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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犯有什么罪,中国政府要对他们残酷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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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2月17日】我在此段短时间内,从各方面新闻传播出来的消息,得知法轮功的组织不容于中国当局。究竟法轮功犯有何种违法行为?中国政府要对他残酷镇压?

世人所知道法轮功,乃在大陆普遍使人们晨起练习健身运动盛行的修练。他最大的目的无非教人民在闲暇的日子里,多加勤习修炼,增进健康的唯一无上的良策,他的有益之处很多。不但减少疾病滋生,且使人道德升华。当前大陆很多人生活在贫穷人家,负不起生病时昂贵的医药费,此功法的主张使人们多参加练习机会,养成善良守法的精神,朝夕勤炼能使人心灵得到纯净无暇之人生最乐之境,各守本分,遵守道德才是今天在大陆做人处世的良好模范。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晴天霹雳的雷声,忽然从天而降,本来教人修身养性“真善忍”用心良苦,做法也符原则,是值得称颂的。岂料反而遭受莫须有的罪名,尽将勤炼法轮功的人不分男女老少一经查获,便被拘捕无赦,集体送进劳教所。进行思想改造。稍具一些名气人士,更加难免服刑坐牢十年八载不等的罪,美其名曰,“扰乱社会秩序,与国法为敌”。这种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的做法,真是令人不敢相信,也不禁令人不寒而栗。在此二十一世纪到来的今天,竟还有此违反人道立场曲解公理独裁专制的政权,实属反民主自由道路,也证明这样的政府走入无可救药的死胡同,这种治国政策之施行,是借假法制之名,而行丧失人性的统治。

反观过去的五十年道路,中国政府自夺得政权之后他们兑现了他们的诺言了吗。毛泽东曾三令五申,中国人民乃国家真正的主人翁,并告诫解放军绝对不得取民间一针一线,言犹在耳,可一经大权在握,一些领导者们便违背当日的诺言。这种毫无诚意的政权,能使人民信服吗?……今天对待这些善良的人民,政府仍旧采用卑鄙粗暴的行为打压他们,这样的政府能让我们海外的华人同情吗?我们今天寄居异国他乡,我们享受到了自由给予平等的待遇,而我们对于中国大陆发生的这一切会做何种感想呢,应谴责还是同情这种暴虐政权违背民心的行为重演下去?

今天世界范围越来越小,消息越来越灵通,千里之遥瞬间便知。任何有关政权优劣的事实,稍具智慧的人立刻可以辨别真伪是非。无庸致疑。何以今天大陆领导对法轮功练习者毫不手软,非置之死地不可呢?从这些迹象做何种评估,该做何种感想才能得到正义的伸张。根据国际保障人权法,无论任何一个签字国都要承诺其诺言,何以中国大陆偏偏违背人道立场,不顾国际谴责任意迫害无辜,还大言不惭信誓旦旦自圆其说,“任何国家无权干涉其内政”......

作为政府,应跟上时代的潮流,顺应民心,人民才有修养生息的环境,国家才会是太平盛世。应迅速将法轮功学员从牢狱中释放出来,使他们得到享受信仰自由的平等待遇,国家从此以后遵守国际人权法案。国家声誉也会提高,人民地位才有保障。

投稿人;申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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