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特勒说:“我们正在见证中国自天安门事件以来最持久最普遍的对人权的践踏。”
加拿大自由党议员考特勒发表12条中国对人权的侵害,以下是关于法轮功学员人权遭到侵犯的部份。
与“加拿大人有关的”良心犯。当我们为中国裔的加拿大人张昆仑被释放而高兴之余,不要忘了张昆仑从一开始就绝不应该被逮捕,关押,折磨或监禁。
同时,中国当局还对李进宇的丈夫林慎立逮捕,关押,折磨,并于1999年12月22日判处劳教,并在最近(2001年1月25日)对其在中国的其他亲属进行多次关押。李进宇是加拿大公民和蒙特立尔居民。林慎立正是在移民加拿大的手续正在进行当中被抓的。
法轮功,精神上的修炼/打坐团体的困境。再重复一次,张昆仑被释放不能掩盖这样的事实,即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只因坚持法轮功的基本原则“真、善、忍”而被无端关押。而同时,他们基本的道义和宗教自由,集会和结社自由,言论和信息的自由被有系统地侵犯。例如,中国当局在天安门广场关押了32个人。七月四日,14名法轮功学员在中国的劳教所死去。中国中央政府的官方声明声称这些死亡是自杀,但是令人发指的证据使人不得不相信这些死亡是缘于酷刑。
中国当局最近通过了一项新规定:如果法轮功成员传播法轮功消息允许法庭对法轮功成员以颠覆罪,分裂罪和泄露国家机密罪而起诉。
被拘禁者要遭受双重的肉体拷打和通过强迫劳动的“再教育”方式洗脑。比如,听证会和文件证据上充满了对成千的法轮功和其他宗教者精神和肉体折磨的报告。
滥用法律条文和违反国际承诺,在中国,法律条文成为系统压制人权的掩盖,包括对法轮功“定罪”、拘留宗教信徒、关押互联网操作员等等--每个和所有的这些权力都在中国法律和在中国签署的国际契约的保障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