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 2000年09月03日 星期日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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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0年9月3日综合媒体消息

  • 为更多世人的主动支持创造条件

  • 悉尼西部文化节游行弘法

  • 美国新泽西州川顿市喜遇有缘人

  • 吴阿姨走出来证实大法

  • 关于打印师父新书及大法宣传资料的一点建议

  • 对法轮功学员的镇压暴露了镇压者的邪恶

  • 一位美国新学员的修炼故事

  • 汪丽萍的做法不违法



  • 2000年9月3日综合媒体消息

    【明慧网2000年9月3日】中央日报:港澳法轮功促中共停止镇压 
    2000年9月3日

    中央社香港讯——约一百名香港及澳门法轮功学员,昨天游行到中共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门外请愿,他们指过去一年已有五十名法轮功学员在拘留期间死亡,故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 



    近一百名港澳法轮功学员于下午二时在香港金钟夏悫道公园集合后,游行到湾仔中联办请愿,示威者沿途并没有高呼口号,只播放法轮功的音乐及举起抗议标语,警方派出约三十名警员沿途戒备,并为示威者开路。

    游行队伍抵达中联办对面后集体练功,并递交致中共领导人的公开信,抗议大陆当局打压法轮功和虐杀学员,他们要求当局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准许学员自由炼功、与学员和平对话及撤销对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的通缉令。



    中央社纽约讯——令中共伤透脑筋的法轮功学员六日将在纽约曼哈坦中共驻联合国代表团附近集结千人练功,抗议中共国家主席江泽民前来美国出席联合国世界领袖高峰会。 


    【大陆】明慧网在大陆一些原来相对比较宽松地方也已上不去,故只有通过代理服务器访问。大陆功友希望向更多功友转告:请寻找安全可靠的代理服务器,以便继续访问明慧网,及时了解明慧信息。


    【北京8月23日消息】丰台区违法关押、劳教大量大法学员

    今年4月份起,丰台区近50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劳教1-2年, 被分别送往北京大兴县团和、天堂河劳教所。据悉,8月份有6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劳教,其中古俊亮、肖顺心、田红芸、林叔玲因在健身园地(富丰园小区)炼功;刘民因去天安门打横幅和平请愿,崔**不详。令人不解的是在拘留期间古俊亮、刘民被查出患有180高血压、肺炎也被强行送往劳教。7.20李大全(原丰台机务段职工)被公安强行抄家,并将其送往拘留所关押,后不知被送往何处,下落不明。据悉,团和、天堂河劳教所学员只要未转化过来就不能按正常手续接见,有的被关押了4个多月,家属也不能探视,十分着急。



    博讯新闻网:“独目外星人”曾光顾新疆?
    2000年9月2日

    (博讯新闻网) 新疆考古工作者在新疆青和县西北的一条山沟中,发现刻在陨石上的“独目人”岩画。有关学者推测:这有可能与地球之外的异类文明有关。

    发现者--新疆博物馆助理研究员张晖认为刻在陨石上的独目人很可能反映了“当时有真实存在的超文明使者”。有关专家正对此现象作进一步研究。


    为更多世人的主动支持创造条件

    【明慧网2000年9月3日】 主题:让更多的世人知道法轮功真相,让更多的社会人士得以主动帮助我们

    近来各地学员不由自主地想到:在让更多的世人知道法轮功真相的同时,还要注意创造方便条件,使更多同情我们的社会人士得以自由地去做他们力所能及的帮助我们的事情,这样法轮功真相才能在更广泛的地区以更快的速度传播,才能使更多社会人士支持我们的行动不受学员时间、能力的局限。

    据悉,一些地区的学员已经开始做这方面的尝试。比如,设计印制报章夹页(insert),让大法信息通过社会上报章的流通渠道“自动”地撒向社会,让报章夹页代替学员走进我们一时无法接触到的千家万户。

    又如,加拿大学员发现给一些政府要人的信件是免费的,于是学员大量印制了呼吁支持和平解决法轮功问题的明信片,放在一些人群大量流动的公共场所。这样,当人们看到明信片上介绍的情况,如果愿意提供帮助,当场填写自己的姓名、住址,随手投到邮局信箱即可;如果希望家人或朋友也来了解情况或支持,则可以带几张明信片回家待用。

    还有一些地区的学员主动联系精神杂志(spiritual magazine),请后者使用他们的发行渠道帮助我们发放说明真相的材料或大法报章,得到很好的社会响应。


    悉尼西部文化节游行弘法

    【明慧网2000年9月3日】 下面是一组法轮大法弟子在悉尼西部Penrith区弘法的图片。





    大约有六十多名法轮大法弟子于九月二日在Penrith区的文化节中进行了游行,炼功,散发大法资料等弘法活动。在二小时的弘法活动中,弟子们散发了大约二千份大法资料,吸引了许多当地媒体的关注。

