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悔的选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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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6月6日】(接上文)99年10月26日,法轮大法又被坏人大肆诬蔑。电视台、报纸等各种媒体又是一阵所谓“深入”揭批的狂轰滥炸。我看到所谓“深入”揭批实际是“深入”捏造,以便“深入”打压,用的完全是政治斗争中“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手法。我认为这样不符合事实的宣传是对人民的不负责任。作为一名大法弟子,一名合法的公民,我有责任有义务也有权利向政府反映真实的情况,以正视听。于是我在12月10日,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又一次踏上上访之路。听说信访办在天安门附近,我走到天安门广场向警察问路。警察问:“你找信访办干什么?”我说:“我是法轮大法学员,想向政府说说自己的心里话。”警察说:“你跟我走吧。”没想到警察却把我抓进了天安门公安分局。到了公安分局登记完姓名、地址、单位等情况,我生平第一次被关进了铁笼子。在我被登记时,我看到屋里有一位功友因不报姓名地址而被上背铐,她的身子被弯成90度,师父的法像被撕下来放在地上正对着她的脸,旁边坐着一个警察手里拿着鞭子不时抽打她,逼她说出姓名地址。我当时只是感到心情十分沉重却没有任何行动去抑制邪恶、窒息邪恶,现在回想起来我为自己的悟性低及懦弱而感到惭愧。

我和另外两个学员被塞进警车的后备箱里拉到了驻京办。在那里又是第一次被带上手铐。警察把铐上得很松,他有些无奈地说:“你们是当代的江姐。”他是在例行公事。一批又一批大法学员冒着生死上访进谏,有力地起到了洪法和讲清真相的作用。我排除各种思想业力的干扰,挺直身子,面带笑容,坦然自若地面对一切。在这段时间,公安局、信访局的领导轮流来做工作,一个是严厉训斥,一个是婉言规劝。婉言规劝者说着说着竟然说出了真心话:“说实在的,《转法轮》这本书倒也没有什么不好。讲真、善、忍有什么错?我现在也按这个理去做。”我感到法的伟大,一个人只要他能平心静气真正用自己的心看待大法,一定会与大法结下善缘的。我为自己能够走出来证实法而感到庆幸,因为我确实感到自己就像大法中的一个粒子,我的脉搏和大法在一起跳动。

隆冬季节,在敞开着大门的前厅被铐了大半夜,我们谁也没有感到冷和苦。相反出来前在家里感到的种种不适一扫而光,身体感到格外轻松,被一种正的力量感染着。坐在我旁边的一个县里来的学员与我交流了起来。开始我听不懂她的地方口音,但渐渐地我发现听她讲话完全没有了口音的障碍。次日早晨我们被当地派出所抓回,逼我们每人交了130多元的高额车费,然后关进了铁笼子。有一个人,对法轮功有很深的认识,他毫不顾忌地大声说;“法轮功是最正的!法轮功学员是真正的好人……”我们真为他高兴,衷心地祝愿他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上班时间过后,我和另外一个学员被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在铁笼子里又呆了整整两天两夜。这里的所见所闻使我看到了一个人的尊严被践踏得一文不值的地方。抓来的人男女共住一室,只是用铁棍隔开。男笼内有一个便桶,被关的人解小便日夜都在屋内。有一名法轮功男学员宁愿憋着也不在室内小便,表现出高贵的人性和最起码的人格尊严。女笼只有一米宽二米长大小,里面只有两把破椅子和一个能坐两人的长条凳。关的人有妓女、歌厅的小姐和发廊的按摩手等,经常是挤得满满的,晚上只能坐着睡觉。抓来的人通常是被拷打甚至侮辱,然后是罚款,不交钱就关着你。一个发廊的小姐因为不招供,被电棍电,回到笼子后还浑身哆嗦,她哭着说:“干服务行业根本没有法律的保护。”在笼子里看守人员还时常色迷迷地看着她们用言语肆意挑逗,其低级下流简直不堪入耳。但在大法学员正气感染下,他们也渐渐有所收敛。

无论是警察、看守还是关在这里的人,可以看得出他们对法轮功学员都有不同程度的尊敬,警察对送进来的歌厅小姐说:“你们也跟人家法轮功学习学习!”看守人员看着笼子里两种完全不同的人,不由得感慨地说:“一边是歌厅小姐,一边是法轮功,这也不是一类人啊,怎么能放到一块呢!”更有被关的人亲切地称我们“法轮大姐”,并说等出去后让全家人都炼法轮功。是金子总要发光的,即使在这个社会最黑暗最屈辱的地方,法轮大法依旧是一种荣耀!

