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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成语今用:草菅人命(2)

更新: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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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0年8月15日】草菅人命:把人命看得和野草一样,指反动统治者任意残害人民。

自去年7.20以来,被中国公安迫害致死的法轮大法学员至少已达三十九人。他们都是社会上最好的善良的人,被迫害致死的理由是因为他们选择了坚持修炼。对于这么触目惊心的杀人害命的迫害事件,中国政府的当权者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他们还有资格领导人民的政府吗?

让我们看看法轮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几例事实真相。

黑龙江双城法轮大法弟子周志昌,因1999年9月赴京上访向中央反映修炼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被抓后押回双城看守所,关押8个月后于2000年5月6日非正常死亡。

他的遗体面目极其痛苦,睁大着眼睛,张大着嘴;头部有外伤,身体多处有外伤,手指、脚趾青黑,手臂有针眼,针眼处也是青黑;头皮是红色,能抓起,与头骨分离;脚上有长期带脚镣磨出的伤口,伤口处渗着液体。

享年45岁的周志昌生前任双城韩甸镇武装部部长,为政清廉,不谋私利,是当地远近闻名的好干部。提起他,老百姓都挑大拇指称:“好人!”他去世的消息传出后,双城的百姓震惊了,人们都在议论:这么好的人,这么好的干部,为什么被迫害致死?天理何在?!

北京朝阳区的大法修炼者梅玉兰(44岁),因2000年5月13日独自一人在家门口炼功而被抓进朝阳看守所,5月14日因要求无条件释放而绝食,三天后被强行野蛮灌食引起大口大口吐血,无救而死亡。看守所害怕真相被公诸于众,不仅谎称梅没有死,并将与梅同监、见证梅玉兰受迫害致死的难友再行监禁。

善良的人们闻讯不禁问道:在自家门口炼功犯的哪家王法?为什么当权的个别人如此害怕法轮功弟子坚持炼功、害怕法轮功弟子出来向人民证实法轮大法是深入人心的正法?!

36岁的张正刚1964年8月6日生于江苏淮安,大专文化,生前系淮安工商行职工(被拘留前自己辞职),较早开始修炼法轮大法,1998年担任淮安法轮功辅导站站长。2000年3月2日,淮安公安部门将其带走拘留审查,被关进淮安看守所,3月25日上午8时许,淮安公安部门将遭毒打造成头部重伤、并背着亲属将处于昏迷状态的张正刚送进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生进行了抢救治疗,做了开颅手术,取出了淤血,手术后又进行了接氧挂水医治。

当时张正刚心跳、血压均有,可是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其妻及其母闻讯赶到医院,但整个医疗方案、病历和用药情况,不许亲属了解,整个病房全被公安人员监控,到了3月30日晚约6点30分医生做了心电图,张正刚心跳微弱,有呼吸。

其时突然来了四、五十名公安人员,戒严了医院走廊、病房,诓骗看护在病房张的妻子和母亲到另外房间隔离监控,然后数名干警一拥而上,强行推开了其他亲属和在病房观望的病人,抢走了尚有心跳、呼吸的张正刚的身体送去了火葬厂并背着家属强行火化,制造了一起特大人命冤案。

其后,公安规定,不准其亲戚朋友吊唁,不准送花圈,不准家人亲属上访上告。公安人员还严密监控了许多法轮大法修炼者,不准他们吊唁送花圈,个别人送花圈的钱至今还被扣押在有关派出所。

张正刚的妻子悲愤地写道:“就这样一个年轻的活人进了看守所,没有得到法律公正的裁判,却惨遭非法毒打致死,一桩人命关天的冤案,在淮安公安部门一手操纵下不了了之,惨遭非法毒打的张正刚,冤哉!”

这就是中国政府的外交官今年早些时候在日内瓦国际讲坛上厚颜无耻地宣称的:中国没有将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报道出的死亡案例都是正常死亡;这就是2000年中国向世界宣布的“中国人权状况最好时期”。

数以千万、万万计、数以亿计善良百姓的基本生存权都被公然剥夺了,还奢谈什么中国人权呢?如果这是最好的,那天下还有正邪、善恶之分吗?!

草菅人命者不可不察,这是天理人情。自古民心不可违,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自取灭亡,这是古训。

(200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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