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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外交部亚洲太平洋司给法轮功学员的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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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10月26日】

亲爱的X女士及X先生:

谢谢你们8月17日给总理温考的来信。在信中你们表达了对中国法轮功学员境况的关注。

荷兰政府关注中国的人权问题。我们试图确保象死刑、宗教自由、集会自由以及对待法轮功学员的议题在半年一度的欧盟与中国人权对话的议程之内。

请确信荷兰政府将继续努力改善中国的人权问题,包括对待法轮功学员的问题。我们也将在双边会议及适当时在欧盟及联合国提出此类议题。


您诚挚的,

罗伯特.迈尔达斯
亚洲及太平洋司司长
2001年10月8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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