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三家集中营的正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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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2月3日】我于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受益非浅,曾三次进京上访,最后一次是一九九九年十月中旬进京,在住地(清华大学附近)的平房被警察带到当地派出所,非法关押在车库里一宿,并多次非法提审:“到北京干什么来啦?”我回答:“上访。”“谁给你租的房子?”我回答:“自己。”第二天上午由葫芦岛市公安局驻北京办事处人员将我押送到办事处所在地,次日押送回葫芦岛市,非法刑事拘留十天,这期间警察给我双脚铐上了沉重的铁镣,我们同号内有一名杀人犯都未“享受”此待遇。十天后,匆匆地把我送到了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就这样,我带着脚上多处被铁镣磕破出血的伤痛来到了这所人间地狱——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女二所。送我们去的当地派出所的吴XX(不知道名字)指着我对马三家一男公安负责人说:“这是头。这些人(指当时在场与我同车去的法轮功学员)都听她的。”那名负责人点头示意知道了。上楼后大约10分钟,我就被带到了女一所(刑事犯队),参加每天16个多小时的超体力劳动。警察安排了两个包夹负责看管监视我,有一项规定,若看管得力,便可得到减期奖励,否则,会受到加期处罚。

在这里,警察不准许我们写申诉信,我只好以写家书为由写了一封申诉信(99年11月初)。放在毛裤兜里,一天夜间起来炼功(在不影响她人睡眠的情况下),被坐班和四防看见,她们便大声喊叫,结果把全号20多人吵醒,引起众人不满,我拿起毛裤准备要穿的时候(因为我们只要炼功被发现就要被拉到走廊或厕所里体罚),被包夹宋洁将毛裤抢走,申诉信让她发现并抢走,交给当晚值班队长赵国荣,当晚值班指导员是李书环。

大约在99年11月末的一天上午,忽听走廊里边雨点般的动静劈里啪啦地响起来,我欲从号内出去看个究竟(一些学员在走廊里炼功),随即就有十多人将我围起来殴打。其中有坐班韩丽霞(吸毒,丹东人),李清贤(偷盗,锦州人),李丽(打架,滋事,本溪人),花秀娟(吸毒,丹东人),黄海凤(诈骗)等多人,一名善良的劳教的(不到20岁)为了保护我,她自己的嘴被乱拳打出了血,就这样她们把我从号内打出走廊,又从走廊打到号内,出工了,还继续打,一直打到车间,还未罢休,李丽把我打倒在车间水泥地上,这时我大声说:“你们有什么权力这样对待我们?”只见队长王广云一摆手喊道:“包夹都过来开会。”不知又在研究什么对策整治我们。

因为炼功,我经常被包夹宋洁、黄海凤,谢丽红,张秀丽,杨英等(包夹有时更换)或韩丽霞、李凤青等绑在床上,双手伸过头顶,最长时间达7小时之久,有时我慢慢地挣脱出来还炼功,她们就改换为每只手单绑,第二天早晨,两只手肿的象馒头一样,端饭碗都吃力。

大约是99年12月初的一天晚饭后,车间没活,未出工,大家集中在一起要求背三十条(即劳改人员守则)。由于我未服从,被韩丽霞从号内拉出,连踢带打地弄到四防值班室,令我蹶着(一种体罚办法),即两腿竖直,双手触地,这时韩丽霞、曹春阳、黄海凤等人蜂拥而上,又打脑袋又捶腰的,李凤青(四防,吸毒,沈阳人)用穿着皮鞋的脚使劲地踢我的双腿,并用胳膊肘用力垫我的腰部(她们称刨根),并且将我一次又一次踢倒在地,直到我快要站不起来时,才允许我回号内。这时还听李凤青在喊:“不许扶她!”这次被打后,造成我双腿浮肿,青一块紫一块,不能弯腰取东西。

第二天早晨出工,我在车间向晚间值班的大队长张君反映了此事,问她为什么要强迫我们背三十条。那些刑事犯背的再熟,做不到又有什么用?她说:“让你们背的目的是以备上级来检查。”

事隔几日,由于我们要求炼功并拒绝参加不合理的体力劳动,我被关进了禁闭室(6天5宿),不让穿棉袄,双手铐在暖气管(凉的)上,身体紧挨着已结厚厚冰的窗户站着,不能睡觉,并指派包夹宋洁给我读诽谤大法、诽谤我师父的报纸,我不听,还给她背诵我师父的《洪吟》,她便恶狠狠地用双手掐我脖子,挠我的脸,当时我看到在门外站着的张君大队长正笑呢。回到号内我脸上的伤痕还在,有一名吸毒的刑事犯杨杰说:“看你把人家挠的。”

