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2000年4月12日各地消息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0年4月12日】

【北美】美东时间4月11日起北美三大法轮功主要网站 https://www.minghui.ca(明慧),https://www.falundafa.ca ,https://www.falundafa.org,以及明慧网有关镜象网站等同时受到骇客袭击。这已经是今年以来北美法轮功网站受到的第二批骇客攻击事件。

据可靠消息,此次袭击是大陆当局有人出资指使两家网络保安公司所为,本周伊始明慧网就被down掉的事实证明他们的袭击计划已如期开始。此次骇客的破坏活动将持续几天尚不得而知。

另外,有可靠证据表明大陆有特务一直在积极设法得到明慧秘密镜象网址进行破坏。希望使用秘密镜象的学员注意保密措施,不要给特务以可乘之机。



【武汉】以下是一篇来自武汉某学习班的报导。
2月2日17名法轮功学员被公安以派出所询问情况为由抓到建工招待所,1人一个房间软禁起来,白天由居委会街道派人监视并做转化工作,晚上由所在辖区派出所监视睡觉,不准走出房间一步,不准亲人会面。并要求学员写保证书:(1)不准上访。(2)不准串联(3)不准集体在外面练功。如果同意这三条并且签名,然后交6000元保证金由亲人担保方可回家,否则长期关押。但是,没有大法弟子给它们写保证。

3月15日刘右清(女)被送进了女子监狱待判,时间三个月,被告知如不能转化就判刑;田沙(女)25岁,17日被莫名其妙判劳教一年。

3月18日,22名大法弟子被转移到一个拘留所继续关押,关押后主要安排是:上午由区委安排上课,下午劳动,晚上强迫收看新闻,然后写心得体会,中午也要求写。星期六和星期天强行安排劳动,如搬砖、种菜,挑大粪。晚上睡觉不准关门。

4月3日因无人按照官方要求抄写他们制定的各种不合理的规定,分局科长强行将大法弟子24人(后又来2人)带到外面走100圈,并将六个写体会时写了“法轮功”“修炼”“真善忍”等话的大法弟子在外面冻了一夜。第二天又将这6人罚走路100圈,时间达4小时,直到上午10点区政法委来检查才让其听课,另外三人因炼功也被罚。

在学习班上不允许学员炼功,只要炼功就进行体罚,写体会不合它们要求就得重写。公安把学员关在拘留所,反而说学员们不顾家人,不管孩子,不上班,根本没有想到是他们自己将学员们搞得妻离子散。

这24名大法弟子坚信大法,一修到底,甚至不惜牺牲生命也要坚持晚上炼功,并不为当前形势所屈服,坚持弘法,并耐心按大法要求向公安人员弘法,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大陆当局侵犯人权记录】

1. 我姓张,现住吉林省东辽县。

1999年8月22日进京上访。9月份在北京先后被抓,被以违反治安,进京滋事之名被拘留,公安局以保释金3000元为条件才将大哥释放(当时正是秋收季节,庄稼还在地里)。乡派出所又以进京抓人的各种费用作为借口,将家里的值钱物品强行扣留,最后看家里实在拿不出钱,就将这些物品卖给同乡人,所得3000元作为惩罚。

2. 我姓李,42岁,虽然国-家取缔“法轮功”并定为“邪教”,可我一直认为“法轮功”对利国利民有很大的益处。所以于2000年2月14日前去北京两办信访局上访,到京后被我市公安人员领到驻京办事处,当天晚上三个公安人员满嘴酒气,气势汹汹地问我:“你还来不来北京上访”我说;“来”。他们就开始打我的嘴巴子,并用拳头把我们打倒,接着就是用脚踢,然后叫我起来,再问:“还来不来?”我说:“来”,就又是一顿打。就这样大约打了半个小时左右,这是进来了一个公安人员说:“算了,算了。”这才算完。当再看我时,我的右眼睛已经全是青的,第三天我被带回当地,送进拘留所,刑事拘留一个月。

3. 我姓张,今年62岁。于2000年2月28日进京为“法轮功”之事上访后被关押在辽源市看守所。以下是所里所见所闻。

看守所的管教人员都承认大法弟子是好人,但因为学员在狱中坚持炼功,还是受到了殴打。一位叫李秀珍的学员因说还要坚持炼功被管教李某某用警棍蘸凉水从腰部臀部直打到腿弯处。当打到第二遍时已昏倒过去,用凉水浇都没醒,然后用手掐人中穴三四次才醒过来,腰直不起来,侧身趴在床上大约两天才能下地扶着炕沿弯着腰腿向前移动,这时这位学员被打的地方紫得发黑,象要发烂的紫茄子。不久家里来接见,由于被打的伤势严重,都没让接见。

由于炼功遭受同样殴打的,还有女学员林玉贤被一男管教拽着头发拉倒,一拳打昏过去,二三分钟才清醒,当时后脑勺象摔瓢一样,这位学员想:我是炼功人,自己才慢慢爬起来。目前,这位学员因对法轮功坚信不移被送往长春劳教一年。

还听说一位男学员曲宏魁在所里有一次由两个人抻胳膊,再由两个抻大腿,象分两瓣东西一样猛劲一抻,被折磨得死去活来,那些人简直是灭绝人性。曲宏魁现被劳教一年。

类似以上遭遇的学员何止以上几例。还有进行体罚、精神折磨。所里给每个监室下劳动任务(缠牙签出口〕,由于繁重的任务,每天持续到后半夜2、3点钟才能休息,任务完不成不能睡觉。一次在外边跑步时,一位叫郭福晶的学员跑的时间长外加休息不好昏倒地上。就是因为我们炼功,让我们站在屋檐下面的雪地里,一站就是一个多小时,此时学员都不让穿大衣遭到北风吹袭,令管教们惊讶的是我们都没有一个感冒的。