    (2000年9月2日报道)


    美国新泽西州川顿市喜遇有缘人

    【明慧网2000年9月3日】 川顿市是美国新泽西州首府。据了解,那里还没有法轮功学员,也没有过洪法活动。新泽西中部地区的学员决定利用一个周末,在川顿市西部卡得沃特公园进行一次洪法活动。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当我们到达公园时,发现往日游人不很多的公园的停车道上停满了车。原来今天公园有一个音乐会。学员们摆放好宣传板,横幅后,开始集体炼功,立刻吸引了不少路过的游人,学员们热情地向他们分发有关法轮大法的传单和材料,介绍大法。

    这时来了一位美国黑人,他被炼功的场面深深地吸引,表示出极大的兴趣。一位名叫戴纳的白人学员立刻迎上前去, 热情地向他打招呼。戴纳是大学的学生,得法才四个月, 可身心变化非常大, 用他自己的话说:“我得法才几个月, 可是我的整个生命都改变了。” 他每天早晨参加集体炼功, 同我们一起读书学法, 而且从得法之初, 他就开始以极大的热情向亲朋好友洪法。他性格开朗活跃, 所以他几乎是向他所碰见的所有人, 哪怕是在餐馆、海滩、学校, 他工作的地方, 只要有机会, 他就要告诉人们法轮大法是多么好。

    当这位黑人听到戴纳向他介绍大法和讲述自己的感受体会后, 立刻想学。 他告诉戴纳, 他叫麦克, 住在川顿市。他觉得大法太好了。 他还说, 他平时很热心社区的工作, 一直想帮助他们社区内一些失足的青少年从坏行为中摆脱出来。 他觉得他今天找到了这么好的大法, 他应该把大法介绍给他们, 让他们也成为好人。 有意思的是, 麦克事后告诉我们, 他其实就住在公园附近。 那天他准备去一个地方办什么事情, 但不知怎的竟走错了路, 阴错阳差地就走到公园里来, 便看见了我们。

    麦克同我们一起呆了将近两个小时, 向戴纳学了五套功法。 他还表示想读大法的书。戴纳被麦克的真诚感动, 决定继续帮助他。 他们约好从下星期一开始, 用一到两周的时间, 每天早上6:30, 戴纳到公园教功, 并试图帮麦克建起一个炼功点来。 这两位美国人身上发生的事情, 也深深地感动了我们其他的学员。 我们送给麦克《转法轮》 和《法轮功》两本书。同时, 另一位学员小吴也加入了他们的炼功点。

    从那个星期一开始, 无论刮风下雨, 每天清晨6:30, 后来由于麦克的工作关系, 又改为 6点, 戴纳或小吴去公园教功。 后来麦克又领来了三个人, 大家一起学炼。

    小吴是从外州到普林斯顿来做研究的访问学生, 正在攻读物理博士学位。现在是完成博士论文的最后阶段, 后来到著名的普林斯顿大学物理系做课题和研究, 其学业之紧张, 任务之繁重是可想而知的。可是从这位文静寡言的姑娘身上, 你看不到紧张和压力大的迹象。 她总是那么平和, 脸上笑眯眯的, 看上去好象很轻松。每天清晨5:45, 她准时来到炼功点参加两小时的集体炼功, 一周三次的集体学法, 举办九讲的晚上一次不落, 洪法活动积极参加……自从又参加了川顿公园教功活动后, 一连十几天, 她每天清晨5:30, 天还黑着, 就从家里出发, 开车半小时去公园, 教功和带炼两小时, 然后赶回学校。最后她的课题还完成得又快又好, 受到导师的赞扬。 人们真是难以想象她是怎样安排好这一切的。实际上, 她每晚经常只睡五个多小时, 为了保证工作学习和学法炼功的时间, 常常忙得连饭也顾不上吃。可是从不见她脸上有一丝倦容。 从她身上, 人们看到了大法的超常力量和修炼者高尚的精神。

    在他们的努力下, 现在麦克和他的同伴们已经开始读书学法, 并坚持天天早上炼功。相信他们已经感受到了大法的洪大力量。 我们喜见他们已与大法结缘, 祝愿他们在大法中继续前进。

    (2000年8月30日)


    吴阿姨走出来证实大法

    【明慧网2000年9月3日】 六十多岁的吴阿姨修炼法轮大法已多年了,身心受益无穷。今年初,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镇压愈演愈烈,她悟到这么好的大法蒙受不白之冤,一定要走出来向世人说明真相了。可是,身在美国,她年龄较大,不懂英文,又不会开车,怎么做才算走出来呢?

