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讲清真相中要为法负责、为众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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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2月13日】最近我们地区多数大法弟子都能积极地按照法的要求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向世人讲清真相、证实大法,其中一部份大法弟子刻制了很多图章、用各种方式喷涂和印制或手写不干胶(其中有“真善忍”、“大法好”等)。使得“大法好”的印章和不干胶布满大街小巷、居民楼道及公共场所。很多弟子为此而忙碌着,并且投入了很多人力、物力、财力,这无疑起到了证实法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把“大法好”的标语和一些不好的广告和一些宣传品粘在一起。我认为这样做不妥。不但不能起到证实法的作用,相反让常人不理解,导致了常人的反感。给法带来负面影响,给证实大法、讲清真相带来了阻碍。作为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我们应该从法的基点上认识为什么要讲清真相。全面、深入、细致地向世人讲清真相的根本目的在于:“讲清真相是对邪恶揭露的同时抑制邪恶、减少迫害;揭露邪恶的同时是清除民众头脑中被邪恶的造谣与假象的毒害,是在挽救人。”同时讲清真相也是正法进程的需要,“天象变化下面要是没有人去动,还不能给常人社会带来一种状态,也就不称其为天象的变化了。”(《转法轮》231页)所以我们所有大法弟子必须理解好法才能真正按照法的要求去证实法、讲清真相。

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作为大法弟子走正自己的路是极其重要的,是给未来留下的参照,那么我们的一言一行都要让常人从我们的言行中看到大法的神圣和庄严。让常人从我们身上看到大法的光芒。无论我们做什么都必须从为法负责、为众生负责的角度去考虑。

个人一点体悟,不当之处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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