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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安达市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虐待、勒索的事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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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12月12日】宋淑清,女,60岁,安达毛纺厂。自大法受到迫害以来,被恶警非法抄家,搜走大法书籍、磁带、身份证。每逢节假日警察及居委会经常到家里骚扰,弄得家里人心惶惶。

陈景杰,女,46岁,糖厂职工。家住安达市毛纺厂。自大法受到迫害以来,被非法监视限制人身自由,被逼迫填“表格”。

王彩云,女,40岁。安达毛纺厂制条分厂职工。在讲真相中被楼区门卫恶徒举报告而被派出所抓走,现被非法关押在安达看守所。

邱长英,女,39岁。安达毛纺厂职工。家住毛纺厂。自大法受到迫害以来,被恶警非法抄家,搜走大法书籍、磁带、身份证。每逢节假日警察及居委会经常到家里骚扰,弄得家里人心惶惶。

王瑞芬,女,64岁。安达市中医院职工。99年9月26日安达市兴安派出所的恶警到家里非法抄家,拿走大法书籍、炼功带,并且把我带到派出所进行非法审问,关了半天一宿。第二天,把我送到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回来后,经常被派出所、街道的恶人骚扰、电话监控、监视居住地。他们还大搞株连,今年外孙去当兵不让去。身份证一直被派出所非法扣押至今。

冯英霞,女,49岁。安达市土产公司副经理。2000年10月22日派出所把我找到单位,问我炼不炼法轮功,我说炼。是大法救了我,是大法使我知道怎样做一个好人。我只说了一句“炼法轮功”就被抓进监狱非法关押了108天。出来时,安达市公安局收了一万元的“保证金”,说一年后就还给我,至今“保证金”也没给。

钟波,女,42岁,安达化工总厂职工。99年7月22日我刚下夜班恶警就到我家监视我,而且让我下午3点看电视。从电视中得知当权者不让炼法轮功,当时很不理解,这么好的功法为什么不让炼了?当天我甩掉监视我的民警,我们一行三人到北京上访想讲明真相。在北京火车站被抓(一看是外地来的就抓去盘问)。送回当地公安局。99年10月22日我下夜班在家,派出所的民警打电话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了,我说炼。他问当权者对待法轮功的作法对不对?我说不对。只因我说句真话,当天他们把我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八个月。释放我时还得让家里人往公安局交一万元钱后才放人。回来后单位一直不让我上班,家里经济非常困难。

赵中玉,女,40岁,家住安达市。2000年10月2日因向世人讲真相,被非法抓到拘留所,被恶警刘英山关在看守所的笼子里,邪恶所长还拳打脚踢,非法关押47天。(看守所里32天,拘留所里15天)回来后被单位的不法官员非法开除公职。身份证至今被扣押。2000年11月17日被拘留所恶警刘英山勒索1400元现金。同日被安达市公安局的恶警闫XX勒索3000元作所谓的“抵押金”。

陈彦博,男,29岁,让胡路车车辆段安达列检所职工。家住安达市。99年12月进京上访,被非法拘留,并被单位非法“罚款”2000元整。回来后被单位的邪恶之徒办洗脑班,绝食抗议后被放回。2001年3月5日单位的不法官员找“谈话”,后再也没放回,然后被非法判劳教三年,单位停发工资,现在黑龙江省富裕劳教所非法关押。

徐金凤,女,50岁。安达市第二中学教师。99年10月因写一封上访信被非法关押在安达看守所。并被“610”办公室的邪恶之徒刘英山勒索一万元。2000年因去串门未与派出所打招呼被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2001年因进京上访被抓,单位不法校长把她接回后非法送看守所关押至今未放。