    吴阿姨悟到的第一点就是她一定要参加集体炼功学法。我们在普林斯顿一个小公园的炼功点,每天早上5:50开始炼静功。吴阿姨决定来参加。她早上4点半就起床,5点出发,步行50分钟来到炼功点,参加2个小时的集体炼功后,再花50分钟走回家。几个月以来,除了下大雨之外,她每天都准时到。有时下小雨,走到炼功点上时,外衣都淋湿了,可她从没迟到过。

    第二点,吴阿姨决定尽可能地参加一切洪法活动。她或者搭其他学员的车,或者同大家一起坐火车,公共汽车,地铁,从南边的川顿市到北边的自由公园,从新泽西州中部的集市洪法到纽约的联合国、中国领事馆前的和平请愿活动,她几乎都参加了。她背着背包,步履轻捷,精神饱满,大家都说她越来越年轻。

    可是吴阿姨走出来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她的老伴,女儿和女婿都不炼功。虽然全家都支持她炼功,因为他们确实看到,自从吴阿姨炼法轮功后,她一身的病全好了。每天精力充沛,心态祥和,所以都知道炼法轮功好。可就是对她走出来,参加很多活动不能理解。有时老伴发脾气,把饭菜都打翻到地上。最严重的一次是,洪法活动回家后,老伴气乎乎地告诉她,已经把她的书全丢掉了。并且还拿出一张写好的离婚书来,要和她离婚。吴阿姨一点没动心,用一个炼功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守住心性,不动气,不争辩,态度平和。收拾好屋子后,自己在家里该做的事情照样做好。照顾外孙,做饭打扫卫生,抽时间照样努力学法。一家人的气儿终于又顺过来了。大法书其实一本也没丢,只是老伴为了赌气和吓唬她把书藏了起来。吴阿姨悟到,这是师父安排要她过的关,只要自己提高心性,这关就能过去。

    现在一家人态度都平和了,对她炼功学法和参加洪法活动都很支持。最近还发生了这样一件事:纽约地区又要召开大型法会了,考虑到最近女儿家里事情较忙,吴阿姨对女儿说,这次法会就不去了,女儿却说:你可得去参加法会……。大家听了不由地都笑了。 (美国新泽西州学员供稿)


    关于打印师父新书及大法宣传资料的一点建议

    文/大陆学员

    【明慧网2000年9月3日】 对于大陆的学员,可以去http://www.falundafa.org/book/chigb.htm 网站下载老师书籍的word 版本.可以在打印时设置小字体.每本书只需几页纸就可完成.

    另一个方法如下:去fineprint2000的网站下载 fineprint2000 这个打印缩排软件,最多8页纸打印在一页.
    http://www.fineprint.com/fp423.exe
    http://download.sohu.com/it/soft/sys/print_tools/fp400.exe
    下载的fineprint 2000 是非注册软件,在使用时有限制.不注册使用的话,一次只能打印8页.
    可以是一般文档,也可以是图像、E-mail文件、Web页面、AdobeAcrobat文件等.


    灵巧实用的打印软件FINEPRINT

    以下摘自http://newhome.bdinfo.net/~taoboy/tbook/files/comm/fineprin.html
    FinePrint是SingleTrackSoft开发的虚拟打印机共享软件,其主要特色是可以使打印机在WINDOWS3.1/95/NT4.0环境中实现多页缩小打印,可作为方便的资料卡片制作工具,并可在打印文档校对草稿时降低打印机损耗,显著节约打印时间以及纸张、墨盒等消耗材料。

    从http://www.singletrack.com下载的软件系1.3共享版,安装后,在打印机序列中增添了PRINTFINEDRIVER项。打印文件时,从打印机对话框中选择FINEPRINT,即出现设置窗口,您可以进行如下设置:

    (1)配有多个打印机的用户可以在窗口底部Print项中选择使用哪一台打印机输出;

    (2)从PageOrdering中设置纵横向旋转打印,为无纵横输出转换的打印机增加了功能,使各类A4幅面打印机也可输出较宽表格;

    (3)在Layout中设置每页缩微打印页数,可根据实际需要及打印机输出幅面、分辨率设置为1、2、4、8页; ZV

    (4)在Border项中可控制各缩微页间是否打印分隔边框及分隔方式;

    (5)还可选中Stationery项设置打印格式,如Header(页眉)、Footer(页脚)、WaterMark(水印)等。水印的内容可以是输入的文字、页码、当前日期、时间,并可以选择水印文字的外文字体(对中文只能使用宋体)。实际打印时,水印内容斜贯整个页面以浅色调打出。