两天后我被通知拘留15天。我问片警:“为什么拘留我?”他说:“你违法了,扰乱社会秩序。”我说:“我只不过向警察问问路,怎么就扰乱公共秩序了?”他只得说:“这是上面的意思,我只是执行公务。”让我签字时,我如实写道:“我没有扰乱公共秩序。”警察说:“你可以这样写,但拘留所还得去。”就这样我又生平第一次进了拘留所。

在拘留所大法学员们抓紧时间在一起学法炼功、切磋交流,一起证悟着伟大的佛法。刚去时就听说有两个号的学员为了指证所里搜走大法书而绝食好几天了。后来有一个号的学员陆续进食,另一个号的学员全体一直坚持着。到第八、九天时,这些学员有的被送到医院灌食,有的被转到其他地方,留下的二个学员绝食了11天,面色红润,行动如常,证实了大法的超常性。大法学员在这里处处为他人着想,主动帮助别人。所里开水很少,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需要。为了保证其他人喝开水,许多大法学员都自觉地不喝或少喝开水。我本来是最爱喝水的人,但在这15天中,我没有喝过一口水,身体不但没有上火,反倒比平时还要感到轻松舒适。有的学员渴了就喝凉水。有些人刚来时没有被褥和日用品,大法学员就主动把自己的东西让给他们,或者借钱给他们解决困难。大法学员通过自己的言行,通过洪法讲明真相,使许多人重新认识了法轮大法,有的人甚至在这里走入修炼的行列。

澳门回归的前后,所里加强了管理,明确强调不让法轮功学员炼功,否则就要加以处罚。为了抵制迫害,大法学员约定夜里统一时间炼功,结果全部被叫到室外挨冻。管教向上级请示如何处理没有得到明确答复,于是在冻了几小时仍然没有一个学员保证不炼功的情况下,只好叫我们都回屋了。一批批大法学员用坚定修炼的决心在这里开创了较好的修炼环境。

拘留期满后,因我坚决不写“不去北京”的保证,被单位接回24小时非法监控,不让回家。我告诉他们没有权利扣留我,单位同事也为我仗义执言。那位基层领导也知道处份的是自己单位的好职工,但又不敢做主放我,左右为难,急得直掉眼泪,而上级领导就是不愿露面──他们都知道迫害法轮功是多么不得人心!看到这些不同级别不同行业的政府官员们,在层层高压下为了私利不敢坚持正义和真理,不敢为民做主而委曲求全,我真为他们感到可怜。看到他们这样害人害己,我决意不接受邪恶势力的摆布和控制,开始绝食抗议。一个主管上级领导不得已出面见我,我对他们说:“我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依法上访有什么错?公安机关拘留我已属违法,单位不是执法机关更无权扣留我。况且即便真正违了法的,公安机关已经进行了处理,单位有什么理由不放人?”这位领导自感理亏地说:“不是扣留,只想做做工作,你今天就可以回去。”我说:“宪法规定信仰自由。我信什么不信什么是我自己的事情。我已过不惑之年,对自己的选择是非常理智的。转变一个人要让人的心转变才行,而强制是改变不了人心的。你们这样做只能对我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和伤害,是起不到任何作用的。”就这样单位在非法扣留我24小时后把我送回家,并恢复正常工作。只是从此我被打入了“另册”,一到所谓“敏感日子”,领导就找我谈话,告诫不要去北京等等。当然每次我也总是不失时机地向领导洪法讲真相