大约是99年12月23日,我再一次要求炼功环境,拒绝参加超体力劳动,并绝食,又直言上书“法轮大法是正法”,“还我师父清白”,因此到车间后,我被四、五个人抬去卫生所输液,由于我不同意,被她们从地上拖着,内裤都被拖坏,还把我五花大绑起来,强行输液。当时我想针扎不进去,结果护士扎了五、六针也找不着血管,最后扎进去了,但是没扎进血管里。我只感觉胳膊非常酸痛(动了一念),瞅了一眼肿得老高的胳膊,被旁边看管人员看见,告诉护士,又扎了一针,输完液后,把我送回了车间,让我坐在外面的水泥地上炼功,我就盘腿打坐。刚炼一会儿,来回过人,队长王广云说:“不行,别炼了,坐那呆着。”又派一名打手李清贤(此人膀大腰圆,打人非常狠,刑事犯都惧她三分),站在我身边,一会踢一脚,一会打一拳,边踢边打边骂。之后,又把我带到大队长办公室,只准我穿秋衣秋裤,并喊四防拿来绳子,将我双手背后捆上,双腿捆上。坐在水泥地上面,指导员李书环,大队长张君两人一个用电棍电我脚心,一个电我脖子,因我正在绝食,就感觉恶心,电了一会,大队长张君说:“哎呀!可别吐在我身上,我还得写总结呢!”指导员李书环说:“我收拾她!”说着又把备用的充足电的电棍拿出来继续电我脚心,当时我就是背诵师父的经文《见真性》“坚修大法心不动 提高层次是根本 考验面前见真性 功成圆满佛道神。”李书环一边电一边说:“哎呀,你还挺有横呢!”我就心里说:“让她电棍坏。”电棍果然就坏了,她还说:“明天再收拾你。”就这样才算停止了对我的迫害,把我关进了禁闭室,这次是七天六宿。出来后,双脚心起大泡,捅破后,流脓淌血水,不能走路什么都不能干。上厕所都要人背着,一些刑事犯看到别人背着我去车间干活,愤愤不平地说:“这教养院也太狠了,人都这样了还让干活。”后来让我休息了七天,每天我都坚持炼功。双手疼痛难忍,连拿针的力气都没有,我内裤的松紧带坏了,自己缝不上,被一个有善心的劳教(后换上来的坐班)看见后,帮助缝上了。

在禁闭期间,功友给我买的蛋糕、鸡蛋,我没舍得吃,让队长王广云看见后说:“你还挺滋润呢!”便把那些东西拿走了。每天繁重的体力劳动,只有中午一顿是细粮还吃不饱。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和残酷迫害下,我原本每月一次月经,到劳教所后,三个多月不来,体重从63公斤降到不到50公斤,不但不让我与家人相见,而且家里给送来的300元钱也不给我(家里人把钱送到了女二所,因家人不知道我被转移到女一所)。但不知什么原因钱一直未转到女一所,后家人查问此事,并把收据交给了闫干事,也不见回音,再一问,说是闫干事把收据给弄丢了。造成我几个月之内连日常生活用品都靠功友帮助。

我女儿因去北京上访并且坚持个人信仰,不写保证书,而被校方勒令退学,从此便被剥夺了依法应享有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我丈夫因女儿失学而伤心至极,不幸得了急性脑瘤,从手术到病故不到一个月时间,住院地点:中国医大(沈阳),可劳教所也不允许我去看望。

2000年7月,邪恶之徒为了动摇我对大法的正信,把我从女一所二大队(二楼)调到了女一所三大队(一楼),大约一个月的时间,全封闭式地做洗脑工作,不准去食堂打饭,不准许私自与任何人接触,甚至正常的打招呼借东西都不允许。每天都找来一些人跟我谈她们邪悟的理,看对我不起作用,就罚我面壁,并要求站姿,我纹丝不动地站了将近一个小时,直至我欲呕吐,才允许我回号内休息。当晚值班大队长是杨玉。与此同时,另一名学员李晓燕已被罚蹶了一天一夜,白天时被在窗外干活的男队人员看见,他们说:“回去后咱们也这样罚他们(指男法轮功学员)。”第二天上午大队长张君把我们几名坚强不屈的大法弟子找到办公室说:“你们太顽固了,做你们的思想工作需要长时间,又来一批新学员,上面要求转化率,你们暂回楼上。”这样我们又被送回二大队。