    这个功能已经在微软的Word中实现,但在电子邮件、网页等形式的文件中,Word排版的这些功能显然就用不上了,这时,FinePrint就可代劳。

    FinePrint界面简洁,并具有预览窗口,便于用户随时调整输出设置,而且可以使用Save按钮把你精心设计的多个打印风格保存起来,以便下次直接调用。使用非常方便。

    实践表明,用FinePrint输出可以做到两个“无关”:

    一是与打印机类型“无关”,无论激光打印机还是喷墨打印机,只要运行环境(如Windows)支持即可;

    二是与输出文档类型无关,可以是一般文档,也可以是图像、E-mail文件、Web页面、AdobeAcrobat文件等,只要应用程序具有相应运行环境下的打印功能,都可以完全实现按原格式正确打印。经使用HP-DJ200喷墨打印机(分辨率为300dpi)实测,将4页文字稿(五号宋体字)输出到一张A4纸时,文字仍很清晰,并可节约一半以上打印时间。

    不过,由于FinePrint以共享软件形式发行,用户试用满意后需向开发者注册,因此每页页脚位置会自动打印上注册提醒文字。


    对法轮功学员的镇压暴露了镇压者的邪恶

    【明慧网2000年9月3日】 自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中极少数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不顾事实真相,强行宣布法轮功为非法组织,同年10月又宣布为“邪教”,这本身即已违反中国《宪法》,仅一年的时间,中国大陆连续发生了一起起对法轮功学员草菅人命的恶性暴力事件,严重违反了中国有关法律。至今为止已至少将五十余名无辜的大法弟子迫害致死、五万多人被非法拘留、一万多人被劳动教养,上百人被判刑,最高达18年,而且全部没有经过正常法律程序。更有无数学员被送进精神病院,强行接受药物治疗,有的甚至被当作新药试验品。即便如此,在2000年3月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人权会议上,中国代表竟在光天化日下公然宣称现在中国的人权状况处于历史的最好阶段,并称中国政府没有抓过一名法轮功学员等等。孰是孰非,请看一下事实材料。因篇幅关系以及中国政府不遗余力封锁消息带来的困难,以下只是无数事实中的一小部分。

    (一)种种非人折磨,迫害学员致死

    自1999年7月22日以来,据不完全统计,迄今为止已有73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这还仅是经过媒体有名有姓具体核实的。死难者中年龄最小的才18岁,最大的68岁;有风华正茂的工程师,有朴实的农妇,也有已经退休的普普通通的老人。

    1。 赵金华,女,42,山东招远。1999年9月29日,赵金华正在地里干活时被抓,被警察打脸、打头、拳打脚踢、胶棒抽打、过电、不让睡觉、赤脚站水泥地等,于10月7日被迫害致死。法医遗体验尸报告如下:除头部外身上多处创伤,在120X60厘米范围内有皮下淤血。结论:多处受到软物体击打致死。透露赵金华被殴打致死消息的刘金铃、李兰英、池云玲、陈世环被公安以“非法向境外提供情报”罪名拘捕。

    2。 陈子秀,女,59,山东潍坊。2000年2月16日,走在街上被当地法轮功专管负责人抓走,并带至北关派出所看管,次日下午,带至临时成立的“法轮功转化看管中心”城关街办事处,政府官员用塑胶棍棒,电棒打她的腿、脚、后背下方,并用赶牛用的刺棒打她的头和颈部,想以此逼迫她放弃修炼。20日早,奄奄一息的陈子秀被逼赤脚在雪地里爬,两天的折磨已使她的腿严重淤伤,黑发上粘着脓和血,陈呕吐并因虚脱而昏倒,她再也没有恢复知觉。她的尸体布满了紫黑色印迹,耳朵肿大青紫,牙齿断裂,留有血块。死者的衣服、褥子、内衣裤上到处是血迹……陈子秀的死经《华尔街时报》资深记者作了采访和详细报导,在该报4月20日头版刊登。读者无不动容,难以置信在21世纪的今天,在一个文明古国竟会发生这样的惨案。

    3。 最新报导的一位32岁的电脑工程师的死则揭露了中国政府又一令人发指的暴行。苏刚,男,32岁,山东省淄博市。2000年5月23日被警察和他任职的齐鲁石化公司在“没有任何精神问题的情况下”送到精神病院并强迫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因苏的亲属绝食抗议,苏于5月31日被释放。但他已失去记忆,行动迟缓,身体极度虚弱,惨不忍睹。于6月10日晨,苏刚因心力衰竭而离开人间。

    由媒体报道出的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还有:

