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磋问答(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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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0月9日】切磋问答:

学员甲:同修:你好!

我想和你切磋一件事。就是我们这儿有两位流离失所的同修,一男一女,都是未婚的,在一起工作了两年多了。一个多月前,他们突然抱着一个多月的小孩来了,原来他们已经形成了事实婚姻。

关于他们的事,我们整体上认识的不一样。我们认为大法弟子的路绝对得走正,师父要求我们做好当前三件事,我们应该抛弃个人一切,全身心投入正法工作中。就是按师父说的一切要符合常人形式:一、他们没有结婚证,二、没有拜天地和父母(家人不知道),三、我们是流离失所的和在家的同修还不一样。来到这个整体来,就是叫我们整体提高,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都要去掉,过程中需要我们互相切磋、交流、整体提高。但是听到他们说的一些辩解的话,我认为他们认识法的基点不正,很难在法上达到共识。关于这件事,我想请你谈谈你的认识。

学员乙:首先谢谢你给我的这个切磋机会,它能帮助我看清自己的修炼状态:面对这样的问题,自己是如何在法上认识的,是否够善,是否清醒。下面简要地谈谈我自己到今天为止对这个问题的几点想法。

1)事实婚姻的确是有人的东西才能形成,无非是人的情、欲、色吧,当然可能还包含着日常生活方面需要相互帮持的需要。关于如何对待性的问题,师父在欧洲讲法中曾经讲过:“性的开放,混乱了人种,混乱了人伦,神是绝对不允许的。所以做一个修炼人,你们绝对不能干这样的事情。你可以有你的妻子,有你的丈夫,这是正常的人的生活。如果他不是你的丈夫,不是你的妻子,你和他(她)发生性的行为,就是犯罪。东西方任何正的宗教,神在这方面讲的都是非常的重。在规范人的时候,讲得非常的重。”(《在欧洲法会上讲法》)所以我想,大法弟子如果学法、修炼更精进,时刻记住自己作为正法弟子的重大历史责任,应该能做得更好更正,而不会因为人的低级欲望而采取走上事实婚姻这条路。

(2)那么其他学员如何更好地善解这个认识上的矛盾呢?我理解修炼人本来都是在不同层次中修的,即便都在法中,不可能大家理解的、做的都一样(违背大法修炼原则的除外)。根据你谈的情况,心平气和地想想,用非常纯净的做人的标准衡量,他们做的也是不够好的,何况作为大法弟子,在这个重大的历史关头,怎么就不能约束甚至修去人心对情、欲、色的追求呢?师父在温哥华讲法中说:“作为大法弟子啊,你就是心怀正念,尽量地去做好你应该做的。你们也是最大限度地符合常人在修炼,也用不着去当和尚,也用不着象出家人那样,实际上在形式上已经是最大的方便了。可是呢,在心性的提高上那是绝对不含糊的。”(《2003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 》)所以我想,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如果要求自己很严格,是可以走得更堂堂正正、令后人尊敬的。

用接近常人的标准看,这两位学员的情况毕竟是由未婚男女(而不是婚外情或其他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结合,在现在邪恶迫害的情况下没有办结婚证、事前也没有征得父母同意,但已经造成事实婚姻,而且是私事,别人也不好干涉了。

从修炼人整体提高、每个修炼人必须不断提高心性这个层面来说,只要他们双方都能严肃对待这个婚姻,在家庭生活的形式中相互提醒自己作为正法弟子的责任、共同精进,我们还是应该给予理解与包容吧,至少应该提醒(可能的话还可以创造条件)、帮助他们朝这个正确的方向发展。

从这些事上,我觉得要想隐隐有一点体会,感到师父度我们真难。修炼是每个人自己的事,愿意和能够达到什么标准,的确有很多内外条件的限制,不能强求。但是,一个更大的事实是,师父为我们吃了无法计数的苦难,可很多事都因为我们悟性差、理解不好法、看到执著也不想放,而不能达到师父愿意给我们的最好的那个结果,给师父正法造成了额外的困难,也给自己的未来造成了损失;而我们却还在这样那样用自己的观念做标准,维护自己、维护旧宇宙的东西,不好好配合师父的救度……