刘艳华,女,34岁,安达毛纺厂职工。2000年10月6日被非法关押在安达看守所至今未放。

哈玉晶,女,39岁,安达计生委技术站职工,家住安达市。99年7月22日兴安派出所长长和二名警察来单位找我两次让我放弃修炼法轮大法,被我拒绝。当晚6点又来家中把我带到市政府小会议室,我对市政府的官员进行了面对面的弘法,晚9点被派出所长长带回派出所交给单位的领导。第二天单位的邪恶领导逼写“保证”,不让回家,24小时值班,在单位被非法软禁半个月,外出受到监视。两年来每逢节假日,单位的邪恶领导及派出所就经常打电话或监视居住,弄得家里不得安宁,在精神上受到严重摧残。个人身份证被非法扣压一年八个月。

邢凤仙,女,46岁,安达市制米厂职工。家住安达市百花园居民楼南5单元601。99年7月20日去黑龙江省上访,当日被抓回到本市安虹派出所非法扣留到第二天晚上,让亲属担保签字方可放人。2000年单位因为我还炼法轮功非法扣留我两天两夜,让写“保证”方可放人,层层监管。两年来每到敏感日,市里、局里、派出所、居委会层层找,搞得我家里不得安宁。2001年10月份又被逼迫上派出所滚手印,不听他们的就不让回家,身份证被非法扣押至今。

张春荣,女,39岁,家住安达市新兴街四委十三组。99年10月27日我在家中被恶警非法带到派出所让写保证,我不写。当天下午3点多钟,把我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到2000年6月29日才释放回家,在释放前让家人交“保证金”一万元,伙食费1200多元。主要责任人是:刘英山。

于景春,男,39岁。黑龙江省毛纺厂职工。家住公安局楼(四道街)。99年10月进京上访被安庆派出所的恶警刘玉勒索85元;后来因拒绝写“保证书”,被送进看守所非法关押。回来后在讲真相中被抓送绥化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

陆文梅,女,39岁。99年11月份因派出所的恶警到她家里问她还炼不炼法轮功了,她说炼,就被抓走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已两年多了。在看守所里被恶警打得鼻青脸肿。邪恶的迫害致使她家里的两个孩子(9岁、10岁)不能安心上学,她的丈夫也不能安心上班,给家里造成很大的负担。

刘庆华,男,41岁,安达糖厂职工,家住安达市朝阳街三委十九组。第一次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时被犯人打,吃不饱饭,不让上厕所,洗冷水澡,直溜坐着,歪一点就打,被折磨得变形,差点死在看守所里。第二次被抓审讯时几天不让睡觉,精神倍受折磨,最后被非法劳教。99年10月23日至2000年1月30日被公安局政保科的恶警刘云山、犯人姜小立勒索一万二千元;2000年10月4日至2001年9月30日被看守所勒索2400元。

宋淑芬,女,66岁。家住安达市朝阳街三委十九组。99年7月22日进京上访证实大法被非法抓捕,送到丰田体育场,上厕所还得恶警同意,在烈日下暴晒,不给水喝。25日被送回所在派出所非法关押后释放。99年10月23日又被非法抓进看守所,因不写“保证书”,被非法关押达一年,过着非人的生活,吃不饱饭,盐水当汤喝。99年7月25日被朝阳派出所勒索85元;99年10月23日至2000年10月9日被公安局政保科的恶警刘云山勒索650元(伙食费)、3000元现金、7000元欠条。

王淑新,女,40岁,家住安达市。自99年10月21日以来先后被非法拘留一年零一个月,后又被非法劳动教养一年,现被非法关押在齐市双合劳教所。99年10月21日被看守所所长勒索1100元整;2000年3月被公安局勒索一万元。身份证一直被非法扣押。

张小平,男,42岁,家住安达市。99年10月21日被非法拘留100天,在拘留所里被恶警打得20多天不能起床。99年10月21日被看守所的邪恶所长勒索500元;2000年2月被公安局勒索一万元。

韩天明,男,29岁,安达市育才高级中学职工,家住安达市百花园西侧六单元601。99年7月19日去哈尔滨声援非法被捕的大法弟子时被打;99年7月22日因不配合单位的“洗脑”,被单位邪恶之徒软禁两天;99年10月25日因不写“保证”被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在安达看守所三个月后释放。99年10月23日被公安局的恶警刘英山、刘力枫勒索现金一万一千零伍拾元。