    陈英,女,18,黑龙江佳木斯; 赵东,男,38,黑龙江鸡西;王国平,男,40,吉林舒兰;董步云,女,36,山东临沂; 朱绍兰,女,50,辽宁锦州;张淑琪,女,52,北京西城区;刘志兰,女,40,北京房山区;高献民,男,41,广东广州;刘绪国,男,29,山东邹城;杨学勤,男,36,上海;张正刚,男,36,江苏淮安;李艳华,女,45,江西南昌;李惠希,男,40多,山东潍坊寿光市;管朝生,男,56岁,湖南祈东;孙秀琴,女,50多岁,黑龙江鹤岗市;周志昌,男, 45,黑龙江双城;王秀英,女,45, 黑龙江哈尔滨市;梅玉兰,女,44,北京朝阳区;姚宝荣,女,52岁,甘肃兰州安宁区;殷淑云,女,46,吉林长春;田世强,男,四川遂宁市拦江镇; 缪群,女,年龄不详,四川达州市渠县; 李建斌,男,23岁,上海;王兴田,男,44岁,河北省宁晋县大杨庄乡南齐村; 李再亟,男,约44岁,吉林市; 王佩声,男,68岁,山东潍坊; 安秀坤,女,49岁,河北衡水市; 孙淑芹,女,58岁,黑龙江鹤岗市; 张玉珍,女,46岁,黑龙江省鹤岗; 龚宝华,女,35岁,北京市平谷县刘店乡刘店村; 李桂华,女,47岁,重庆市江北区; 夏卫,女,43岁,重庆市江北区; 余香美,女,35岁左右,重庆市长寿县; 付晓镌的母亲,56岁,家住江西省高安市;刘增强,男,23岁,山东潍坊(大学生); 刘逢春,女,56岁,江西南昌;姓名不详,男,中年,福建平潭;邵仕生,男,58岁,辽宁省庄河市;李宝水,男,39岁,黑龙江大庆市;刘玉风,男,64岁,山东文登宋村镇小泽头村人;王旭志,男,30岁,成都市;李发明,男,52岁,甘肃省陇西县;杨伟东,男,54岁,山东省潍坊市;孙小柏,女,36岁,山东省潍坊市;周春梅,女,62岁,山东省潍坊市;张铁燕,女,29岁,黑龙江大庆市;高华,女,31岁,黑龙江省拜泉县;林令梅,女,年龄不详,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葛秀兰,女,51岁,江苏省淮安市人;田香翠,女,61岁,山东省龙口市丰仪镇曲家沟;陶洪升,男,46岁,河北省安全厅四处;崔建国,男,36岁,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崔晓娟,女,40岁,大庆警察学校教师;刘建坤,男,31岁。吉林省辽源市;王斌,男,47岁左右,大庆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计算站软件室工程师,曾获国家科技二等奖;郑君淑,女,24岁,延边大学学生;阎慧琴,西安;黄星瑾,女,40多岁,甘肃省武威县;朱德荣,大法学员;王玉如,女,60岁,四川渠县;庄光新,男,21岁,海南省琼海市;张志友:男,45岁,山东潍坊市;玄成喜,男,61岁,山东潍坊市;齐凤芹,女,43岁,山东聊城;钟恒杰,男,34岁,被沈阳市铁西区公安分局迫害致死;蔡铭陶,男,27岁,武汉市教育学院英语教师;王友菊,女,64岁,原大连瓦房店市卫生学校校长;邹文志,男,54岁,大连市金州区;董永伟,男,52岁,大连市旅顺口。

    目前,还有许多学员正被迫害至死亡的边缘,死亡人数平均每周都有增加。

    (二)将学员强行关进精神病院,进行精神和肉体迫害

    除上述的苏刚之外,在全国各地都有大量的学员,有的甚至是几十名学员一起,被强行关进精神病院。这些本来完全正常健康的学员受到了非人的精神和肉体折磨,有的甚至被迫害致死。据国际权威报道,现在中国至少有四百名身心健康的法轮功学员被当局强行拘留在精神病院内接受治疗,显示北京的这种手段已成为打压法轮功的系统政策。

    北京房山区53名正常法轮功学员被集体送进周口店精神病院达40多天,受尽非人折磨。

    南京法轮功学员韩纪珍因到北京上访被警察押回南京,被强行关进南京脑科医院。医生说“韩纪珍不是因为精神病住进医院,而是因为她要炼法轮功所致!”,她每天被强迫注射药物或口服药物,使她痛苦不堪,全身乏力。

