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曾经走错路的大法学员给当地派出所所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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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4月15日】 派出所所长:

我是某某,法轮功学员,曾在你管片内某街某号居住过,不知你是否还有印象。这次给你写信主要是想告诉你:我仍在修炼法轮功,而且不管以后遇到多大的魔难,我都会坚修到底。以前我在有关部门的所谓“不炼”的保证书上签字是违心的,不能代表我的真实意愿!因为法轮大法好,他要人严格自律、道德高尚,同时使人身体健康、收益。

在近两年的与法轮功学员的接触中,我想你已经很清楚地知道他们到底是怎样的人。他们追求真、善、忍更高思想境界;为了真理,他们敢于说真话,即使被残酷迫害,他们也要维护正义,这些可贵的品质不值得你们警务人员同情和钦佩吗?天安门自焚事件绝不是真正的法轮功人员所为!因为法轮大法珍惜生命,明确指出“自杀”是有罪的。

最近政府又在要求严打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你们可能又在为此而昼夜奔忙。你们不觉得现在社会上贪污腐败、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太多了吗?为什么屡禁不绝呢?你们不希望以“真、善、忍”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的人越多越好、坏人越少越好吗?那样,你们的工作就可以轻松一些,警察平均寿命45岁的统计结果就可以延长。

究竟江泽民等坏人为什么要打压法轮功?是这些坏人出于自私和狭隘的妒忌心理,蓄意诽谤和栽赃法轮功,欺骗广大的善良群众。我想你现在应该清醒了。而匡正祛邪、维护人间正义、纠正颠倒的黑白恰是人民警察的天职和基本思想道德素质。记得我和你探讨过“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道理。“文革”十年浩劫,多少冤假错案;人鬼不分的年代,多少人昧着良心或迫于压力干出了多少错事!当年周恩来就知道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保护了很多人,你为什么不能呢?你不相信“善恶到头终有报”的道理吗?别总把自己说成是工具,你同样是有血有肉的人,可以独立思考,同样有自己的善恶良知和分辩对错能力,你们应该惩恶扬善,而不是甘心沦为肮脏的政治工具啊!!你知道吗?“文革”一结束,第一批被惩处的就是公检法内那些不辨是非、迫害好人的败类!在魔怪横行、乱无法制的年代,这是多么可怜、可耻、可悲的人和事啊!您对此有何感想呢?无数历史事实证明:冤案终会昭雪,真相总会大白于天下,到时自己有何面目见家乡父老呢?

法轮大法是宇宙真理、人间正道!我为有幸生于此年代、得此正法而倍感珍惜!古人云: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我为自己曾在“与法轮功决裂”的保证书上签字而感到耻辱和自责,因为那不代表我内心真实思想的,因为我没有犯罪,不该呆在犯人呆的地方!现在静心思量:人生百年,弹指一挥间,为什么不能挺直脊梁、堂堂正正地立于天地之间呢?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留得清白在人间呢?“下岗、扣除工资”的威胁就可以动摇和换取人的良知和善行吗?仁人志士尚能“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我身为一个宇宙根本大法的修炼弟子,却为了暂时的安逸而背弃道义良知,做出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我已经在修炼的路上留下了污点。主要的是我在修炼中有很多放不下的执著,从而放纵自己,没有过好这一关。

今后我仍将坚修法轮大法,同时努力使更多善良的人了解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从而使他们明辨是非,少做错事,为自己生命的未来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也请你珍惜自己,对得起自己的良知和头上的警徽,不要辜负你管片父老乡亲的信任,慎重走好自己以后人生的每一步!

法轮大法弟子
200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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