二、 堂堂正正炼功,证实大法清白

学法炼功是大法的修炼形式。政府少数坏人对大法的迫害是越权违法的行为,代表不了国家。我悟到大法弟子应该抵制邪恶势力的安排,坚持大法的修炼形式,堂堂正正地学法炼功,以证实大法的清白。99年9月份,我按着以前集体炼功的时间到原来的炼功点去炼功。一天早上,当我快炼完最后一套功法时,街道办事处的几个人走到我跟前,问我是不是在炼法轮功,我说是,他们说:“法轮功已经取缔了,你怎么还炼?”我说:“法轮功根本没有组织,就是修炼。并没有谁说不让炼功健身啊。”另一个人说:“你这么认识可不行,跟我们走一趟吧!”我说:“我不过是早晨起来炼炼功,又没有违法犯罪,为什么要跟你走?”这时一个领导模样的人说:“要炼在家炼吧,谁能管得着,以后不要出来炼了。”

事后,他们将此事通知了我的单位。单位让我写保证今后不再出去炼功,我说:“到现在为止,国家并没有任何法律或规定不让公民炼法轮功。我一个人早起在外炼功,并没有违犯任何法律或现有的规定,我不知有什么错,要保证什么?”单位领导最后只得说:“单位有这个规定,曾经宣布过。”单位居然随便限制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的人身自由!可见在我国强权已经凌驾于法律之上,强权意识已经从上到下灌输到各个领域各个阶层,少数几个人就能利用手中的权利胁迫全社会屈从于他们的淫威,干着迫害善良的大坏事,这不能不说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悲哀!

农历99年腊月30日晚上,警察提前获悉大法学员这天要出去炼功,把原来大法学员集体炼功的地方严密封锁了。但为了证实法,许多大法学员还是按时到了炼功地点。当我到达那里时,看到已经布满了警车,听说已有许多学员被抓起来了,有些学员准备回去。我初衷未改,继续往前走,没多远,便看到有几十名大法学员排列整齐地正在炼功,周围站了一圈警察,有一个警察正在用手机紧张联系着要求派车过来。我毫不犹豫地放下自行车,走到队列中跟着一块炼起来。学员们坦然自若地认真炼完四套动功,然后若无其事地骑上车子回家了。事后派出所的片警问我那天晚上去炼功没有,我堂堂正正地回答“去了”,于是有一天他把我叫到派出所问是谁通知我去炼功的,我又通知了谁等。为了抵制他们继续残害大法修炼者,我拒绝配合非法审讯,保护了同修。最后他让我在笔录上签字。我看了笔录后发现所记录的并不是我讲的话的原意,要求他改掉,否则我不签字。他只好照我所讲的重新写了一份笔录,同时嘟囔着:“你们这些有文化的人就是难对付。”可想而知不知有多少没文化的或是不懂得行使自己合法权利的人中了公安局派出所这种文字上的假圈套,以致于含冤莫白呢!

三、 讲清真相,救度世人

随着正法进程的深入,作为大法的一个粒子,我也溶入了向人民讲清真相的洪流中。2000年10月24日,我和另一学员取复印的经文和讲清真相的资料,那位学员拿着东西往回走时被便衣抓住。两天后,我正在上班时被派出所领导以“谈心”为名骗去。他们非法抄了我的家,而且带的搜查证是进了我家后现添的。我问他们搜查的原因,回答是:“涉嫌传播反动传单。”我说:“我们只是受人之托去取复印的东西,然后就被你们抓住了,再没有给第二个人,怎么是传播?”他们又改口说:“因为你炼法轮功。”我说:“炼法轮功违什么法?我国至今没有任何法律和规定说炼法轮功是违法的。‘人大’只是后来补充了一个关于‘邪教法’的规定,并没有说法轮功就是‘XX’。”他们无言以对,只得说:“反正这是上面的规定,我劝你还是签了字吧。”这时市局的一个副科长不耐烦地说:“她不签字,就把她家彻底翻了!”我知道他们因为无法可依又不能以理服人,只好虚张声势地以势压人。但可惜的是我还是动了常人之心,怕他们搜出更多的书,无可奈何地签了字,配合了邪恶势力,结果损失了几本大法书和炼功录音带,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悔恨!