    国家司法机关的干部也未能幸免。

    广西北海市中级法院法官黄锦春和江苏省公安厅卫生所所长、一级女警督丁健华,因去北京上访或坚持炼功,均被送进精神病院,强行用药,造成反应迟钝,眼睛视力模糊。

    中国政府这种毫无人道的打压手段连人民军队都不放过。据美联社、法新社及纽约时报等报道,原总装备部八九六零五部队解放军中校赵新立,因不顾中国政府的禁令,继续公开修炼法轮功,于今年五月二十九日被公安拘捕,并强行送往北京二六一精神病院第三科,以治疗为名将他拘禁。该精神病院每天替赵新立注射对精神系统有害的药物,令赵新立的身体变得相当虚弱。据悉,目前精神病院内,共拘有至少五名因炼法轮功被捕的解放军官员。

    (三) 形形色色、触目惊心的酷刑和虐待

    中国政府使出各种手段大力打压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们在从精神上实行高压洗脑式迫害的同时,在肉体上对学员用尽了惨无人道的酷刑,企图达到在精神与肉体上同时消灭法轮功的恶毒目的。在世界各地纷纷呼吁取消酷刑的今天,中国政府却不顾法律人道,使出了形形色色,触目惊心的残酷折磨。请看以下事实简述:

    其中有对已绝食学员的非人折磨:美国学员唐健在拘留所绝食抗议。绝食两天后一位所长命令四五个男囚犯把她按倒在地,铐上脚镣,捏住鼻子,不让呼吸,往嘴里灌只加了一点水的大盐粒,不灌完不放手。学员几乎被窒息而死。

    有对绝食多天的学员强行体罚,并强迫学员干重活:99年9月9日,北京昌平七里渠收容所的学员在近3天没吃没喝的情况下在烈日下晒了3个多小时。有的呕吐出胆汁,有的一身一身地出汗、虚脱,但公安不准他们喝水,蹲下就拳打脚踢,并扣下劳动号送来的水。还有四人被拖进值班室重打。

    有用尽各种刑罚、刑具对学员进行毒打上刑:重庆市辅导总站站长顾志毅,女,60多岁,99年7月19日被抓,在监狱中坚持炼功,受尽24种刑具的折磨,包括老虎凳、签子插入手指、电椅、用电连接头顶和肛门通电等。

    有在严冬户外吊打学员:在河南信阳市第二看守所,99年11月公安人员把郑敏手、脚相连铐在一起,严寒零度以下,躺放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几小时后用绳子捆住她的双脚,将她脚上头下倒吊在钢栅上几个小时。手肿的像发酵的馒头一样。手冻裂得像个小孩的嘴张着,流着血。

    有对学员毒打致残:10月15日,辽宁大法弟子邓少松在京被捕押回茂名看守所,被打至休克,送医院抢救,医院诊断为颅骨爆裂,外膜出血。左眼眶又黑又肿,且不能进食。

    有对学员上手铐,逼闻便桶:99年11月关在河北唐山开平劳教所的井陉县政协常务白玉枝,在绝食62天期间,被从夜里十二点铐到早晨,只让穿一件内衣内裤将宿舍门窗大敞,一只手铐在斜上方最高处,一只手铐在斜下方最低处,成最难受的弯腰半蹲的姿势,然后把全班尿了尿的尿桶放在她的面前,让她闻一夜。直到她绝食已经近50天时,双手吊铐在宿舍内的树上,冻晕在雪地里。

    公安人员还在天安门伙同地痞无赖迫害大法弟子。一位学员回忆道:今年6月25日我们到天安门广场将横幅打开时,突然窜来一批着装及身上很脏的地痞,边抢横幅边打人,并趁机把手伸进学员的裤兜里摸钱。广场值勤的武警过来,一边大骂“打死你!”一边抬起膝盖向学员的下身猛劲顶。被抓上警车后,弟子有的满身是血、衣服被撕破、眼睛被打肿出血,有因打横幅不撒手被警察把胳膊咬伤的,一个怀胎六月的女弟子被警察抓住头发连踢带打推上警车。

    地方干部无故闯入民宅,殴打学员:山东招远市金岭镇山芋家村的李文南,在7月23日凌晨一点多钟,被突闯入宅的几个人拉到镇政府后围成一圈拳打脚踢,被打倒后爬起来又打,直到打得不会动了才送到医院,经拍片发现胸内出血,治疗后出院回家多日不能参加劳动。

    地方当局强迫学员在凛冽的冬天打赤脚游街:99年12月,气温在零度以下。山东广饶县政府将李桥西村去北京上访后押回的4个法轮功学员带手铐游街,只准穿毛衣。在6天中游遍广饶县县城及各乡镇。

    强行罚款,吞占学员的私有财产:南昌新建县凡因炼法轮功抓进看守所的学员要想出狱必须处以重罚,4000-6000元不等,因赴京上访被关,除上述罚款外另加六千元人民币。有些家庭一辈子存的钱也不够这次罚。

