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各地恶有恶报事例


【明慧网2002年5月29日】

湖北省荆门市迫害大法者暴死

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宋河镇供销社主任陈明亮,39岁,亲自报告派出所抓本单位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因此而被非法劳教。他还不准大法弟子在本单位住,停水,停电,且不准别人帮助维修。但又不准大法弟子远离,威胁说:“你敢走的话,现在就抓你!”此人于2002年正月15中午喝酒后回家睡觉,到晚上八点左右其家人发现他半边身子都僵硬了,送到医院抢救,到正月十六早上3:00多死亡。医生说是死于脑溢血。

河北唐山市迫害大法的叛徒刘国香遭恶报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县北关镇的刘国香修炼大法前患淋巴癌,修炼大法后,绝症不治而愈。2001年刘国香在唐山开平女子劳教所接受邪悟,出来后她积极配合610抓捕、迫害大法弟子,在丰润县小八里洗脑班做专职洗脑,还拿着610发给她的工资。近来,刘国香旧病复发。这是破坏大法者的报应。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6/6/22825.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29/310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