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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第三劳教所折磨、奴役法轮功学员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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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1月13日】河南省许昌第三劳教所恶警为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使用的手段极其卑鄙。用牙刷刷肛门,然后再刷牙。用绳子捆住膝盖以上部位,然后在脚后跟加垫砖头。还有把人反剪双臂绑在椅子上两腿悬空双脚放在另一条凳子上,然后用力按压头部至两腿空挡处,使人喘不过气来。再有用高压电棒电,用皮鞋打脸。今年4月后江集团发起的加重“转化”迫害期间,他们还使用了新研制的刑具如带头盔、穿马甲等。他们使用以上方法先后将多人致伤致残:

王琨:左腿被打断,至今生活不能自理。
宠良:被捆了六绳,致使左小臂骨折。
李进科:被多次毒打,折磨得皮包骨头,小腿被打得多处起血泡。

曾被毒打致伤(现已痊愈)的有:吴军庆、岳彩云、邢伟伟、李炳、赵永忠、金朝富、王雷、闫新亮等。

恶警们使用各种方式和歹毒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还纵容、胁迫劳教人员参与迫害。有些劳教人员依仗干警的偏护,敲诈法轮功学员的钱财,威胁法轮功学员替他们干活,否则就要被刁难。

那里的管教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徇私枉法、收受贿赂、欺下瞒上、豢养打手。强迫法轮功学员长时间超负荷劳动,每天劳动时间长达13至15个小时。劳教系统规定的任务指标每人每月是一百多元钱,而恶警们则规定每人每月三百元,还不满足,还再不断地增加任务。如此长时间地超负荷劳动使人的身体长期处于疲惫状态,严重地损害了人的身体健康。对完不成他们规定的任务的劳教人员,就要对其实施体罚。由那些“班骨干”(其实就是他们豢养的打手、地痞)对别的人进行体罚、毒打,因“班骨干”享有特权,轻者对他人拳打脚踢,重者用棍棒、皮带毒打用钢刷刷脖子,干警对这些违法行为却视而不见。

管教人员们嘴里喊着“团结、教育、感化、挽救”的口号,而实际上采用的都是暴力手段,他们肆意篡改、扩大法律概念,把对他人的暴力摧残造成的人身伤害说成是“强制力”。愿善良的人们,发出正义的呼声,共同制止邪恶,让中国所有象师宝龙、谭军民、徐祖盛、贾子刚、刘天勋等这些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江氏打手停止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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