把我抓到派出所。市局的一个政保队队长问我是谁让我去取资料的。不管他怎么诱导,我平静地始终不配合。他们给我办非法留置,我拒绝签字。我说:“我没干任何违法的事,你们为什么扣着不放?我父亲正住院,母亲一人在家,年老多病,我陪她作伴,你们不让我回去,老人会着急的。”可他们根本不予理睬,又一次把我关进铁笼子。我提出不进铁笼子,因为我没有违法犯罪。但他们说没有别的地方。在非法滞留期间,我的70多岁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肺气肿、哮喘、膝关节骨质增生等多种严重疾病的老母亲,拐着腿气喘嘘嘘地找到派出所。她把我父亲的残废军人证、离休证等好几个证件都带来了,拿给警察看,想说明出身在这样家庭中的我是不会干出违法的事的,又向他们介绍我在家庭、单位表现得如何好。

一个警察说:“大娘,我们调查过,你女儿是个好人。”母亲知道是为法轮功的事,连忙违心地为我开脱:“她已经不炼了,早就不炼了。”警察说:“不是因为炼法轮功,是因为她传播传单。”可怜的母亲只想让自己的女儿早点出去,哭着劝我:“那你知道什么就说了吧,你如果有什么事叫我和你爸爸怎么活啊!”看着母亲因哮喘憋得发红的脸,想到母亲一人在家无人陪伴,父亲住院无人照顾,我的眼泪也流了出来。但我更知道,大法受难,多少大法弟子身陷囹圄不能照顾自己的父母孩子,他们的父母不也同样可怜吗?一种慈悲感油然而生,我的眼泪也不再是为自己的父母而流,而是为所有处在这样孤苦无依境遇的老人而流泪。我对母亲说:“我什么错也没有,大法弟子不会干任何违法的事,您放心吧,我很快就会回去。”母亲流着泪走了。男笼的一个本来凶巴巴蛮不讲理的人此时都不无同情地说:“太没人性了,让这样一个老人还无辜受牵连!”是啊,无缘无故把人关起来还不通知家属,谁的亲人不着急呢?这些人民的警察到底知道不知道天地良心为何物?到底为老百姓想过多少呢?48小时后他们放了我。

在等着我爱人接我时,派出所的几个领导正在看电视上播放的一部老电影《车轮滚滚》,讲的是人民群众推着小车支援前线解放全中国这么一个主题。一个警察不无感慨地说:“得人心者得天下。……什么时候也不能失去民心啊!”谁都不难听出他有感而发的弦外之音。我知道有许多警察,包括各级的政府官员,他们的良心并没有完全泯灭,他们心里明白这些大法学员都是真正的好人,他们知道这场镇压和迫害是多么不得人心。但是下滑的道德标准和自我保护的思维定式使他们忘记了人民赋予的“惩恶扬善”的神圣职责,忘记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天理,违心地干着助纣为虐、迫害善良的坏事。也许他们会自我逃避地说他们只是执行上面的命令,责任在上面。然而这只是人的一厢情愿的想法,神可不是这样认为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冤有头,债有主。不管什么原因,只要你做了就记在你的帐上,谁也跑不了,天理的报应丝毫不爽的。何况对大法及其修炼者的迫害不是一般的作恶,其罪如山如天,生命要在层层被灭尽的永无止境的痛苦中偿还。

醒来吧,迷中的人们!人的一生在整个生命的长河中只不过是短暂的一瞬,为了这短暂的、根本就带不走的浮名虚利,不惜用你整个生命的销毁作代价,值得吗?我用修炼者至善至纯的真心呼唤你: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待到法正人间的那一天,希望你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我知道我的经历及其所见所闻比起众多同修所经历的只不过是沧海之一粟。到目前为止,几万名大法弟子失去自由,时刻在酷刑虐待中饱受煎熬,难以计数的修炼者被迫四处飘泊居无定所,二百多名宇宙真理的信仰者被残酷折磨致死,这些触目惊心的血淋淋的事实告诉了人们什么?难道不是镇压者的至邪至恶和大法修炼者的至真至善?正所谓“浊者自浊,清者自清”,近两年的邪恶迫害已经彻底暴露出邪恶势力残忍虚弱的本质,也充份证明了法轮大法这一宇宙大法的纯正和超常。

在魔难中,我们一步步证悟着大法,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抉择──万古不悔的抉择!(全文结束)

大法弟子 韩慧缘(化名) 200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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