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给公公的一封信


【明慧网2001年10月20日】公公:您好!

感谢您和娘娘这几天对我和乐乐的照顾,您们辛苦了!

有一些心里话一直想和您说一下,可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我想写下来给您看也是一样吧。

两个多月前,您曾到我父母家,要我和辉离婚并引产(辉因修炼大法被非法判劳教)。我知道您的想法。您是想我如果那样做可以减轻自己的负担,同时也减少双方家庭的负担,当然还有您对我和辉修炼法轮大法不理解的因素在里面。虽然在道德观念普遍沦丧到当今社会,为了个人私欲抛夫弃子的现象已不属少见,然而作为法轮大法到修炼者是绝不会做这种事情的。

在我和辉结婚的当初,有人就问我看中他的哪一点,我说我不慕荣华富贵,我只看中了他的人品,在他平凡的外表下面有一颗高尚的心。在工作中他勤勤恳恳,不图名,不记报,年年都是先进;在生活中他克己助人,人见人赞;在社会上,也是尽己所能地尽义务,献爱心。在98年特大洪水抢险救灾中,他不仅奋战在抗灾的第一线,而且还把他自己所有过冬的衣服全部捐了出来,还是二姐给他织了毛衣,他才有衣服过冬。这样的人,值得我信赖,值得我将终生托付于他。

结婚后,也有人问我,在生活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会不会与辉离婚。我回答到绝不会。我认为结婚不止是两个人的事情,我们不仅要为自己负责,为对方负责,同时也要为社会负责,为子孙后代着想。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稳定的婚姻关系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俗话说:家和万事兴。然而随着改革开放,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可是不好的东西也随之进来了。什么性解放、同性恋、吸毒、贩毒,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无恶不作,有的人为了自己的一点物质利益、权力、地位,不惜伤害别人。报纸、电视、书刊杂志到处充斥着暴力、色情、拜金的观念,裸体画就在大马路中间挂着,一抬头就看见。人在无限度地追求物质利益满足自己私欲的同时,逐渐地抛弃着维持人生存的最本质的东西——人的道德。然而这时的人是最危险的,因为人一旦失去了做人的准则,就面临着被淘汰。现在的人,动不动就离婚,“夫妻之间都不敢互相相信,你们没有任何一个地方能使你们有安全感,有温暖、温馨的地方,你们活得不苦吗?”(李老师《在美国东部法会上讲法》)可这一切都是人自己造成的。离婚后,给孩子造成的创伤是难以愈合的。许多被抛弃的孩子由此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也给社会带来了危害。作为大法弟子,李老师要求我们,作为女人要象女人那样善良、温柔,知道怎样体贴自己的丈夫,作为男人要知道,女人将一生托付给自己,要为女人负责,要照顾、爱护自己的妻子。我们的一言一行要为自己负责,同时也要为社会负责,为子孙后代着想。

所以,当您提出要我和辉离婚时,这实在是出乎我的意料,也实在是太令我伤心了。何况辉还在坐着冤狱,正在承受着巨大的无名苦难,在这时他更需要亲人的关心和温暖,这时也正是体现亲人之间相互关爱的时候,所谓难中见人心,我们怎能在此时乘人之危,落井下石,弃他而去呢?文化大革命时,为了所谓的划清界限,搞得夫妻反目、父子成仇的教训还少吗?在黑白颠倒的大气候下,所谓的划清界限,背弃正在受迫害的亲人,可能会减轻一时的压力,可等真相大白之后,将是永世的后悔和良心上的谴责。我想作为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抛弃正义,违背自己的良知。

乐乐出世了,他是那样地乖巧和惹人怜爱。可是就在两个多月前,您还要我将他引产。您知道吗?当他还在母体里还是针尖那么大时,就已经是一个生命了。他出生后,将有他的前程。可是如果还没等他出生就将他杀死,将会置他于一种非常可怕的境地。那么幼小的生命,过去老人讲没到寿死的那就是孤魂野鬼,无吃无喝的,过去讲超度就是超度这样的生命。现在的人已不相信这些,在无知中干着坏事,同时给自己造下了无边的罪业,促使自己按着所造下的罪业在痛苦中偿还。我是绝对不会做出那样伤害生命的事来的。

前几天,您和我父亲因为一些事情发生争执打了起来,当我看到您受伤时,确实很心疼。同时对我父亲出手打人感到抱歉。可是后来我才知道,我父亲被您打得也很厉害:嘴里被挖去很大一块肉,好几天他都不能正常吃东西。您知道吗?我父亲一直是非常疼爱我的,从小到大在我身上倾注了无数的心血,培养我完成了学业,帮助我安排了工作,而且每次在我最危难的时候,他总是无私地帮我排危解难,默默地帮我承受着。辉被抓进去后,我有孕在身,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自从我和辉流落在外之后,便一直没有和家人联系。可在我走投无路之时,父母知道了我的境况,将我接回到家中,再一次给了我无私的关爱。您知道,在这种大气候下,父母将我接回家中,不仅会增添他们经济上的负担,同时也增加了精神上的压力。可是就是这样,他们还是收留了我。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女儿是无辜的,因为他们疼爱自己的女儿,因为他们是有正义感、有良知的老人,不会因害怕自己的利益受到伤害而背弃自己的亲人。多么伟大而善良的父母!虽然我父亲脾气不好,但他确实有许多值得我敬爱之处,可您竟还说我父亲竟敢收留我,您知道当我看到父亲伤成那样,做女儿的心里能好受吗?您知道您曾说过的话比打在他身上的伤对他的伤害还要大吗?

自从您两个多月前从我家走后,我整整流了一晚上的眼泪,父母也是好几晚都没合眼,您的那种态度对我、对我们家实在是太不公平了。您言语中反映出的那些败坏了的道德观念,实在是出乎我们的意料,也实在是太令我痛心了。

前几天我在家中,父亲对我说:只要我和您断绝来往,他将把乐乐当作自己的孙子抚养。我知道这是他的真心话,可我没有答应。因为不管怎样,您是辉的父亲,我是您的儿媳,就应该尽一个儿媳的孝道。作为炼功人,李老师也要求我们:别人可以对我们不好,而我们不能对别人不好,我们不能把人当成敌人。所以当二姐告诉我说您的房子因为搬迁没地方住时,我说您可以住我和辉的房子。今年中秋的前一天,当我还在医院时,我托二姐打电话给云川,要他用我放在他那儿的50元钱给您和婆婆买两盒月饼。

辉经常在我面前提起您,他说您的一生很坎坷,将他们四个孩子拉扯大很不容易。我知道,您的本性是善良的,只是受不正确舆论导向的影响,装进了一些不好的败坏观念,从而在不知不觉中伤害了别人,同时也给自己带来了伤害。

当然我和辉还有我的家人也有许多做的不好的地方,我想我们可以用平和的方式解决,多多交流和沟通,我想只要有诚意和改正错误的决心,任何矛盾都能化解开,任何偏见和不正确的观念都会被纠正过来,我再也不希望看见两位爷爷给孙子上的第一课就是用暴力解决争端的事情了。


您的儿媳 凤英
2001年10月8-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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