3)作为其他大法弟子每个人本身,这件事也是一个提高心性的契机。千万不要执著别人的执著、把注意力都放在改变别人(向外求)上。我们就按师父要求的,看到矛盾和问题时大家都先想想自己,为什么让自己看见,触动了自己的什么心,赶快提高上来。

碰巧不久前我收到过另一封来信,一位同修希望我帮助整理网上发表的所有关于情、色、欲问题的讨论文章打包寄过去。我推荐了明慧网03年2月19日“谈谈大法弟子是如何看待婚姻道德的(补充版)”一文,还有师父的2003年纽约法会讲法解法。为什么没有按对方的要求收集所有的学员文章呢?我对那位同修做了一点说明:主要是想避免形成各说各的理的局面。争论的时候,人常常引经据典,无非都是不但想证明自己对、还要证明别人不对。可这是人的思想状态,与修炼人应有的思路是背道而驰的。大法弟子之间的讨论切磋,说得好说得不好,主要起到一个相互提醒作用,真正能改变人心的是法。只有大家都能静下心来学法了,能通过学法心悦诚服地找自己的不足了,矛盾才能从根本上真正得到解决。如果双方都把基点定在一定要改变对方上,那弄不好就成了常人吵架或者打官司了。

其实现在这件事也包含这个问题。我们学法、明白了法,归根到底是用来要求自己的,而不是用来要求别人。强用自己的理解要求别人,别人也不容易接受,特别当对方正处在执著中、还没意识到修掉那个执著的迫切性的时候。另外,即便只是提醒而不是强加于人,自己的想法和做法是不是足够无私、圆容、慈善,也会影响交流的效果。

4)对这两位学员,需要从完全为了他们好的角度,善意地鼓励他们多学法、在做事中时时修炼提高自己的心性,而不能根据已经发生的一些情况给他们定性、证明他们不对、不好。我们要全面地衡量一个人、全面地看问题,不能因为一个人做了一件好事,就说这个人如何如何好,也不能因为这个人做了一件不好的事,就说这个人不行。真正的大法弟子应该天天都在同化大法中改变提升自己的,所以每天都可能变得更加纯净,用固定的眼光反倒会局限自己而看不到事实。

师父在温哥华讲法中说:“……作为修炼人来讲呢,提高对你心性的要求,对你执著心的放下,这一点是不能含糊的,是绝不能够降低标准的,因为那是对未来、对将来的宇宙、将来众生要负责的。很多大法弟子将来要成就很大的生命的,要包容很多众生的,甚至于是无量众生,所以你的标准的降低,那层宇宙就不会时间长,那层穹体就不会时间长,所以一定要达到标准。”

在这件事当中,如果直接当事人真的通过大家的善意的提醒和帮助,在学法上更精进了,他们自己就会站在更高的基点上从法上认识问题,从而做得更符合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标准。

5)师父想在正法中救度所有生命,我们应该尽量地圆容师父想做的这件事,而不能轻易地去否定哪个已经得法的学员,这才是我们最大的善念。从部分流离失所的学员身上发生的问题,我们也可以更广泛地吸取经验教训,争取大家都在剩下的路上走得更正。比如在条件艰难的情况下,也要尽量符合常人社会状态,不把未婚男女长期安排在一个封闭的空间狭小的工作环境中;有家庭的学员尽量以家庭为单位生活、做大法的事情;有条件的情况在生活上也适当给予关心,特别是注意照顾到不同修炼状态的学员对学法交流、问题切磋的需要,而不是理所当然地认为大家都是来做大法的事的,所以心性都能自己把握好、自然而然地达成整体提高。

总之,还是让我们大家互相鼓励、提醒,争取共同走向正法来到人间的那一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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