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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江西法官修练法轮功被判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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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2月7日】中央社记者林丽明香港六日电 -- 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中心今天透露,江西省高院法官胡庆云因修练法轮功近日被判刑七年。此外,武汉九名法轮功学员因从网际网路上下载法轮功资料也被判刑。据悉,正在北京进行的人大及政协会议已把法轮功示威行为列为北京治安的首要问题。

信息中心表示,胡庆云是江西省高级法院法官,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被公安当局依「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名拘捕。同年十月人大通过邪教法后,当局又依「利用邪教」罪名起诉他,其后因证据不足当局没能把他入罪。

不过,期后公安局转控胡庆云「非法经营」罪,指他藉着经营新华书店售卖二十万本法轮功书籍,从中图利六万元人民币,当地法院并于一月十日在江西南昌郊区人民法院依此罪名判他入狱七年,但胡庆云不服已向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此外,崔海、彭聪等九名法轮功学员于一月二十九日被武汉中级人民法院依「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名判刑二至六年不等。法庭指他们从网际网路上下载法轮功经文、图片及资料,并进行复印派发,以鼓励其他学员示威闹事。

信息中心指出,北京「人大」及「政协」会议代表认为,法轮功已成为北京治安的首要问题。会议更批评法轮功的闹事活动「规模大、人数多、来势猛、时间长、花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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