了94天之后再度受到3个月的拘留,然后被判处长期徒刑。理由是销售介绍法轮功的书籍和其他资料。

正如上诉书所言,他们的女儿是在去年七月份法轮功被定为邪教取缔之前被捕的。更主要的是当时法轮功的书籍并不违法。法轮功的书籍是中国广播出版公司出版的,有国家出版管理局的条形代码,并曾经在一个时期跻身《北京青年报》评出的十大畅销书之列。

这两名妇女于7月20日被逮捕。她们的财产,包括银行帐号、传真机、录像机、录音机、移动电话遭到没收。法轮功在两天之后,即7月22日遭到取缔。

李氏姐妹被禁止和家人或律师联系。无人知道她们被扣押在何处。10月22日,她们的父母李毅(译音)先生和聂真(译音)女士被告知女儿们被判非法销售遭取缔的法轮功书籍和其他资料,以及进行非法周转、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顺序。

1月28日,在北京一个禁止其父母出席的法庭听证上,李小妹被判处7年监禁徒刑,遭逮捕一周前新婚的李小兵被判处6年监禁徒刑。两人同样受到高额罚款处理。李氏姐妹的父母,这对一生坚定的共产党员说:“文化大革命(1965~1975)中大多数老干部都有过类似遭遇。”

“文化大革命后为了防止同样的事情再度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犯罪法明确表述了相关指令,以防止秘密拘禁人民的事重演。”他们已经向政府上诉,因为“这是一桩极不公正的案子”,聂真女士在北京接受澳大利亚广播公司采访时说。

“如果中国政府不还我女儿们以公正和清白,我们希望国际人权组织应当帮助我们正确处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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