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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下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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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6月10日】我与妻子有幸走进大法并成为大法弟子。在大法的沐浴下洗净了我的灵魂,清洁思想,启发了良知,在师父慈悲的呵护下焕发了青春。我和妻子及两个幼小的儿女由于学了大法在生活上变得祥和、宁静、快乐、健康。人们开始信任我,走近我,逐渐消除了人与人之间的戒心,人们对我们的行为交口称赞,因为我们是大法弟子,这一切让我感到了幸福和快乐。

我们宁静的生活被一群公安人员打破了。他们粗暴的行为把两个幼小的儿女惊悸地扑在父母的怀中,望着他们撕去师父的法像,看着他们粗暴地推搡着善良、温柔的双亲,看着他们夺走每天都要和父母争着看的大法书,听着他们对大法。对师父恶毒、下流地漫骂……孩子们哭了!

我和妻子的心都碎了:这到底是为什么?这么一部伟大、圣洁的宇宙大法,这么一位慈悲伟大的师父,对社会对人类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怎么不分青红皂白就这样肆无忌惮地侮辱?我们当时想:只要讲清真相,他们一定会秉公而断的。

可是我们想错了。因为邪恶在不断延伸,它们的所作所为不得不让我重新审视这一切--这一切都是故意迫害,一切都是邪恶的肆意胡作非为。

在大法中修出的正义之感促使我们去向政府讲清真相,去履行宪法所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作为一名大法弟子,当大法遭到陷害,师父遭到污蔑时,难道我们不应该站出来吗?

我们先到了当地派出所、市公安局,他们都推说不知道,要想知道自己去向上级去问。最终我们去了北京……

回家后,当地公安人员居然带枪闯进我的家里,不由分说,不顾我家儿女的惊哭,不顾家人的分辩,给我和妻子带上了手铐,还在吃奶的女儿哭叫着妈妈,可他们听而不闻,视而不见。

在拘留所里它们还竟然对我说:“你们太没人性了。把不满周岁的孩子撇下不管,快交点钱出去吧。”真是流氓逻辑。有的还当面扬言:“我叫你炼。我叫你炼的一无所有,败家……”

他们终于达到了他们的目的:我们前后被非法罚款,累计有一万余元。善良的妻子在小女儿出生后几个月先后被刑拘多次。最后被劳教两年,被送进唐山开平劳教所,至今不让见面。我无力照顾哺乳期间的女儿,幸有一双善良的老夫妻收养。年幼的儿子跟着年迈的祖父母,我则在外流离失所。一个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就这样四分五裂,负债累累。

除夕之际,有多少失去父母的儿女站在自家门前,遥望着亲人被关押的方向,等待着亲人回家;子夜有多少失去儿女的父母跪在庭院之中,为受迫害的儿女祈祷平安。

公安人员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不是哪个人给的,是服务于人民的,不是服务于邪恶、权力和金钱利益。你们是正常的人,是有良知的,不是打人的棍子,不是电棒。当你们举家团圆之际、举杯畅饮之际,你们吃下的是不是别人的血泪?!

有良知的人们呀!我的同类,我的同胞,我的兄弟姐妹,听一听,看一看,问一问,要分清善恶,为自己的未来负责呀!

我愿天下苍生重德向善,和平安祥,和睦幸福!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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