王淑英,女,39岁,安达市纺织厂安达分厂职工,家住安达市新兴街九委五组。99年10月13日我和妹妹王永芳去北京上访,北京郊区渠头派出所把我们非法抓捕,通过绥化驻京办事处交给安达市新兴派出所,于99年10月22日被非法关押在安达看守所三个月。后改为“信访”收容,又过了三个月给我开了一张非法拘留15天的释放证也不放人。2000年9月末我绝食抗议5天,2000年10月9日新兴派出所又给写了一张拘留证进行非法长期关押,至今已两年多了仍被非法关押在安达市看守所。身份证一直被非法扣押。

王永芳,女,27岁,黑龙江省乳品厂职工,家住安达市新兴街九委五组。99年10月13日我与姐姐去北京上访,在北京郊区渠头住6天后被渠头派出所非法抓捕。后来通过绥化驻京办事处把我们交给进京抓我们的安达市新兴派出所所长刘志斌、片警母志刚、我单位的保卫尉士军等恶人。在北京黑龙江宾馆邪恶之徒们把我们与另一学员三人用手铐铐在一起,第二天手指麻木。我和姐姐身上带的2400元钱被新兴派出所勒索。带回安达后于10月22日被非法送到安达看守所关押三个月。后改为“信访”收容,又过了三个月为了掩盖非法关押的事实给我开了一张拘留15天的释放证也不放人。2000年9月末我们6人绝食要求无条件释放,邪恶局长陈德口头答应释放我,实际到了10月9日新兴派出所又给我和王淑英、陆文梅每人换了一张拘留证进行长期非法关押。2000年10月13日我和另两名同修被转入拘留所,我又绝食三天,因家里没钱,他们让家里交了一千元现金和打了九千元的欠条的保释金,于2000年11月30日将我释放。单位将我非法开除公职,回到家里也无人身自由,恶警母志刚经常到家中影响我正常生活,有一次一上午就来了两次。我与他讲理,他打了我。“身份证”一直被非法扣押。

李笑茵,女,54岁,安达市商业职工学校职工。99年9月28日去北京上访被哈尔滨南岗分局非法抓捕关在鸭子圈15天。99年11月8日因给各市县邮大法真相资料被安达公安局非法劳教一年异地缉押在安达看守所,2000年10月12日释放。因不写“保证书”,身份证一直被扣押。2000年10月12日被安达公安局勒索一万零染百染拾伍元。

刘宏军,男,57岁,黑龙江省毛纺织厂职工,家住安达市。自99年7月22日以来安庆派出所和市“610”办公室(恶人刘英山)经常到家里来非法抄家,亲属也受到了牵连。2001年11月12日被安庆派出所的恶警刘玉勒索600元现金、400元欠据。身份证被非法扣押。

邢凤珍,女,36岁。安达市粮油供应公司职工,家住安达市铁路街。自大法受到迫害以来,街道、派出所三番五次到家中逼迫写保证书、交书。本人不写,恶警就让亲属担保,还让亲属平时看管我不得进京上访。

潘凤珍,女,70岁,家住安达市新兴街四委十三组。99年10月27日,派出所和街道的恶人到我家中发现了我看的大法书,非法把我带到派出所让我写“保证书”,我不写,他们就在当天下午3点多把我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了11个多月。后来家人被迫给写了“保证书”,并交了3000元的所谓“保释金”、2000元伙食费,于2000年10月9日才将我放回。

初海艳,女,21岁,家住安达市四道街。99年10月上访被非法抓捕,带回安达市,随身带的四千元当时被搜走,在安达看守所非法关押6个月又转齐市双合劳教所,后又转到哈尔滨省戒毒所。2001年8月派出所恶警又去非法抄她家,看见大法书,就将她非法抓走,现在她还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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