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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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6月30日】2001年5月19日早6:30时,中央电台新闻节目,播了很多内容,其中有:新华社记者暴死一名,石家庄气温高达38℃,北京至少在36℃左右,是历史上罕见的,不禁使我联想到两件事情:

第一,中央电视台把江泽民集团制造的“自焚”惨案用来诬陷法轮功,其中少不了新华社老记者,不到一分钟灭火过程中,记者应以何等快的速度奔向广场采访?不可思议。报道中还说:陈果(音)96年炼功,她母亲97年炼功,而她在母亲的带动下开始了炼功,岂不矛盾?又作何解释?请问还没有遭恶报的各位新华社记者,是谁撒了这弥天大谎?

第二,北京及石家庄的各级政府及劳教所的人员:你们是否诽谤过大法以至迫害过大法弟子?你们是否在人群中唯利是图,以至我的利益高于一切?……现在高温干旱、沙尘暴、环境污染、各种暴死的事件……这天灾人祸你们哪一个能解决呢?只怕你自身都难保,唯一的办法就是顺天意才能得民心,保你一方平安。维护“真善忍”才是最高的天意,否则不但个人遇事遭恶报,还难免不连累妻儿老小、乡亲同胞!

最后我们共同学习宇宙大法中的几段话,希望您珍惜自己的生命,挂念百姓的安危。法轮功创始人说:“佛不降罪于人是因为人都在愚见中,已经在害自己了,而且给自己造了很大的业,不久会有大劫在等着他哪,还用惩治吗?实际上人干坏事都在后来一个什么时候会遭报应,只是人不悟,不相信,出了事认为是偶然的。”《为谁而修》师父还说:“大法可正乾坤,当然就有其镇邪、灭乱、圆融、不败之法力。其实这方面的教训已经很多了,此种乱法之事是由神来护法的。众生珍惜大法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慈悲众生。大法不变不动,生生不息,长存于世,天地永固。”《定论》

善恶有报是不变的天理。时候一到该报的都得报,千万不要想着等到那一步才小心做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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