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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判刑7年的佳木斯市大法弟子刘霞的上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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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10月11日】

根据[2002]问刑补号第32号判决提出上诉:
1、本人认为没有触犯国家法律,不构成犯罪。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本人认为法轮功是正法。
3、本人认为公诉机关提出的证据纯属虚构。证人不出庭,证词属单方证词,并以想象、假设、推断、主观臆想定案。
4、本人要求无条件释放。

99年6月25日,我怀着对中央两办的信任,同时行使我公民的基本权利,进京上访,反映内容是:
1、5月22日,站前广场出动大批便衣及官员强行驱散炼功群众。
2、5月24日,煤海公园用烟火熏散炼功群众。
3、5月26-27日,新世界广场用高压水车,以喷花的名义,驱散炼功群众。
4、电业局李成友被免职,下放伊春市金山屯变电所,而后建设银行的赵丰会,许记亭,李淑文被开除,等等。

99年7月19日,我当时在佳木斯市的一个朋友家串门,半夜12点左右敲门声惊醒了我,是老张(鹤岗辅导站站长),他说:“回家吧,明天省里来检查,市委要求咱们马上回家。”下楼时我发现还有向阳分局袁学习。回来后,他们把我转移了几个地方,最后把我关在市公安局对面的残疾人家的小二楼上(我当时明白了他们欺骗了我和老张)。当时被关的还有几个法轮功学员,以所谓的“监视居住”为名关了起来。8月3日我被释放回家,也就是判决书上说的,我因组织他人进京上访而被公安局监视居住,此说纯属造谣。

99年7月22日,中央新闻播出的内容把我吓坏了,怎么6月14日向全国老百姓那么说。现在反而把当初的“谣传”,当成了中央政府的禁令。我落泪了,我头一次感受到欺骗是什么滋味,并且就是宣传机器的所为,置老百姓的权益于不顾,根据当权者的意愿,朝令夕改,迫害无辜。

一, 为什么要上访?

1、法轮大法是正法

法轮功不是教,没有半间办公室,没有庙,没有教堂,没有宗教仪式,想学就学,想走就走,没有花名册,何教之有呢?

法轮大法教人以真、善、忍为标准修炼自己的心性,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准。在家做好父母、好妻子、好丈夫、好子女。在单位要求大法弟子工作尽职尽责,兢兢业业。象兴安建行于行长,由于修炼了大法,单位的卫生间他都主动去收拾,并且超额完成任务得到总行的表彰,成了兴安政府官员们的佳话(现已因修炼被非法免职)。很多支离破碎的家庭,由于修炼大法,破镜重圆。多少危重病人通过炼功得到了身体的康复(这在99年5月初,我们和市委书记杨玉光座谈时,把大法弟子的修炼体会做了汇报。当时有公安局长田喜文,宣传部长张函,治保科长董建国等各部委领导在场。当时座谈会气氛友好、融洽),等等,这样的事实为什么不让人说,为什么不能向上级机关反映呢。

2、为什么上天安门?
从99年6月14日以后,中央两办门前就开始有便衣抓人,并且抓到不是自己地区的还可以卖给被抓学员所在地的公安局(100元-500元)。反映情况被说成围攻政府。上信访办去信访就被抓。在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下,法轮功学员没有说话的地方了,没有办法只有走上我们人民的广场──天安门,向被谎言蒙蔽的老百姓讲真相

二, 为什么撒传单,挂条幅,讲真相?

满以为走上天安门和平请愿就可以得到政府的了解、理解和同情,没想到大法弟子在那里大批大批的被抓,被打得死去活来,有的被吊起来、胳膊都被吊断了(如工农的于丽华、牟秀娟)。为了不连累自己周围的人,我们大法学员不能说出自己从哪来的。为了别人不受牵连而自己受尽煎熬,这种行为不高尚吗?