    更有甚者,有些禽兽不如的执法人员肆意凌辱虐待女学员,在劳教所内对她们百般折磨:

    1. 99年10月31日被拘留在长春市的八百余位修炼者中有怀孕的妇女,也有带着婴儿的妇女。目击者说:“一名警察踢一位怀孕妇女的腹部,疼得孕妇汗流满面痛苦不堪……”。
    2. 江苏省31岁的陆云珍(译音),被迫做人工流产,仅为要多拘留她一段时间。
    3. 湖北省汉川市法轮功学员张敏在怀孕七个月时进京上访,被遣送后关押在汉川市第二看守所二十多天(99年9月8日至10月2日),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力。
    4. 99年11月初,唐山开平劳教所女子大队12人因炼功并学法,被铐在树上,并揪住她们的头发往树上撞,从垃圾堆里找出脏抹布往她们的嘴里塞,竟将一年从未洗澡的一个劳教人员的带经血的裤衩和袜子塞到她们的嘴里,此后对她们进行了多次毒打。
    5. 湖北妇女报社记者王莉到北京上访。回武汉后于今年2月18日深夜无故被公安局关进武汉第二看守所。狱警将她连续三天吊铐在窗户上,双脚刚能着地。又将衣服扒光,身体成“大”字形,被镣铐在木板床上11天,人只能躺着大小便。
    6. 99年9月22日,进京上访的杨雪真被公安得知是法轮大法学员,公安马上翻她们的书包,并搜身检查,将她的手背在后面和脚绑在一起,用烟头烫她的手,连续烫了八九处伤,然后用打火机熏她的鼻子。当天下午,用警车将她们送到北京清河看守所。将她们的衣服全部脱光检查,不让睡觉,审问到凌晨两点,乳罩被剪坏,不让换卫生巾等等。禁止她们和别人说一句话。
    7、99年12月9日,邱立英因炼功遭到唐山开平劳教所值班人员用拳头猛击打双太阳穴、胸部甚至用膝盖猛烈撞顶下阴部,目击的劳教人员被吓吐血和吓瘫倒。在32天绝食过程中,劳教队长没有让她休息一天,一直在出工。
    8、辽宁省沈阳市马三家监狱的邪恶警察,将18名女大法弟子扒光衣服,投入男牢房,与男犯人同居一室,其后果令人发指。许多女学员告诉亲人:“你们想象不到这里的凶残,邪恶......”。该监所惧怕此事泄露,至今未释放一名大法弟子。据说罗干在此蹲点。

    ……

    种种暴行,罄竹难书;例例惨案,令人发指。事实胜于雄辩。无论中国政府如何封闭消息、如何抵赖、如何粉饰,血的事实是无法用苍白的谎言掩盖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违背天理的残暴行为已被历史记载在人类的耻辱柱上。善恶自有果报。

    善良的人们啊,法轮功所倡导的是“真、善、忍”,这是衡量生命好与坏、善与恶的唯一标准。那么多的法轮功修炼者都按照这个标准真心向善,不断地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在各种压力面前都能够以大善、大忍之心去对待,这与社会上的那些不好的人、贪官污吏等形成多么鲜明的对照啊。正因为法轮功的正和善使社会上那些不好的和不够好的暴露无遗,也因为它们的不正和伪善,所以它们怕修法轮功的人多,惧怕“真、善、忍”。大家想一想,社会上不是好人越多越好吗?如果人人修“真、善、忍”、人人真心向善,那国家不就安定了吗!社会不就美好了吗!

    事物是相生相克存在的,打击善的必然是邪恶的。事实证明,政府中一些人利用手中的权力对法轮功和学员进行镇压和施以暴行,充分暴露了XX党的邪恶本质。历史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的发展也是天定的,历史将翻开新的一页,那些邪恶的势力必将被历史的车轮碾得粉碎。在真正的大法面前,真相终将展现于人间,善与恶也自会得到应有的回报。

    (大陆学员 2000年9月2日)

    以上根据明慧网《对法轮功学员人权的肆意践踏(缩编版)》修改。


    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衡量着一切生命,善恶有报乃宇宙真理。为了您生命的永远,请来了解法轮功真相。您也许还不会修炼,但请把“真善忍”记在心里,做个真正的好人。
    世界法轮大法电台频率:北京时间早上6~7点15.67,15.68,15.69,15.70,12.12,12.13,12.14,12.15,13.575,13.58,13.585,13.59MHZ;北京时间每晚10~11点9.35,9.37,9.38MHZ;请用国外代理服务器绕过封锁,访问明慧网 http://www.minghui.ca


