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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富锦市公安局政保科对我母亲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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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12月24日】我的母亲在富锦市头林乡双林村做大法真相时,被当地恶人举报,于2001年11月30晚8点多钟由乡派出所非法抓去。当晚,恶警给我母亲带上手铐和脚镣一夜,右手腕被硌坏,第二天早上,送到市公安局,由政保科审理。

恶警们问真相资料从那里来的。我母亲不说,恶警裴小东(副科长)打我母亲十多个嘴巴子,后他又拿起《转法轮》这本书打我的母亲,并侮辱她。恶警孙某(科长)出手更狠,使劲打我母亲的脸,凶狠地说:“撕真相遭恶报吗?”我母亲说:“警察为什么打人?”孙科长说:“就打你了、骂你了、骂你师父了,看你能把我咋地,看谁遭报应。” 恶警范XX(科员)同两个科长一样,打骂我母亲,审了半天、没审出什么,气急败坏地说:“给你坐老虎凳、灌辣椒水、烧壶开水烫你、把铁丝拧成绳抽你。”12月19日时、我和我的姐姐到市局政保科看我母亲的事,看见恶警孙某右眼长角膜炎,恶警裴小东的嘴也坏了,恶警范XX长皮肤病,这是他们迫害大法弟子的一个警告,也就是遭恶报的开始。

我的母亲大牙被他们打出血,脑袋经常痛,到医院看,高压220--低压160--170,心脏疼痛难忍,出现衰弱现象,就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还不放人,市公安局让我们劝我的母亲写悔过书,交3000元“罚款”,并说少交一部分也行。我和我姐姐拒绝他们的要求,说:如果再不放人,出现生命危险你们负全部责任。恶徒孙某说:“死了白死、正常死亡。”当时我就正告孙某:“那我将控告你们。”

当时我们没有准备钱,“用钱换人的生命,” 恶徒孙某威胁我们说:“如果不交钱你们下次再见面到劳教所去。”

19日下午我们从富锦市回来后,我的母亲病情加重,于21日富锦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裴小东打电话告诉我们去接人、并带“保证金”。到富锦市局之后,我说:“国家没有交保金这条规定为什么交,当时孙某说是罚款,为什么你们的说法不一样。” 恶警范XX科员解释说:“‘保金’是用经济制约她们不出去、不是罚款。”我们一分钱没交,就这样闯过了层层难关,下午4点终于在看守所,把我的母亲接了出来。

我看到母亲身体非常虚弱,我非常的气愤。大法弟子都是好人,竟然遭到中国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无休止的迫害。恶徒孙某他们为了勒索钱财、迫害法轮功学员以发不义之财,不顾人死活,他们的邪恶猖狂到了极点。望全国所有的法轮功家属不要被邪恶吓倒,站到正义一边来,勇于揭露邪恶,保护自己的亲人。他们如此迫害大法弟子一定会遭到天理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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