就因为一句真话,不法官员的迫害使法轮功学员的亲人都不得安宁。孩子有时听到敲门声,就吓得“唿”一下坐起来喊:“警察来了!”关进监狱的大法弟子被打死、打残、打伤,有目共睹。不管多大岁数,进来炼不炼都教养、判刑,最大七八十岁。这难道就是中国人权最好时期吗?电视、报纸全是一言堂。我们要呼吸啊!“在不公正的对待下得允许人说话,这是人的最基本权利。”

法轮大法是宇宙的根本大法,对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实是,全世界有60多个国家的人都在学炼,并且成立了法轮功佛学会,都在倡导法轮功。

我国在97年5月份,法轮大法传世5周年时,国家体委主任到长春视察时对法轮功高度评价。国家气功科学研究会人员到黑龙江了解法轮功情况,高度肯定了法轮功学员通过修炼为国家节约了医药费,人们通过修炼道德升华,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了益处(有座谈会录像)。那时新华书店的大法书籍供不应求,并且书籍都是国家正式出版社(国家广播电视出版社)发行,并且赞扬长春全民健身活动的成果。就因为当权者的一己私欲和妒忌心,就否认这一切吗?

2000年2月2日,我被向阳胜利派出所绑架(当时是半夜12点半左右),他们问我还学不学法轮功了。因为一个“学”字把我关进了监狱长达近9个月,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最后因身体虚弱住院,而保外就医时被警察勒索的2000元保金直到今年1月5日也不还。

2002年1月4日,又是向阳胜利派出所及分局的人强行把我从我单位抓到派出所,随后抄了我的家及我年迈的父母家和婆婆家,我娘家二老都吓病了。那天是我父亲75岁生日,因为我当时昏了过去,等我明白过来时是第二天中午,他们说下午送我回家,结果把我骗进了二看守所。他们把我背到二看的所长楼上,不一会儿来了两个女的,给我量血压,说死不了。然后调几个劳动号,说找一床刚刚枪毙完死人的带血的被,把我包起来打进小号,就这样第二天说我不吃东西,找一帮土匪般的劳动号把我按在板铺上,用管子插进鼻子灌食,也不知灌了多久,也不知插了多少次。我拼命的挣扎,也无济于事。这是什么世道、我犯了什么罪,如此迫害我?

当时的二看的所长告诉看我的犯人说:“她要杀人,还要自杀”。“你们千万注意,别杀了你们。”对外面的犯人说我喝醉了。他说对我迫害还是最轻的,工农区政协有个张淑霞,插管灌食,一天灌两遍,插进去的管子不拿下来,并且带的大脚镣的中间还系了一个大疙瘩……没有活路啊!更厉害的是从早上吃完饭一直坐到晚上11点才能睡觉。白天一闭眼睛就说是炼功,并且管教叫嚣抓几个闭眼睛的,这一下可抓多了,一共50多人都带上了大支棍子加棒子,没有那么多刑具还派人上佳木斯去借。有的带支棍子长达17天,第12天时,有个兴安台的陈平珍出现神智不清的症状,被副所长打了30多下皮管子。还有宫桂花、李云霞、徐显平都被打了皮管子,李国霞被打了很多次。晚上稍一闭眼睛,做班的刑事犯就泼冷水、打鞋底、揪头发。学员们坐在冰冷的地上,屁股都烂了,最严重的都溃烂近鸭蛋那么大个坑。冷向梅等人心脏病犯了,支棍子都不给摘。躺在靠厕所的,还有水的地上打点滴。张华带支棍子之前想上厕所,怎么请求都不行,结果尿了一裤子。

