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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琼斯新闻网:社论:法轮功拥有香港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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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5月4日】上星期香港特首董建华发表的一个声明不是一般的公文。在声明中,他警告香港法轮功不要干扰下星期举行的有国家主席江XX参加的一个会议。政府“将不会允许(此团体)滥用香港的自由和宽容。”

但是法轮功从未违背香港的任何法律。确实,因为特区的法律被普遍认为是反映了自由社会的准则规范,法轮功一直在充份地尊重香港的法律。这是一个遵守法律的团体。而且构成其成员的好市民们不应该被抨击为潜在的违法者。

董先生断言此团体可能正在计划举行“超越纯粹宗教活动和身体练习的”活动。但是直至这种事情真正发生之前,董先生只不过是在推测。而任何人都不应该仅仅因为推测而受污辱。而且,在更广褒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疆域内的所有地方,肯定是香港和澳门允许任何合法活动的进行,即使是“超越纯粹宗教活动和身体练习的”活动。

法轮功成员们唯一想要的就是修炼他们的信仰。是北京,通过在大陆取缔他们而将此运动卷入了政治。现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地方只要有法轮功存在就是政治问题,一个老祖母就是因为想要做一做气功炼习就被说成了政治,简直是讽刺。

董先生的责任是向北京解释清楚,根据“一国两制”的原则,在香港举行的合法行动不关北京任何事。但是,可悲的是,董先生反而去寻求讨好中南海的家伙们。通过这种举动,他伤害了他所代表的人民--包括香港的法轮功修炼者。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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