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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李世霞被再次非法劳教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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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我叫李世霞,修炼法轮功四年整。1998年3月份,有法轮功学员到我家和我讲,修炼法轮功强身健体。我通过修炼法轮功,不到两个月时间,病症消失了。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等坏人开始迫害法轮功,不许我们修炼法轮功。当地邪恶之徒多次到我家威胁,叫我签字,我坚决不承认。因此在1999年邪恶之徒强行关押拘留我三次。邪恶势力对我一直加以迫害。1999年11月中旬,我去北京天安门证实法轮功是正法,在天安门前喊出了我的心声。在北京功友家被邪恶之徒抓走送往十楼拘留所,关押十三天后被家乡亲人接回。此后一直被邪恶迫害,有家不能回,在舒兰南山拘留所两个月后被非法判劳教一年。

99年12月27日劳教,2000年1月16日送往长春劳教所,在劳动期间一直坚信大法,多次被恶警电棍用刑,逼我决裂,我宁死不屈。2000年12月1日,邪恶加重迫害,逼我决裂,在迫害中多次电棍用刑,不断加大电流,电得脖子烂了两个多月后才愈合,落了重大伤疤,邪恶仍然不断对我多加刑期,最后又加期一年零一个月,给我灌药、体罚、摧残肉体,强行注射毒药“功能一号”“安乐死”,因长时间不能炼功致使下肢无法正常走路。还有叛徒对我身体进行迫害,使我遭受很大的痛苦。

在2001年12月30日被释放。2002年5月初四,我去街里做真相,又一次被邪恶强迫送进看守所两个月。现已被非法判劳教三年,因为这里潮湿,双腿更加行动不便,不能正常炼功,一切都得功友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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