还有我们的亲朋好友都被抓进来了,被拘留、教养、判刑。

1、南山的李建刚、王凤杰,夫妻俩半夜11点左右被南山刑警队从二看守所提出去三天,其间他们一分钟都没睡过,您知道整成什么样吗?李建刚回来时,大伙都不认识他了。
2、工农的谭延军、韩英被打得耳膜穿孔……。
3、兴山的田桂英,被吊起来,几乎昏死,被酷刑逼供,不然就打。
4、向阳的赵玉玲穿着乳罩、三角短裤,被打了几乎一天。恶警打人时怕被看见,用报纸糊住窗户。
5、东山丁凤莲,一共被打了四次,最长一次被打了一天。用手铐扣住她的一支手,一便衣拽着另一头抡着抡起来,手铐上的牙渐渐勒进肉里,到现在还有伤疤。最严重的是按在铁凳上,一边一个加上上下,共八个人连撕带拽,象分尸一样,到现在身体都没有恢复好。东山区还有个张玉,都判完刑了又给提出去打了足足一个多小时,等他被值班管教张某带回时,发现他被打得够呛,当时张管教和艾所长追出去问他们时,反过来就说没打。
6、兴安台的张艳被带上背铐,并用方子插进去,吊起来打三次,往墙上撞,最后打掉下来了,他们又用脚踩手铐,边打边说:“我就是审当年刘胡兰的伪军,打死算自杀”,最后昏迷中被强行在保证书上按手印。男性法轮功学员被打得程度超过几倍。我们连一点点空间呼吸的都没有了,大家被逼得走上街头讲出事实真相,去挂条幅。

三、为什么在这样大的压力下,大法弟子们仍然继续修炼?讲真相为了谁?

1、 为什么要坚持修炼?
请看下面几个事例:
1)选煤厂的苗延军,由于工伤致残,左腿萎缩,神经坏死,导致肌肉萎缩,拄着双拐。当时去上海就医时,著名专家、学者都摇头说:“您回去吧!邓朴方什么都有,钱有的是,都没有办法治好,您还是想吃点什么买点什么吧!”妻子也百般冷落他。在绝望中得了法轮大法,现在两腿长得一样,扔了双拐,完全恢复了健康。

2)选煤厂有个侯小秋,身体得了癔病(医生签定),天南海北求医也无济于事,得法后立刻身体一身轻,又能上班了,家里从此恢复了往日的祥和,她自己激动地喊道:“天啊!我终于找到能救我的人了……”

3)电业局李成友是个党支部书记,由于工作关系得了两万块钱的好处,修炼人都得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他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决定把钱分给职工当奖金,当年和市委书记座谈时,市里面的领导人人皆知。

4)建行赵丰会,是工地高级监理,自己家里装修房子,一袋水泥都没往家里拿,现在竟然因修炼被开除工职(99年开除),两次被劳教,别人劝他妻子和他离婚,他的好妻子说:“在这个世界上永远都找不到赵丰会这样的好人了,我永远都不离开他。”

5)张井亮,也就是鹤岗市法轮功辅导站站长。在家里和妻子开小吃,挣点钱,我们学员谁有困难,他从来都是热情相助,他善良的妻子和儿子也都给判了刑。

还有许多许多这样的实例数不胜数,就这样的人千千万万被关进监狱,他们会屈服吗?大法改变了他们的一切,谁说什么他都不会放弃修炼的。人类无论站在任何立场上都否定不了他们纯正的信仰。

2、讲真相为了谁?

“我们这是佛家修炼大法,当然就是修佛的;那道家当然是修道得道了。我告诉大家,这个“佛”不是迷信。这个“佛”是梵语,古印度语。当时传入我们中国的时候两个字,叫做“佛陀”,也有把它译作“浮图”的。传来传去,我们中国人就省略了一个字,把它叫成“佛”了。翻译成中国话,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觉者,通过修炼觉悟了的人。这里哪有迷信色彩?”(《转法轮》

法轮大法是佛法修炼,破坏佛法是有罪的,所以为了每个人生命未来的永远,为了子孙后代在对待法轮功这件事上一定要冷静思考,以免在人世中留下千古遗憾,只要世上善良的人们都能留下来有幸福美好的未来,我怎样都无怨无悔!

我们的师父说,“我们现在和将来都不会反对政府,别人可以对我们不好,我们不能对别人不好,我们不能把人当成敌人。”每个真修的法轮功学员也是这样做的。

大法弟子:刘霞

注:刘霞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7年,现仍关押在鹤岗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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