2001年2月,我们在劳教所里争取了给国际人权组织写信的合法权利,我给安南先生的信中有一个问题是非法搜身的行为,此信由别人带出一封,同时也交给劳教所一封,事隔不久的一天,我还在车间干活,被大队长盛颖、队长王广云两人叫到车间一室内,说要对我进行搜身检查,盛大队宣布理由两点:一、你是法轮功学员。二、怀疑你身上有经文。我问有什么根据?并告诉她们我身上没有经文,都在我心里装着呢!僵持了大约一小时左右,盛大队说:“告诉你,这是现在,要是以前,就不会这么客气了。”并以蹲禁闭相威胁。她们强行对我进行了搜身检查。

大约在2001年3月中旬,我们要求写起诉书,几经周折,总算答应我写了。但我刚刚起草的稿子,放在枕头底下,深夜起来时发现没有了,我知道一定是有人在我熟睡时偷走的。第二天早晨,我送行李时问晚间值班的坐班,她的表情已经清楚地告诉了我是怎么回事了,在车间里我又把晚间发生的事告诉了值班的孙大队长,并要求她调查此事。我没有气馁,又接着写,终于在3月31日完成了。并交给了女一所。主要内容就是一些被迫害的事实,要求追究被告江泽民的责任。此状递交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可是只允许我写,不让其他学员写,因此大家都绝食不参加劳动了。她们认为是我带头闹的事,因此于4月7日将我调到女二所二大队,临走时又对我进行了非法搜身。把我给安南先生信件的底稿搜去没收。还有我的日记本中有相关重要的法律条文和一些具体迫害事实的日期记录(被赵国荣搜去后,交给所长周勤)。

到女二所后,我提出要求见我女儿,并由她代我把起诉书递交国际法庭(因我已于八天前将起诉书交劳教所,没有回音,这是在中国政府没有能力自行解决的情况下我才这样做的)。她们不同意,找我们地区的叛徒调查我并大肆收集我的资料,欲加害于我,但未得逞。

队长方季红没收了一功友赵素芹借给我的半导体,在这里我们做人的基本权利全被剥夺,每天24小时均处于严密监视之中,每次看完焦点访谈后,只允许叛徒谈,她们多数都和造谣电台和宣传工具是一个论调。王学丽找到值班所长苏境,问:“为什么不允许我们发言?”苏说:“你们给我闭嘴!”王学丽说:“江泽民不让我们修,我们还修呢!你让我们怎么样就怎么样吗?你敢把刚才所说的话公布于国际吗?”几句话问得她哑口无言,从那以后,再收看焦点访谈后,也不组织发言了。

2001年五一期间,允许我们收看电视节目,但播放的《西游记》不让看,我对坐班说:跟值班队长反映一下,大家都想看一看此片,然而没人理采。我下楼时还好看到了孙副院长,就向他反映此事,他带理不理地说:由队长安排。因为当时有很多邪悟者看到了师父新经文,有正悟的迹象,因此邪恶势力千方百计地打压,就连图书室里有关修炼、神话故事书等都不外借了,由此可见,它们害怕到了极点。

2001年5月22日,国际友人一行数人到劳教所采访。从早晨7:40就将我、李黎明、李冬青、王学丽、李英轩、宋彩虹等以洗脑为名把我们送到了一大队,直至下午4:30才返回住地,严密封锁事实真相,阻止我们揭露邪恶,讲清真相,救度世人。

2001年9月初,家里来电话说我父亲(82岁)病重住院,需要我回家探望,经女儿联系,本人要求,劳教所准假七天,但有一个条件,即本人要写保证(按它们说的写),我说对此没有任何承诺!我决不能配合邪恶的要求,但它们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让我女儿代写了所谓的保证,这我是不承认的,对此我也作了严正声明。父亲病故后,我和女儿同时给薄熙来省长、劳教所所长苏境用特快专递发出信件,把家里的情况讲明,希望给予考虑,但只给我延长了假期,并没有解决实质性的问题。于10月5日苏境带几名警察来葫芦岛市欲将我带回劳教所,恰好我们母女不在家,现在我们母女已被迫流离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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