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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修炼者在(中国)继续遭受残暴不公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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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3月6日】美国宾州阿莱和尼社区学院报“North Campus Voice”二月二十八日刊载该报记者洛丝-布鲁宁(ROSE BRUNNING)撰写的文章,报导了江泽民在中国对法轮功学员的残暴无理迫害。文章谈到尽管法轮功学员在中国遭受恐怖和痛苦的折磨,但以真、善、忍为准则,法轮功学员遵循一种非暴力的生活方式,始终以和平方式抗议,没有任何报复行为。而那些迫害他们的人违反了联合国的人权立场。

报导说,尽管法轮功在全世界吸引了上亿人来修炼,但这项古老的养生运动和静坐,同时也是一种以信仰增进身心健康的平静的生活方式,却在中国被XX党(江泽民)政府定为非法。(江泽民)政府的这一举动导致了对和平的法轮功修炼者的不公正监禁,恐怖虐待和杀害。

报导说,拒绝放弃他们的人权的法轮功学员被施以酷刑,这些残酷的手段包括用烙铁烙,注射有毒的破坏神经系统的药物等。

更无法相信的是用金属丝穿乳头,用竹签钉指尖,强奸女学员,强迫女学员流产,把监禁者铐在满是粪便的死人床上。

报导说,这一系列的对付被监禁法轮功学员的恐怖手段,连同那些作为证据的活生生的照片已通过诸如《忍》和《善》的法轮功刊物而曝光于天下。

27岁的王丽萱和她8个月大的儿子于2000年11月被(无理)监禁。母子俩在监禁期被警察折磨致死。这仅仅是大量的有记录的无人性迫害案例中的一例。

根据发表于2001年第三季度第二期的《善》中的一篇文章,“王女士的颈椎被折断,坐骨断裂及头部凹陷。她(王女士)儿子的脚脖子上有深深的伤痕,是被手铐铐在脚脖子上倒悬起来所致。而且他头部有紫斑,鼻子里有血。”(《善》)

报导说,尽管遭受恐怖和痛苦的折磨,法轮功修炼者始终以和平方式抗议,没有任何的报复行为。以真,善,忍为准则,法轮功修炼者遵循一种非暴力的生活方式。那些迫害他们的人违反了联合国的人权立场。

报导说,令很多人难以置信的是,中国(江泽民)政府犯下如此残酷的侵犯人权罪行,却继续逃避着全球对此做出的回应。尽管有些国家已做出决定抗议中国(江泽民政府)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惨无人道的虐待行为,但迫害仍在继续。

报导说,然而江泽民却继续利用他所控制的新闻媒体散布诋毁法轮功的谣言。

报导说,法轮功修炼者绝无任何机会通过江泽民所定义的“新闻自由”去向他提出质疑。

报导说,尽管很多国家已谴责了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但对于了解和接受这种古老的东方修炼仍存在障碍。一个主要的问题是对法轮功修炼以及中国存在的无人道状况全然不知。

生活在自由世界的人们无法想象中国仍在继续着的那种非公正和非人道的待遇。只有通过教育和使人们了解情况才有希望改变状况。在法轮功问题上毫无意义的争论来源于无知和害怕,神秘,而谣言和误导又使其加剧。

报导最后说,使这场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残酷迫害绝迹的唯一希望是让全世界都了解真相。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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