4. 我姓李,女,29岁,家住吉林省东辽县。从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

1999年10月27日听到媒体报道定“法轮功”为“邪教”。我认为这不公平。10月28日我前去北京上访。“信访办”由于大法弟子不断上访,摘掉了“上访”字样的牌子,提到“法轮功”三个字就逮捕,于是我想向国家领导人直接反映情况,前去中南海,途中被警察拦截,讯问一番后,叫来一辆警车,我被带到一个派出所审问,当晚大约11、12点钟被押到西城看守所,又经过一番审讯后,警察对我们进行了一场意想不到的戏弄。她们让我们五、六个同修一层一层地脱掉衣服,进行搜身,直到一丝不挂为止,我以为这是规矩,但最令人无法接受的是让我们学走“模特步”,手还要摆出姿势。十多分钟后,才让我们进入监室。次日,一位男警察又来审问我,在审问过程中,警察说:“国家已定'法轮功'为邪教,不允许上访,你们再上访就是扰乱社会治安。”我说:“上访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力,我们有责任反映真实情况。我们没有什么不法行为,既没有口号,也没有示威,怎么称得起扰乱社会治安?”所以我拒绝拘留签字。警察便开始殴打我,边打边问:“签不?”我答:“不签,我没犯法。”一阵拳头、耳光后我眼前一片漆黑,被打倒在地,警察让我站起来。后又问签不?我拒绝。警察又是两个耳光将我打趴在地上,并说:“站起来。”又让我签字,我依旧拒绝,警察便向我的腿弯一脚踹去,我趴在地上大约过了两、三分钟才爬起来。之后警察让我回监室,这时我感觉头重脚轻,脸火辣辣的,我的脸肿胀到用余光就能看到自己的脸。4天后,我被县公安局遣送回辽源市看守所,拘留15天。

2000年2月13日,我再次进京上访,呼吁国家重视审视“法轮功”一事。一到上访门口,警卫问:“你干什么的?”我大声回答:“法轮功上访的。”这时从院内开出来一辆抓大法弟子的警车。一位警察从车上下来,冲我说:“别上访了,上车吧。”我被押到广场派出所,审问后被接到“辽源驻京办事处”(简称“北办”)男警察审问后又进行搜身。当晚,北办的孙主任带来两个人开始问我:“为什么来的?”我答:“我来反映大法的真实情况。”问:“以后还来吗?”答:“问题不解决,我还会来的。”话音刚落,警察的拳头便朝我的脸上飞来。把我打倒在地后,又揪住头发,用皮鞋踢。我的手被踢出血,脸又肿又硬,同时被打的还有三个同修。大约打了半个多小时后,一个警察过来说:“不用打了,他们这伙人就这样,打也没用。”他们才停止了殴打。第二天早上,我从镜子里看到整个脸就象一个不成形的圆球,紫、青、黄三色,嘴张不开,眼睛只有一条缝。

在“北办”的三天里,我们帮助工作人员将满落灰尘的地下室打扫得一尘不染,又清刷了走廊的地毯。后被遣送回辽源看守所,刑拘一个月,于3月16日提前4天释放。

5. 我叫苑**,女,35岁,吉林省辽源市人,是法轮大法修炼者,于99年12月9日在家中被捕,被关在辽源市看守所219监室,同室内被关的还有大法弟子丁文荣等共10余人。

12月21日,丁文荣等4人于上午9点被提到东辽县公安局,警察用竹劈子打他们的脸、手,竹劈子打裂后又用竹板打,又被体罚“开飞机”,“大劈胯”,“燕儿飞”等,名目繁多。体力不支,姿势一有改变,警察便拳脚相加,直至下午3点。丁文荣被打得面庞紫青,脸、手布满大泡,直淌黄水。

另外一名东辽县丁同修被打得失去知觉,返回监室后,同修闻到臭味,不知何故。直至第二天上厕所她才发现大便已经湿透了自己的衬裤和毛裤。

男同修曲宏魁、陈增福、孟凡强因为在狱中坚持炼功,被脱去裤子用警棍打(称“开管”),用皮带抽,又被罚“燕儿飞”“蹲马步”、“大劈胯”等,之后又给他们“砸镣”(带上手镣、脚镣)。

我们得知消息后,集体绝食后。看守所方面方暂时默许我们炼功。

【投稿者后记】我们法轮大法弟子没有任何政治目的,也决不参与政治。我们只是在按照师父所讲的“真、善、忍”法理作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所以当有人妄图将“法轮功”和政治搅在一起时,我们作为大法中的一分子,让人们真正认识大法就是我们每个人的神圣职责。

大法弟子自去年以来持续不断地进京上访,并不是反对政府。我们只是希望人们了解事实真相,希望政府取消对师父的通缉,澄清有关师父和大法的不实报导,还法轮大法在人间应有的合理合法地位。这是我们的唯一目的。对于个人所受的苦,我们无怨无恨。

邪魔破坏大法的人间的弘传,大法也在反过来利用邪恶势力的破坏考验学员的修炼。我们真修弟子在复杂严峻的环境中终将脱颖而出,共同迎来法正乾坤的那一天。

上述材料希望转给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谢谢。

大陆学员 2000年4月6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