    一位美国新学员的修炼故事

    【明慧网2000年9月3日】 我曾一直花费不少的时间和金钱学习太极和研究道家学说。直到1991年7月3日,我被两辆卡车相撞,夹在中间。我的一条腿当即被撞掉。我那时以为我就要死掉了。后来在医院里,医生在我的残肢上又截下几英寸,为我安上了假肢。

    以下的八年中,我一直周旋于社会残疾福利和法律纠纷之中,迎来了21世纪。一方面我庆幸自己居然活到21世纪,另一方面却为曾帮助我走到今天的我的前妻不能和我分享这一时刻而难过。我没有任何计划,也没有能力做任何事情。我对新世纪的设想是去寻找一个太极活动中心,也许我能拖着假肢完成太极的动作。但另一个声音告诉我:为什么不去看看法轮功是怎么一回事呢?因为我得知在丹佛公共图书馆有一个法轮功的教功展示活动。在那里,我学会了功法并买了《转法轮》。我发现这本书回答了我的许多问题,于是我又参加了几次活动,并观看了李先生的9次讲法录像带。几乎马上我感到我的能量增加了,充满了活力。

    在这时候,我开始去华盛顿公园的炼功点。对我来说,站起坐下是很困难的。我在离炼功地方不远发现了一个长椅,而大家为了照顾我就都挪了过来。几个月过去了,我终于成为一个法轮功的修炼者。

    早在1955我在读大学时就被诊断为高血压患者。我的血压是200/100并一直高居不下。每天必须服用15毫克的LISINOPRIL(一种降压药)才能把血压控制在正常范围。我时常在店里购物时量一量我的血压。在修炼法轮大法后不久,有一天我无意中量了血压,我被惊呆了:116/63。这不可能是我的身体!我的医生给我的建议是:逐渐的减少药物。

    现在我已修炼法轮大法五个月了,有时在我炼功的时候,我会看到一个圆圆的中间开口的图像。逐渐的它显现四条放射形的直线,就象照像机的镜头一样。我意识到我的天目开了。我在天目中看到的景象通常是黑白颜色的,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仿佛有一颗星星在遥远的地方闪烁着。我决定到近前看一看。突然间,在我眼前出现了一幅无法形容的美丽的景象,浅粉色的云在空中飘着,背景被象圣饼一样的小圆点装饰着。我对自己说,这样美妙的景象,几乎从不会被人类看到,也许今生只有这一次机会看到,它是那么真切,好象一伸手就可以摸到。我想,这真实的显现,比我对任何现实事务的想象都庄严无比。

    我还想说的是,修炼不象下毛毛细雨那样柔和,但请不要害怕面对自己。我们都处在宇宙的净化和正法之中。

    美国科罗拉多州法轮大法学员
    查理.达斯汀
    2000年8月31日


    汪丽萍的做法不违法

    【明慧网2000年9月3日】尊敬的庭长:

    您好!8月15日听了对汪丽萍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公开审理以及三条罪状的依据,作为一个旁听者我有几点不同看法,是否能供庭长在最后对其量刑时做以参考。由于个人法律知识有限,有不妥之处还请谅解。

    1.关于进京上访:依照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访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不需要事先申请任何部门及个人,所以也就不存在其违法性。信访条例第十条规定: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所以无论国家再有其它任何规定都应执行这一法律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也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之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上访则定罪,那么一个公民还不如一个罪犯还能享有上诉权呢!

    2.关于非法聚会罪:关于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指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汪丽萍及其他几名学员在家中开法会交流心得体会,并没涉及到露天公开场所发表意见及表达什么意愿,所以这一条罪状与上述法律不符。

    3.集体签名罪: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信访条例》第八条规定:信访人可以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等信访事项,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正是因为法轮功学员向信访部门上访被抓,已根本解决不了问题的情况下,为使中央尽快明白事态真相及时解决一些不符合宪法的做法,汪丽萍采取集体联名签字方式向党中央国务院负责人反映实情。从内容到动机,从主观到客观均没有违法性。

    宪法36,37,38条规定:公民享有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名誉不受侵犯。汪丽萍及其他签名者均是法轮功受益者,他们的目的是向中央反映真情--自己的修炼体会。因为他们最有发言权,佛法修炼的体悟及感受只有真修的人才能明白。她的最终目的就是告事实之真相上至中央下至世人,法轮功是宇宙大法,是佛法修炼,不是邪教,让中央领导重新调查后再做决定。所以无论从任何角度上讲,她的做法不违法。

    以上是一个旁听者的一点看法,供尊敬的庭长及审判官们考虑。

    一个旁听者
    200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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